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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代经贸》2015年第02期
摘要:随着中国金融业不断发展,我国金融监管也跟随其脚步不断壮大。现在社会是一个高金融风险时代,做好金融监管能降低金融风险对我国经济的冲击,较稳健地推动我国经济安全发展。银行作为我国货比流通的重要机构在金融监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银行金融监管工作尤其重要。本文首先介绍我国银行业金融监管的相关知识,然后针对我国的银行、商业银行在金融监管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最后给出改进我国银行金融监管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银行;商业银行;模式
1我国银行业金融监管
1.1我国银行业金融监管的主体
我国银行业的监管主体经历了从中国人民银行到银监会的转变,这使我国的银行管理更加便利和有针对性。为了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从1995年就担负着对金融业的监管工作。2003年国家通过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自此,金融监管的职责由中国人民银行转变到了银监会。银监会设立了部门来负责相应的任务,以便更好地执行其对各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使国家金融业能够健康、稳健地发展。
1.2我国银行业金融监管的内容
对于银行业的金融监管,银行监管机构是贯穿整个工作过程的,从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每个环节,银行监管机构都要进行金融监管。其监管主要有以下几点:
(1)市场准入。这一环节是监管部门的一种预防性措施,主要对要进入银行业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要进入银行业的机构要满足银行设置,才能够进行银行设置,比如:注册资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登记程序。对于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条件标准,银行监管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应的法律对注册银行进行严格的审查。
(2)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就是银行风险的体现,而风险正是银行经营中较重要的监管内容。对合适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对于银行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2006年国家不仅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小于8%,还规定了核心资本充足率,并对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分类,以此来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风险进行控制。
(3)市场退出。当银行业机构出现问题严重影响到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时,银行金融监管机构有权对这些银行业机构进行结构重组或者接管。银行金融监管机构依据相应法律,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1.3我国银行业金融监管的运行机制
我国银行业金融监管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两方面,横向运行机制和纵向运行机制。
(1)横向运行机制
横向运行机制主要是指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在实际银行监管工作中的权力配置及运用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拥有直接、建议和特定情况下的检查监督权,通过该方式对银行进行金融监管工作。银监会可以直接对银行机构进行监管,依法进行银行的设立、人员任职管理、银行风险检查、对银行危机进行处理。两者在行政体系上,是平等的。分别针对各自领域进行管理,但对于交叉部分,两者需协商合作。
(2)纵向运行机制
纵向运行机制主要是指银监会与银监会在各省市区的派出机构——银监局的运行机制。
银监会为了很好地进行各地各部分的银行金融监管,形成一定数量的派出机构,银监会对这些机构进行垂直管理,来了解全国各地的银行信息。在执行银监会交给的任务时,这些机构还要遵守法律法规,其权利也不得超出银监会的法律规定范畴。
综上,银行金融监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不仅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约,相应机构进行监管,还需要银行本身进行配合和自我检讨、创新并突破,这样才能让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有效地进行,促进国家和谐发展。
2.银行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人们对金融监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银行金融监管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银行金融监管体系应与时俱进,与金融业和社会发展相契合,才能起到权威作用。由此可见,进一步完善银行的金融监管是无可厚非的。
2.1银行金融监管制度的框架、内容
(1)目标:将防范控制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制度的稳定、健全和高效,保证中国金融业稳健运行和货币有效实施作为一般目标;将银行经营安全性、竞争公平性、一致性作为具体目标。
(2)内容:审批、管理金融机构的开业,监管存款准备金率,界定业务范围,监管资本比率、风险防范;管理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管理利率等。
(3)原则:依法监管,监管与服务并重;内外部监管相结合;综合性管理。
(4)形式和方法:主要采用直接监管、委托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形式和方法。
2.2目前下的金融监管
在目前下,金融监管主要有两个方面:秩序监管和风险监管。这也是银行在金融方面主要进行的监管。
秩序监管包括机构管理和业务范围管理。前者主要是管理境内外增设分支机构,境外银行到境内增设分支机构,也就是说机构设置的管理。业务范围管理主要是金融机构按照一定的规定,要求各金融机构必须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经营,不得以欺诈手段进行特大风险的活动,造成金融风波。
2.3中国银行金融监管面临的困境
1997年出现的亚洲金融危机,从中我国汲取教训,不断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但现在的金融监管仍存在缺陷。
(1)金融监管制度明显的非均衡性。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供给不足、供给过剩情况并存。可从两方面说,制度供给很大程度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社会发展较快,金融立法滞后,金融监管不能有效跟上社会步伐,造成金融市场混乱;新的金融制度已经出台,旧的或无效的监管制度仍存在,这使金融市场受到的约束太多,失去了自主性。
(2)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缺乏有效交流。
金融监管如想很好地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非常必要。银行有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执行货比,货币、利率等职责,然而,由于银行缺乏与其他相关机构的有效沟通,大大地制约了金融监管效率的提升。
(3)银行金融监管滞后
当下,经济和金融的发展较迅速,银行本应随着社会金融活动的改变而有所调整,但在我国更改法律制度需要周期,执行机构也要花时间适应新法规,加之银行在监管过程中的裁量权有限,性差,难以及时调整监管方式,这就造成银行的金融监管明显滞后于社会金融秩序,从而导致许多金融活动脱离金融监管,加剧了金融风险。
(4)银行性差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主体顺应时代发展需求,呈现多元化,包括银行、银监会、和,它们相并立,监管不同金融业务,这影响了银行的性。有关资料表明,银行和通货膨胀呈现负相关的关系,因此,银行性越高,通货膨胀几率就越小,有利于我国稳定物价和宏观经济稳定发展。
2.4银行金融监管的完善措施
