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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2025-09-29 09:05:28 责编:小OO
文档
2017年度桂兴煤矿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兴仁县桂兴煤矿

2017年6月

作业规程(措施)汇审单

作业规程(措施)名称: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李智

 二○一七年六月十日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2017年度桂兴煤矿瓦斯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1、编制说明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强化通风系统和现场瓦斯管理,根据瓦斯治理情况,经过各部门严格会审后,形成如下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循环风,风筒连接必须严密、不漏风,严禁花接和死弯,做到一平二直三靠帮,工作面迎头风量达到设计要求,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否则不得开工生产。 

(2)如需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制度,每个炮眼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和充填炮泥; 

(3)加强瓦斯检查工作,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数据,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你浓度达到1.0%时,严禁放炮;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只有当瓦斯浓度达到1.0%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工作; 

(5)矿井因停电、检修造成主扇停止运转,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撤人制度,并切断入井一切电源,停电期间,井口设置警戒,严禁人员入井;恢复送电时,首先启动主扇,只有主扇排出风流中的瓦斯恢复至正常水平,且井下瓦斯浓度均降至1.0%以下时方可逐级恢复生产用电;恢复作业前,必须有带班矿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对作业地点进行详细、全面的检查,确认瓦斯超限和其它隐患时,方可通知其它人员入井,恢复作业; 

(6)严格执行测风制度,定期核实矿井风量,至少每10天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工作面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及时根据生产需要调整通风系统,严禁欠风生产;

(7)加强通风系统管理,风门严禁同时敞开,连锁装置正常使用,风门定期维护,杜绝漏风;

(8)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巷及井筒内严禁堆积杂物,不得有堵塞巷道断面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设施,不得人为设置挡风装置;物料码放不得影响通风,并尽可能码放在较大断面处或沿风巷少量、分开码放,堆放的物料以满足当天生产使用为宜;局部变形失修、严重影响通风的巷道必须停工处理;  

(9)运输物料的矿车及时升井,严禁停在主要进回风巷内; 

(10)加强机电设备检修制度,井下检修电器,必须首先检查瓦斯,严禁带电搬迁、检修设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或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区队每天必须安排一名电工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维护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机电科每三天必须指派专人共同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检查结果汇报矿调度室备案; 

(11)瓦斯监控装置安装的数量、种类和位置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规范规定,至少每7天对工作面所有瓦斯探头进行调校一次,并进行瓦斯电闭锁功能测试;确保所有监测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否则严禁作业; 

(12)加强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定期调校确保完好。  

3、盲巷管理 

(1)认真执行巷道施工中途不得停工的有关规定,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停工时,停工不得停风,停风超过24小时必须及时封闭。封闭巷道必须实行三断,即断轨道、断水管、断电缆。掘进严禁留盲巷。 

(2)对井下所有盲巷都要及时封闭,并指派专人对已封闭的盲巷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并进行处理。

4、防止局部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 

局部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潜伏着一定的危险性,井下风门的同时敞开、风量不足、风速过低、巷道贯通后短时间的风流不正常、井下通风设施的意外损坏等均可能造成局部瓦斯积聚,因此,必须做好如下工作: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可靠、稳定,矿井供风量满足生产需要,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原则。井下所有报废的巷道必须全部永久封闭;定期处理失修巷道,确保通风断面,严禁随意码放物料堵塞巷道,井上下主要风门必须完好,严禁同时敞开,漏风率不得超过规定。加强掘进工作面迎头、后巷和高顶部位的动态瓦斯检测,防止瓦斯积聚。加强重点瓦斯区管理工作,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5、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管理工作  

掘进工作面风量满足设计要求,严禁微风作业。测风员要认真测定各地点风量,每五天必须对矿井普测一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主管领导。串联通风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严格瓦斯检查及现场交制度,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和违章放炮。 

6、综采区瓦斯管理 

(1)加强负责对井下瓦斯检查、监测仪器的校对与管理。不得发放不灵敏或有损害的仪器,保证井下监控、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2)安排专职瓦检员,每班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包括切顶柱以里顶部)、煤壁及老空侧、前后刮板输送机机尾处、放煤口等重点部位进行瓦斯检查,并安排其他瓦检员检查回风流瓦斯,有瓦斯异常情况瓦斯员要及时汇报,并迅速处理。 

(3)瓦检员每班在瓦斯检查的同时用光干涉瓦斯鉴定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校对,如果误差大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通知通防科进行处理、更换。 

(4)每15天必须对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以及采煤机机载断电仪进行一次“瓦电闭锁”实验,工作面、上隅角的甲烷传感器随回采工作面推进而后移,由每班专职瓦斯员负责。采煤队任何人员不得移动甲烷传感器以及损坏甲烷传感器和线路。 

(5)如遇瓦斯超限,瓦检员有权停止现场所有人员进行作业,有权停电撤人,通防科、生产科、采煤队要立即派人配合现场瓦检员共同处理工作面回风处及上隅角的瓦斯超限;并听从科室人员,和瓦检员的指挥,若不听从科室人员,和瓦检员指挥而造成瓦斯超限,由安全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重处罚。 

