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场质保体系检查
(1)工程质量保证专项措施;
(2)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3)材料、试块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试块制作计划、见证取样与送样执行情况;
(5)试块标准养护条件;
2 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检查
(1)详细查看设计图纸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2)明确混凝土结构形式、混凝土强度等级,主要钢筋规格、数量、连接方式、锚固搭接长度、重要部位的钢筋配置;
(3)现浇混凝土施工缝、后浇带的设置部位及要求;
(4)底板、地梁及承台的钢筋的绑扎支撑措施;
(5)模板及其支撑体系设计、高支模方案;
(6)大体积混凝土浇捣施工措施及超高混凝土施工措施等;
3 质保资料检查
(1) 钢筋原材料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力学性能复试报告,进口钢筋的商检报告,化学成分分析报告;
(2)钢筋接头(焊接接头、机械连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焊条(剂)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3)钢筋设计变更和钢筋代换报告;
(4)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进场后坍落度检验记录;
(5)混凝外加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6)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抗渗)试验报告(包括同条件养护试块试验报告)及检验评定结果;
(7)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浇捣记录;
(8)预制构件的安装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 基础钢筋隐蔽验收记录;
② 柱、梁、板、屋面、楼梯、阳台、雨篷钢筋隐蔽验收记录;
③ 施工缝、后浇带的处理等;
④ 基础混凝土隐蔽验收记录;
⑤ 防水隐蔽验收记录。
(10) 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
(11) 检查要点
① 建设混凝土结构工程所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所有混凝土试块、钢筋连接试件,均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见证人员应取得上岗证书;
② 建设工程用的计量器具(电子计量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站仪、钢卷尺等)应按规定按期检定;
③ 处于桩基及结构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混凝土、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室,面积最小不少于5m2;
④ 标准养护室应配置恒温装置,室内温度控制在20℃土3℃范围,水温须与室温相同,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环境或水中的标准条件下;
⑤ 须配置温度计和湿度计,温湿度应由专人记录;
⑥ 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
4 模板分项工程
⑴ 模板设计:
① 模板及其支架应按工程结构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② 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不出现变形、倾覆和失稳;
⑵ 模板安装
① 模板安装应按照编制的模板设计专项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② 模板轴线放线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支模;
③ 模板安装的根部和顶部应设标高标记,并设限位措施,确保标高尺寸准确;
④ 支模时应拉水平通线,设竖向垂直度控制线,确保横平竖直、位置准确;
⑤ 墙(柱)支模前,需先校正钢筋位置,成排柱支模时应先立两端柱模,顶部拉通线,再立中间柱模;
⑥ 墙模板穿墙螺栓的直径、间距和垫块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 模板安装质量检查:
① 安装现浇结构上层模板及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载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上下层支架的立杆应(尽量)对准,底部铺设垫板;
② 模板拼缝应严密、不漏浆,安装好的模板内应无杂物,在浇筑混凝土前,对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应清理干净,对模板的缝隙和孔洞应予堵严,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得有积水;
③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隔离剂不得沾污钢筋和混
凝土接茬处,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④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⑤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⑥预埋件和预留洞口轴线位置、标高应准确;
⑦对跨度不小于4.0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⑷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间和顺序:
①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间和顺序应在施工技术方案中确定,拆模时必须按照拆模顺序进行,重大复杂的模板拆除,应按照专门的拆模方案进行;
② 拆模顺序一般是先支的先拆、后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
③ 后浇带的支顶和拆除方法,应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⑸ 模板拆除要求
① 拆模时不能乱敲硬撬、不能用力过猛、不能损伤混凝土;
②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应分类、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不能集中堆放在楼层上;
③ 多层建筑施工,当上层楼板正在浇筑混凝土时,下一楼层的模板支架不得拆除,再下一楼层的模板支架仅可拆除一部分;
④ 跨度不小于4.0m的梁下,均应保留支架,支架间距不得大于3.0m;
⑹ 高层建筑梁、板模板,完成一层结构,底模和支架的拆除时间控制,应确保下层梁、板混凝土能承受上层全部荷载;
⑺ 模板拆除时的质量检查:
① 拆除原则: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②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同条件养护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
a、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b、底模及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 构件类型 | 构件跨度 |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 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
| 板 | ≤2 | ≥50 |
| >2,≤8 | ≥75 | |
| >8 | ≥100 | |
| 梁、拱、壳 | ≤8 | ≥75 |
| >8 | ≥100 | |
| 悬臂构件 | – | ≥100 |
① 控制模板变形:
a、严格控制木模板的含水率和安装时间(不宜过长),混凝土浇筑前应提前浇水湿润木模板;
b、高度超过3m的大型模板的侧模应留门子板,模板留清扫口;
c、浇筑混凝土高度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浇筑时均匀、对称下料,避免局部侧压力过大造成涨模;
d、控制起拱高度,消除在施工过程中因结构自重、施工荷载作用引起的挠度;
② 控制模板支架稳定:
a、支架的立柱底部应铺设垫板,并应有足够有效的支撑面积,使上部荷载通过立柱均匀传递到支撑面上;
b、若立柱底部支撑在疏松的土质上,基土必须经过夯实;
c、立柱与立柱之间用横杆连接,以防止立柱失稳,支撑完毕后应有专人检查;
③ 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及模板清理:
