A.王某2023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的工作,202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该县人民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后,上一级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与法庭审判,不再担当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23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的工作,2023年3月担当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与该县人民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简单忽视选项A中须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当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须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须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须要PI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当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留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与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2、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觉,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状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状况下,可以让乙短暂担当翻译工作
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PI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问避
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向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
3、程序正值是行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值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留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看法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答案】AD
4、程序正值是行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值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留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看法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答案】AD
5、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叮嘱甲不要变更。甲预料乙供应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担当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托付人
6、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当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同避申请时,应当供应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确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院长确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的申请同避权,因此,A项错误依据《刑诉说明》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其次十九条规定提出P1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供应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7、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23)”,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说明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担当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依据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担当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扰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担当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担当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依据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假如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依据足以保全和爱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假如该批设备侵扰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担当责任的。
【答案】C
8、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托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托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内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举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
深律师
D.在一起有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举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依据这一规定,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托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托付人,满意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举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⑶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与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托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赐予的好处的留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9、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后,发觉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3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其次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瞒、贿赂等不正值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10、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西周时结婚必需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需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照旧保留
B.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依据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B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宽,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留意领悟。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殊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殊法令颁布天下
D.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起先编订《大清会典》
【参]D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起先编订,故D项错误。
11、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后,发觉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23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其次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瞒、贿赂等不正值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12、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稍微被人民作出不起诉确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觉张某被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木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问避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问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须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P1避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有关说明的规定,适用PI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勘验人员、执行员留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同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留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依据题目中所供应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肯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13、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须要回避的是:()
A.王某2023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的工作,202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该县人民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后,上一级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与法庭审判,不再担当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23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的工作,2023年3月担当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与该县人民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简单忽视选项A中须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当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须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须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须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当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留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与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14、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看法生硬、粗暴
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
D.某侦查人员业务实力差
正确答案:C
15、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干脆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支配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供应询问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16、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变更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确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确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确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依据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7、依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服务选购
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
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供应者
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职能而供应的服务。
选项B错误。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选项C错误。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供应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品。
选项D正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
【答案】D
18、程序正值是行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值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留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看法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答案】AD
19、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实行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许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行以自行实行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20、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恳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恳求变更合同,在此状况下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恳求甲削减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会为由,致函甲恳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恳求甲担当缔约过失责任
21、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恳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恳求变更合同,在此状况下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恳求甲削减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会为由,致函甲恳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恳求甲担当缔约过失责任
22、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叮嘱甲不要变更。甲预料乙供应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担当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托付人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