面对金融危机,我国的金融监管问题显露无遗,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制度势在必行,我国银行提出改革建议有以下几点:
(1) 在银行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之间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为提高银行掌握信息的有效性,需实现跟其它金融监管机构有效沟通,这需要构建彼此间的信息共享机制。金融监管机构应达成协议,明确信息的收发负责方,避免同种数据重复收发,进行信息高效率的交流和共享。
(2) 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制,将统一的金融监管权交给银行
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统一行使金融监管权,是当今严峻的金融形势所需要的。最能担当该职能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相比,除了法律上的优先地位,还具有信息、成本优势,作为我国的银行,是最核心的金融监管机构,因此,将金融监管权统一赋给中国人民银行是最合适的。
(3) 建立银行与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商机制
不同的金融监管机制执行同样的职责,难免会有冲突,因此建立完善的协商机制就很必要了。当一个金融监管部门行使监管权时,如果涉及到另外一个金融监管机构的管辖权,这就要进行事先的协商,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冲突和推诿。
3.商业银行
自从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全面开放,金融制度全面转向与国际接轨的、有效率、有竞争力的市场金融制度。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商业银行也逐步发展,成为中国金融业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对保持我国金融业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健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研究和解决商业银行金融监管中的存在的问题也是迫不及待的。
3.1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监管的特点
与西方国家相比,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有许多不同之处:
(1)设立银监会进行专门监管。从只有银行进行金融监管到银监会的转变,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银行无法满足金融业的需求,2003年,银监会的设立解了燃眉之急。随着银监会的成立,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责任都转交给了银监会。
(2)监管会监管权高度集中。目前,银监会作为各家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机构,掌握着绝对的监管权。我国银监会具有高度集中的监管权力,其监管权力覆盖了银行业的所有经营过程。
(3)推行分业监管制度。由于金融业目前分为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因此,分别设立银监业、证监业和保监业与之对应行使相应的职能。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进行职能的行使,从一开始只有银行到现在的银监业、证监业和保监业共同存在,我国商业银行受到其领导制约,降低了其风险性。
3.2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1)我国商业银行应容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当今金融领域,各项金融监管都要以法律法规作为基础。这不仅要求具有金融监管法规,而且要有与金融监管法规配套的一系列法律。虽然加入WTO后,我国就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了不少,但我们依然可以明显地看到针对银行风险监管的有关法规覆盖面比较窄,法律层次低。商业银行业务法不够完善,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难以适应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需要。
(2)我国商业银行内控机制较弱。近年来我国各银行为了适应国际化需要,纷纷加强内控建设,有一定的成效,但是这里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建设缓慢,以至于滞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机制建设起来了,可是制度的执行力比较差,存在违规操作现象;风险管理建设比较薄弱,不利于风险管理。
(3)缺乏风险管理意识,比较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不成立。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都比较薄弱,形成不了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还只是一个“形似”,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各部门之间职责混乱,界面不清;没有科学的、完整的风险管理意识。
3.3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监管的改进措施
从上述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无论是在风险监管方面还是在金融监管方面都存在许多不足。因此,我们要建立完善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1)制定、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基础,随着国内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不断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我国要不断更新和完善商业银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另一方面,我国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促进银行的具体实施。
(2)加强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范风险。除了有国家的关于银行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外,银行自身就是一道防线,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与银行风险控制密切相关。我国银行本身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外资银行大量进驻,这都增加了我国银行内部潜在的风险。因此我们要完善商业银行的治理机构,其次是健全商业银行内审体系,三是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完善的内部授权、授信管理制度。
(3)强化风险意识,建立以风险为核心的金融监管体系。任何金融危机都不是一下子就产生爆发的,都是经过孕育,最后壮大的。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加强风险意识,及时发现风险的苗头,把他扼杀在摇篮里。首先,应该证券却认识金融风险与银行监管之间的关系,其次,应该建立分层的风险评级管理体系。
(4)提高金融监管人员的素质。再好的金融监管制度,没人实施,或者低素质的工作人员来实施都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还可能背道而驰。因此在完善银行金融监管制度的同时,我们应该较强监管共工作人员素质的提升,真正做到事半功倍。首先,颖注重从机制上着手去培养高素质的监管人员。其次,监管人员必须从思想上提高对素质重要性的认识。
4.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不断发展,我国银行金融监管应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改革、完善,来跟随金融发展的脚步,提供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以保障我国经济等方面稳健、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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