a、预埋件、预留孔(洞)的质量、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遗漏且须安装牢固;
b、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严禁隔离剂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
c、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④模板工程常见的质量缺陷:
a、柱、墙、板轴线偏位;
b、模板拼缝不严密、爆模;
c、梁、板底标高偏差;
d、拆除模板时损坏混凝土;
⑤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轴线位置 | 5 | 钢尺检查 | |
| 底模上表面标高 | ±5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
| 截面内部尺寸 | 基 础 | ±10 | 钢尺检查 |
| 柱、墙、梁 | +4, -5 | 钢尺检查 | |
| 层高垂直度 | 不大于5m | 6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大于5m | 8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 2 | 钢尺检查 | |
| 表面平整度 | 5 |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
5 钢筋分项工程
⑴ 要求:钢筋工程质量应在原材料、半成品加工、连接和绑扎4个方面进行检查;
⑵ 钢筋原材料质量:
①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片)状老锈;
② 当施工现场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等不正常现象时,同批次进场钢筋应立刻停止使用,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⑶ 钢筋半成品加工质量:
①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 受力钢筋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要求:
a、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b、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须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c、钢筋作不大于90°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③ 箍筋的末端弯勾形式:
a、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b、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5.5⑶②的要求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c、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d、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④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 ±10 |
|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 ±20 |
| 箍筋内净尺寸 | ±5 |
①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框架梁、柱及剪力墙结构暗柱、端柱纵向受力钢
筋的连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框架柱、暗柱及端柱:一、二级抗震等级及三级抗震等级的底层,宜采用机械连接接头,也可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接头;三级抗震等级的其他部位和四级抗震等级,可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接头;
b、框支梁、框支柱:宜采用机械连接接头;
c、框架梁:一级宜采用机械连接接头,二、三、四级可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接头。
②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的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③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如桁架和拱的拉杆)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当受拉钢筋的直径d>28mm及受压钢筋的直径d>32m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④同一截面钢筋连接接头的数量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⑤电渣压力焊不得用于梁、板等构件中水平钢筋的连接;
⑥钢筋接头的设置位置、锚固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焊接接头及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b、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 )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 )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GB50204-2002)附录B的规定。
c、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 )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 )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d、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 )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 )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e、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
⑸ 钢筋连接质量:
① 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 若需要进行钢筋代换时,受力筋按照等强要求进行、架立筋按照等面积要求进行,同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⑹ 钢筋安装质量:
① 钢筋安装绑扎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和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 洞口的加固钢筋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剪力墙墙面开有非连续小洞口(其各边长度小于800),应将在洞口处被切断的分布筋量分别集中配置在洞口上、下和左、右两边,且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从洞边角算起伸入墙内长度≥laE;
b、对于现浇墙板、楼板预留孔洞(如厕所、厨房间等)处四周钢筋(包括后凿洞)必须采取设计认可的加固措施;
③ 钢筋的固定及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为防止墙、柱主筋偏位,墙板内外排钢筋间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设置撑筋,墙板筋在模板上口加一道水平筋,并采取措施(如电焊)加以限位;
b、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c、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项 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
| 绑扎钢筋网 | 长、宽 | ±10 | 钢尺检查 | |
| 网眼尺寸 | ±20 |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 ||
| 绑扎钢筋骨架 | 长 | ±10 | 钢尺检查 | |
| 宽、高 | ±5 | 钢尺检查 | ||
| 受力钢筋 | 间 距 | ±10 |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 | |
| 排 距 | ±5 | 取最大值 | ||
| 保护层厚度 | 基 础 | ±10 | 钢尺检查 | |
