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表
(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使用)
申请人姓名:
所属单位:
填表(申请)须知
一、以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
二、申请家庭应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它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
人。
三、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原件由申请人单位核对,A4纸复印):
1.申请人身份证(一式二份);
2.家庭成员身份证(一式一份)[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的配偶,申请人父母及申请人的子女,户口簿中其他人员不得填写(申请人婚姻状况以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证明为准)。申请人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提交配偶户口簿;离婚的,提供离婚证。];
3.户口簿(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居住证,一式一份);
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可由单位统一出具)。
四、申请人对填报的家庭人口、收入情况等内容及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关财产情况如有弄虚作假、瞒报、故意隐瞒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五、本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统一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报茂南房产分局(官山三路352号二楼)
| 家庭基本情况 | 申请人姓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
| 家庭人数 | 本市户籍( )人 | 联系电话 | ||||||||||
| 外地户籍( )人 | ||||||||||||
| 与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 | 姓名 | 与申请人 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学习)单位 | ||||||||
| 毕业院校 | 学历 | |||||||||||
| 工作单位 | 工作时间 | 年 月 | ||||||||||
| 申请人类别 | 新就业职工 □ 外来务工人员 □ (以打钩为准) | |||||||||||
| 申请人月收入(元)[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收入] | 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元)[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收入] | |||||||||||
| 申请人承诺及签字 | 本人承诺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可靠有效,没有遗漏。如有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自愿退出住房保障,接受住房保障部门的处理。同意并授权住房保障部门向有关单位(如、房管、社保、税务、、公积金、等)和个人收集、核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信息资料。本人承诺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地无自有私房,并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没有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
申请人: | |||||||||||
| 申 请 人 单 位 意 见 | 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和住房情况: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 区 人 社 局 意 见 | 同志于 年 月参加工作。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 区 房 产 分 局 意 见 |
(盖章) |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