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执行上级的批示和决议,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规、法律,结合本园实际情况自主的创造性的开展领导工作,努力完成幼儿园“育人、服务”两大任务。
2、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关心保教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健康。经常对全园(所)职工进行为人师表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教育和主义劳动态度教育结合起来。解决各方面矛盾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3、负责组织全体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和教研、科研活动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更新他们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改革工作。
4、负责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主持园各种会议,定期深入第一线,检查全园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协调园内外关系,总结交流园(所)内各个环节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5、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合理组织人力,确定入晋升及奖惩等工作,组织评估考核。
6、领导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制订各种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关心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工作条件,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水平,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形成良好的园风。
8、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管理好园舍、设备和经费,督促事务财务人员合理安排资金开支,搞好绿化工作,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9、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竞争意识,勇于革故鼎新。建立信息网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及时了解各地幼教动态,切实搞好教改工作。
10、负责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加强与社区联系和合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11、增强民主管理意识,经常听取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依靠和发挥骨干作用,办好幼儿园
12、认真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守纪律,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科学研究。
园长工作质量考核细则
| 内容 | 行为标准 | 具体规则 | 权重 |
| 职业道德 | 言行举止为教师、保育员做出榜样,热爱幼儿, 遵守园纪、园规 | 1.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种活动,地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 2.不干私活,不吃零食。 3.准时到岗,积极开展各种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一次扣5分,具体情况,根据实际酌情处理.) | 10分 |
| 出勤方面 | 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履行请假手续,不旷工。 | 1.全勤记10分。 2.病假一个工作日扣2分(需出示病历),未出示病历或请事假扣4分,迟到一次扣0.5分(10分钟以内),超过10分钟(含10分钟)除扣0.5分外,所超时间记入下一条。 3.上班时间外出看病或办私事,每月累计时间折算为病假或事假(120分钟以内不计)。 | 10分 |
| 教研 工作 组织 方面 | 严格按计划进行组织活动,完成保教任务,促进全园保教质量提高。 | 1.认真组织、监督检查教学教科研活动、医务室教科研活动、后勤教科研活动。 2.按时认真检查教师各类笔记、三笔一画。 3.每周一检查上周卫生及召开园务会议。 4.及时给教师以听课指导。 (以上违反一条一次扣3分) | 20分 |
| 管理 工作 方面 | 做好各项决策、检查工作,全面提高幼儿园工作,为家长放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 1.制定近、远期办园规划和办学目标。 2.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3.建立考核机制。 4.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5.制定全园工作计划。 6.指导、检查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实施情况。 7.做好教职工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8.做好教职工人事安排。 9.按时批阅各种笔记。 10.每周看一个教育活动或半日活动,做好记录并及时评课。 11.定期检查指导、反馈各项工作。 12.做好教育教学、保育工作管理。 13.做好卫生保健管理、安全工作管理。 14.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库房管理。 15.做好采购物品管理。 16.认真接待各级观摩、检查。 (以上违反一条一次扣5分。) | 40分 |
| 家长 工作 方面 | 热情服务,组织教师做好做好家园相互沟通的工作。 | 1.定期更换园级家园联系栏,内容要丰富,有家教指南等。每月更换一次。 2.建立、组织、指导家长学校、家委会、伙委会。 3.做好家园联系的各项工作记录。 4.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 (违反上述规定一次扣 3分) | 20分 |
| 其他方面 | 全面并高质量地完成保教组长的职责。 | 1.顶班一个工作日记4分。 2.义务劳动每次记5分。 3.节假日值班每次计5分,有迟到或早退现象扣2分,漏值班扣5分。 | |
| 教 学 、 教 研 成 绩 | 1.园内外公开教学并获得证书者加分,省级:加40分;市级:记 30 分;区级:记20分;园内:记10分。 2.教研教改活动项目的设计者及主要主持人,获得奖励证书者记 30 分,协助设计及参与者记20分,区、市级活动项目的设计者及主要主持人,获得证书者记15分,协助设计及参与者记10分;校级活动项目的设计者及主要主持人活动效果较好者记10分,协助设计及参与者记5分。以上活动含教改实验项目。 3.凡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有关幼儿教学、教育的论文、经验、调查报告等记 15 分,在省以上出版社出版有关幼儿教学、教育及幼儿活动的专著,记 15 分。凡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有关教学、教育的论文、经验、调查报告等记12分:凡在区、市教育学会上交流有关幼儿教学教育的论文、经验,调查报告等记 10 分。 4.指导培养教师有指导项目、培养过程、效果,成绩显著,效果良好者记10分。 5.主动承担学院或区、市级的文艺活动编排者记10分。 | ||
考核办法:每月由园长抽查、检查,做出记录,按分付奖,加奖部分每学期末计算,分值根据奖金的总数来定。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