| 柱、梁 | ±5 | 钢尺检查 | ||
| 板、墙、壳 | ±3 | 钢尺检查 | ||
|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 ±20 | 钢尺量连接三档,取最大值 | ||
| 钢筋弯起点位置 | 20 | 钢尺检查 | ||
| 预埋件 | 中心线位置 | 5 | 钢尺检查 | |
| 水平高差 | +3,0 | 钢尺和塞尺检查 | ||
2 、 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④ 当焊接网片只有一个方向受力时,受力主筋与两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的全部交点必须焊接;
⑤ 当焊接网片同时两个方向受力时,则四周边缘的两根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均应焊接;
⑥ 其余的相交点可间隔焊接,焊接骨架的所有钢筋相交点必须焊接;
⑦ 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用铁丝扎牢外,保证受力钢筋位置不偏移时,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
⑧ 但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用铁丝扎牢,梁柱箍筋与受力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⑨ 钢筋的绑扎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⑺ 箍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箍筋应按设计图纸设置,框架柱、梁端加密区的箍筋配置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程》;
② 框架节点核芯区内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宜与柱端加密区相同;
③ 箍筋的末端应作135°弯勾,弯勾的平直部分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④ 在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⑻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在混凝土浇筑之前,必须对钢筋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包括:
①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②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③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④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⑼ 检查要点
① 钢材应具备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对进场的钢材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检验不合格的钢材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② 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标志,并应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和油污;
③ 进口钢筋应还应有商检报告,进场后,应按规定进行机械性能复检,如用于焊接,应进行化学分析试验;
④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⑽ 钢筋工程常见的质量缺陷:
① 钢筋表面锈蚀,钢筋冷弯性能差;
② 柱子(墙)钢筋偏位,钢筋同截面接头过多;
③ 钢筋对焊接头未焊透、电渣压力焊焊包不均匀,钢筋焊接接头轴线偏位;
④ 板或悬挑结构受拉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
⑤ 箍筋绑扎节点松扣、箍筋不归方;
⑥ 箍筋加密区长度、加密区箍筋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⑦ 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足;
6 混凝土工程
⑴ 混凝土运输要求:
① 混凝土配合比及添加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 混凝土入模前应不发生分层、离析现象,组成成分应不发生变化;
⑵ 混凝土浇筑前的要求:
①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混凝土质量进行如下检查:
a、混凝土坍落度的检查:检查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一工作班不少于2次;
b、混凝土强度的检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混凝土制作混凝土试件,检查混凝土强度;
② 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的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d、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e、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f、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③ 混凝土入模前应对模板、钢筋、预埋件等(质量、数量、位置等)进行逐一检查,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
④ 施工缝的位置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施工缝的位置应留在结构受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照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b、柱,宜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c、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宜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当板下面有梁托时,宜留置在梁托下面;
d、单向板,宜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e、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宜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范围内;
f、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置在纵横墙的交界处;
g、双向受力板、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拱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工程,位置应按照设计要求留置;
⑤ 在施工缝处继续浇捣混凝土时,已硬化混凝土抗压强度应达到1.2N/mm2,并应清除水泥薄膜、松动石子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
⑥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在施工缝处铺一层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细致振捣,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⑶ 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混凝土运输、浇筑和施工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② 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0m,若高度超过3.0m时,应采用串通、溜管或振动溜管使混凝土下落;
③ 在浇筑与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混凝土时,应当在柱和墙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停歇1.0~1.5h,再继续浇筑混凝土;
④ 梁和板宜同时浇筑混凝土,拱和高度大于1.0m的梁等结构,可单独浇筑混凝土;
⑤ 梁柱节点部位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当节点钢筋过密时,可采用同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