(6)通防科负责对通风系统的管理,保证系统稳定。对存在漏风的通风设施及时安排通防队进行补修。 

(7)采煤队必须保证回采面顺槽的通风设计断面,巷道内严禁堆放杂物,存放备料应码放整齐,不得影响通风行人。 

(8)采煤队尽量将前、后刮板运输机机尾下卧,保证工作面回风口有足够通风断面和安全出口。 

(9)须保证11906工作面配有足够风量;测风组必须按《规程》规定时间一旬一测,并对该区域风量调节设施、漏风状况等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10)采煤队要按规定及时对上、下隅角顶板断网退锚,保证上、下隅角及时塌落。 

(11)为了减少进风隅角向采空区漏风,工作面进风隅角要悬挂接顶接底风障,当进风隅角空顶距大于5米不垮落时,采煤队须安排人员在进风隅角用土袋墙进行封堵。 

(12)上隅角吊挂风水喷雾,以防止该处瓦斯积聚。风水喷雾必须保证处于常开状态,由专职瓦斯员管理,采煤队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关闭。 

(13)工作面回风隅角大面积不塌落时,由通防科安排采煤队人员进行垛土袋打封堵墙处理。上隅角空顶长度不准超过8米。

(14)加强瓦斯涌出监测监控,全面掌控瓦斯涌出态势 , 全面掌控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态势,一是要求采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按照《规程》和其《操作规程》中巡检气体的规定,每班至少对采面、上隅角、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至少巡检三次。负责该面的瓦检员一旦发现风流瓦斯超限或局部积聚瓦斯时,必须采取措施立即处理,坚决杜绝瓦斯超限或积聚作业。二是监测工必须全面做好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切实做到“位置合理、标校及时、数据准确、反应灵敏、断电可靠”。

(15)加强顶板垮落观测,稳定采空区瓦斯涌出强度 采面支架按规定及时设置压力表,当班值班干部,每班必须及时巡查支架压力表的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支架压力增大,必须及时向生产部和调度室汇报。

(16)必须安排专人到现场查看回采采面顶板来压及采空区垮落情况后,及时将采空区煤体、顶板垮落情况进行分析,并将结果报于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若顶板垮落不好,采煤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拆除锚网螺丝,强制放顶等措施,及时将顶板垮落放下,避免采空区瓦斯的大量涌出造成瓦斯超限。

(17)调度室必须密切观察地面监控中心显示的上端头、工作面风流和回风流中的瓦斯气体变化情况,以防采空区瓦斯急剧涌出。一旦发现异常,必须立即通知现场撤人,查明原因并处理。 

(18)调度室必须协调、监控好该面的瓦斯治理工程和风流瓦斯变化态势的监控工作,一旦发现异常,采面及时停电,回风撤人停止钻孔作业,回风入口处设置警戒,严禁非瓦斯处理人员入内,严禁采面超限作业,同时及时查明原因,以便妥善及时处理。 

(19)必须及时巡检抽放系统,一旦出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尤其是管路或钻孔漏气、积水等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抽放效果。

(20)每班至少巡查一遍瓦斯治理措施的现场落实及其设施的完好性。一旦发现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21)安全科的安检员,每班必须对该面各项瓦斯治理措施的现场实施及其设施的完好性进行认真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必须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22)测风员每两天,必须按照《测风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至少对该面的风量测定一遍。一旦发现风量波动超标,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  

(23)要求采煤队对采面前后溜机头、机尾和运输线转载、卸载点喷雾设置完善,且雾化良好。同时采煤队和通防队,必须按照划定的范围,做好各自的防尘工作,消除煤尘堆积或飞扬现象。

(24)对回采工作面煤层进行预抽及边掘边抽,详见回采工作面瓦斯治理专项措施。

7、瓦斯排放巷道设备管理  

排放瓦斯风流流经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制定专人在配电点切断电源,并设置警示牌和专人看管。瓦斯排放完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浓度、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只有排放瓦斯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制定专人逐级回风供电,瓦斯未排放结束前,严禁启动生产电源,只有瓦斯排放工作宣布结束后方可撤出警戒,恢复生产供电、恢复生产。 

8、矿井停电、停风管理  

矿井有计划停电时,应参照计划停电、停风的措施执行

9、巷道贯通  

(1)巷道贯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巷道贯通措施,经有关科室及矿总工程师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规定成立领导管理小组,组织干部现场把关,矿技术负责人担任组长,行使指挥权利,施工班组、安全、通风科门各有一名管理人员现场把关,做好贯通风流调整工作,一直到安全贯通为止。

(2)巷道贯通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规定执行:生产技术部门严格掌握掘进度,认真执行巷道贯通预报通知制度。 

(3)接到预报后,通风科门要认真做好巷道贯通风流调整准备工作,制定贯通后风流调整措施,并按措施要求提前施工好调风设施,做好贯通的准备工作。  

(4)坚持边探边掘,探眼打透后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并汇报矿调度室,详细检查被贯通巷道风流、瓦斯情况,同时设好警戒,做好通风系统调整的准备工作。  

(5)巷道贯通后,要停止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只有在通风系统统稳定2小时以后,方可宣布贯通工作结束。在调整好通风系统,风流达到稳定,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准进行其他工作。

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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