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净化标准
以种畜场、奶牛场(小区)为单位,连续2年无临床病例,且血清学或病原学监测结果连续1年以上无阳性。
二、净化技术路线
按照“检测 -扑杀/隔离-检测-扑杀/隔离-检测-扑杀/隔离-净化”的程序,采取对感染畜群进行扑杀、对同群阴性畜群进行隔离,同时加强消毒和提高综合饲养管理水平等措施开展布鲁氏菌病净化工作。具体技术路线如下:
三、净化实施步骤
(一)集成净化检测方法
1.筛选检测:按照《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GB/T 186-2002中规定的琥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全乳环状试验(MRT)进行检测,适用于血清样品和乳汁样品。
2.阳性复核:按照《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GB/T 186-2002中规定的试管凝集试验(SAT)进行阳性复核,适用于血清样品。
(二)规范饲养管理行为
按照《畜牧法》及配套法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种用动物健康标准》的规定,做好饲养管理和动物防疫工作。根据净化结果分群饲养,不从非净化场引种;严格执行引种隔离、观察、检测制度。
(三)净化前的准备
1.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场实际的净化实施方案。
2.技术人员:具有熟练进行尾静脉或前腔静脉血液的采集与检测的技术人员。
3.仪器设备:配备血液样品采集、处理、保存设备,血清学检测设备。
(四)净化
1.犊畜检测、扑杀、隔离
犊畜于20日龄时采用琥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进行第一次普检,100~120日龄时,进行第二次普检。对检出阳性畜隔离并采用试管凝集试验(SAT)进行复核,对确诊阳性畜进行扑杀;间隔3个月再次普检,扑杀确诊阳性畜,阴性畜继续饲养。
2.污染畜检测、扑杀、隔离
采用琥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对污染畜群进行普检,以后每间隔3个月进行1次普检,对检出阳性畜隔离并采用试管凝集试验(SAT)进行复核,对确诊阳性畜进行扑杀,直至全部阴性。
3.成年畜净化群检测
每年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普检,阴性畜继续维持,确诊阳性畜按照污染畜进行检测、扑杀。
4.结果判定
连续2次以上试管凝集试验(SAT)检测结果均阴性的畜群为净化畜群,否则按照净化步骤循环进行。
每次样品的采集、检测、阳性禽的处理均应在10天内完成。
四、净化效果的维持
(一)管理
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全面做好清洁和消毒;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实行人员进出控制隔离制度;规范饲养管理行为。
(二)加强检疫
种畜、奶畜调运必须来自于非疫区,调入后应隔离饲养45天,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三)及时消毒
从畜群中检出并剔除布鲁氏菌病畜后,对畜舍、用具及运动场所等进行紧急消毒;按照《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的要求,对病死和扑杀的病畜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免疫
种畜场和奶牛场按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要求,对畜群实施除布鲁氏菌病外的其他动物疫病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五)持续监测
净化畜群建立后,每6个月按全群20%的比例采集血清样品进行1次抗体监测,以持续维持净化畜群的健康状态。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