⑥ 在浇筑竖向结构前,应先在底部填以50~100mm厚与混凝土内砂浆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浇筑中不得发生离析现象。
⑦ 后浇带应按设计要求预留及设置,并按规定时间及设计要求的混凝土浇筑。浇筑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将钢筋加以整理或施焊,然后浇筑微膨胀混凝土。
⑧ 大体积混疑土浇筑时应在室外温度较低时进行;
⑨ 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范》JGJ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⑷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在自然气温>5℃时,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浇水次数和时间间隔应参考气温且以混凝土处于湿润且表面不出现干缩裂缝状态为要求;
② 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
a、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
b、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③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用塑料布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④ 大体积混凝土应根据气候条件和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使混凝土表面和内部温度的温差不超过25℃;
⑤ 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⑸ 检查要点
① 混凝土的原材料及外加剂,应符合设计要求:
a、水泥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准用证等,要做到先检验后使用;
b、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c、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的规定。
d、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e、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f、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规定。
g、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② 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 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要求:
a、混凝土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不应有严重缺陷;
b、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c、一般缺陷、严重缺陷的界定,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
度按5.6-⑺之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表确定;
④ 混凝土结构尺寸偏差
a、现浇混凝土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b、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c、混凝土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轴线 位置 | 基础 | 15 | 钢尺检查 | |
| 基础 | 10 | |||
| 墙、柱、梁 | 8 | |||
| 剪力墙 | 5 | |||
| 垂直度 | 层高 | ≤5m | 8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5m | 10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 全高(H) | H/1000且≤30 | 经纬仪、钢尺检查 | ||
| 标高 | 层高 | ±10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
| 全高 | ±30 | |||
| 截面尺寸 | +8,-5 | 钢尺检查 | ||
| 电梯井 |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 +25,0 | 钢尺检查 | |
| 井筒全高(H)垂直度 | H/1000且≤30 | 经纬仪、钢尺检查 | ||
| 表面平整度 | 8 |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
|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 | 预埋件 | 10 | 钢尺检查 | |
| 预埋螺栓 | 5 | |||
| 预埋管 | 3 | |||
|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 15 | 钢尺检查 | ||
⑤ 混凝土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⑹ 混凝土常见的质量缺陷:
① 对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② 混凝土试件强度偏低;
③ 混凝土出现施工冷缝;
④ 混凝土施工坍落度过大;
⑺ 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如下表)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 名称 | 现象 | 严重缺陷 | 一般缺陷 |
| 露筋 | 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 | 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 | 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 |
| 蜂窝 |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 |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 | 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 |
| 孔洞 | 混凝土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 |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 | 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 |
| 夹渣 | 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 |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 | 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 |
| 疏松 |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 |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
| 裂缝 | 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内部 |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 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 |
| 连接部位缺陷 | 构件连接处混凝土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 | 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
| 外形 缺陷 | 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等 | 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的外形缺陷 |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 |
| 外表 缺陷 | 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 | 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外表缺陷 | 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