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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农村建设的有益探索
2025-09-29 09:00:15 责编:小OO
文档
山西省新农村建设的有益探索

——山西工矿商贸企业帮扶新农村建设之路

             张文英  薛志省  赵富

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在研究和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新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也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遇到的新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本文作者立足于山西矿产资源大省的实际,总结了山西近二年来11个市工矿商贸企业帮扶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对今后研究在实践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搞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党的十六大以来,确立了统筹城乡的发展方略,明确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工作方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科学概括了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山西省是矿产资源大省,资源型企业数量多、实力强,大多数地处农村,如何因势利导,充分发挥这些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山西省各地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逐步走出了一条“以工补农、村企共建、和谐双赢”的新农村建设之路,加快了全省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截至目前,全省参与村企结对帮建新农村的企业达到4903个,其中煤焦企业1393个;帮扶村数5328个,其中煤焦企业帮扶村1667个;村企共建总投资额46.3亿元,其中煤焦企业投资24.9亿元;企业家和外出创业回乡担任干部1173人。企业投资新农村建设项目26000多个,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33万余人,村企共建新农村已成为山西省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

  一、主要做法

  工矿商贸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重大举措,是企业家真诚回报社会服务农村的具体体现。各市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势利导,服务协调,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全省村企结对帮建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

  (一)强化推动,搭建帮建平台。开展企业帮建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的引导、协调和督查作用,为企业帮扶新农村建设创造环境、提供渠道、牵线搭桥、搭建平台,促进企业帮扶由自发帮扶转变为自觉帮扶。一是制定,引导企业帮扶。为加强对企业帮扶活动的引导,2007年省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出台了《关于组织工矿商贸企业结队帮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11个市也相应制定出台了企业结对帮扶建设新农村的决定,对企业帮扶建设新农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细化,重点引导资源型企业在农村产业开发、安置农村劳动力就业、改善基础设施、推进村容整洁、加快社会事业等方面帮扶新农村建设,的制定为企业帮建新农村提供了依据。二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市县两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帮建工作。在报刊、电视开辟了专栏,及时对帮建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反映各帮建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三是牵线搭桥,重点帮扶。在企业帮建活动中,突出以县为主,统筹规划,整合项目,搭建平台。市县两级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成立相应科室,统一负责本县市区内的村企结对帮扶建设工作。四是明确职责,扎实推进。各市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注重加强与工矿商贸企业与帮扶点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帮扶工作的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包村企业将帮扶工作计划落到实处,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工矿商贸企业的自觉自愿行动,确保了顺利实现全市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预期目标。

  (二)注重激励,实现村企双赢。开展企业帮扶、实现村企共建,必须考虑帮建村和帮建企业双方的利益,只有建立合作双赢的利益机制,帮建新农村工作才能持久深入开展。吕梁市在开展帮建活动中,制定了针对帮建企业的优惠,对帮扶企业实行“一冠名、二减免、三优先、四鼓励、五扶持”的,激发了企业帮建新农村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冠名:就是企业全额投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包括学校、道路、桥梁、公园等永久性建筑,允许以企业或企业家个人名义冠名(或树碑、入村志)。二减免:在不违反国家税收的前提下,企业在结对村投资建设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包括供水、供电、垃圾收集处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所涉税、费全部减免。三优先:凡参与村企结对,能够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并符合国家产业的企业,经认定后,因生产发展需要,包括生产性建设项目,可优先立项、优先安排建设用地、金融部门优先解决金融贷款。四鼓励:对帮扶企业在政治上、社会地位上、创优发展环境上和荣誉奖励上给予鼓励,对成绩突出并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家可作为或政协委员人选。五扶持:企村合作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建立特色农产品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基础设施的,可优先享受相关产业扶持及补助;企业参与村庄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造地后所获土地指标,可按一定比例优先使用;企业充分挖掘农村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旅游休闲项目,可优先享受有关优惠;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可享受培训补贴;企业招用结对村农民工,可享受劳动力再就业扶持。

  (三)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帮扶重点。企业帮扶的重点主要是落实资金投入,提供信息技术,联结城乡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各地根据各自条件和要求,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帮扶重点的原则,因地制宜,以不同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即对经济基础较好的工矿、城郊型村,加速城镇一体化建设,提高标准、实现率先发展。对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的山区、农区型村,坚持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寻求发展路子,以整治村容村貌,着力解决农村“脏、乱、差”为突破口,通过实施,使农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在实践当中,各帮扶村的情况千差万别,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就是帮扶工作的重点,就是帮扶工作的最佳切入点。一是重点帮助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二是重点参与帮扶村产业项目开发;三是重点支持帮扶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四是重点帮助农民转移培训和就业;五是重点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四)建立帮扶机制,持久深入帮扶。各地在开展村企共建活动中,注重建立健全制度,创新帮扶机制。临汾市建立健全了企业帮建工作“四项机制”,推进了帮扶工作的持久开展。“四项机制”,一是领导责任机制,确定各县市区、的主要领导是村企结对帮建新农村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对帮建工作。二是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努力搭建工作平台,搞好引导服务。三是帮建工作推进机制,全市各级、确定督查工作部门定期深入帮建工作第一线,掌握工作情况,研究帮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四是责任考核督查机制,为促进村企帮建工作顺利开展,制定目标责任制,建立定期考核、督促和交账制度。

  二、初步成效

  经过二年来的创新和实践,全省结对帮建工作从形式和内容上看呈现出“四个转变”,探索出“六种模式”,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明显成效。

(一)“四个转变”:

一是结对帮建形式上由过去部门指定的“拉郎配”式向村企双向选择的“自由恋爱”式转变;二是帮建内容上由过去“单一式”的资金和物资帮建向资金、物资、智力、技术、信息等“多元化”的帮建转变;三是由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输血”式帮建向改变生产生活条件与扶持发展主导产业,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造血”式帮建转变;四是由企业单向“无偿投资”帮建向企业出资金、建项目,农村提供土地、劳动力,实现企业拓展发展空间与农村改变面貌、农民增加收入“互利双赢”转变。

(二)“六种模式”:

即村企一体型、村企互利型(包括资源置换型和补偿帮建型)、产业带动型、回乡创业型、结对帮建型和基金统筹型。

  (三)五个方面的积极成效:

  1、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了新提高。在村企帮建中,坚持把生产发展放在首位,按照“一村一品”的模式,帮助农村选择确定主导产业,并给予技术、信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两年来,企业帮建农业科技园、规模养殖园项目1000多个,投资额2.6亿多元;帮助发展二、三产业项目900多个,投资额3.8亿多元,有效拉动了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

  2、农村基础条件有了新改善。在村企帮建中,企业积极参与农村“四化四改”和“五个一工程”建设,支持村庄开展人居环境治理和公益事业发展,投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000个,投资额29亿多元,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3、农村社会事业有了新进步。企业投资农村社会事业项目13000个,投资额8.5亿元,对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益事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4、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得到新加强。以星级支部创建为特色的农村基层组织“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村级组织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村委会工作有章可循,村民自治能力明显提高。“十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高了农村文明程度,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5、村企共赢、和谐共建呈现新气象。企业帮扶给农村带来了新变化,农民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企业发展环境更加优良,村企关系更加和谐。代县开展“村企结对、共建和谐”工作以来,全县44件因村企矛盾引发的上访积案有41件得到解决,其余3件也初步达成解决意向,受到了国家信访局的充分肯定。

  三、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张旗鼓地宣传企业帮建新农村的意义,宣传推广帮建典型,增强企业帮建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企业帮建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推进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良性互动、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也是企业家致富思源、奉献社会的重要途径,开展这项活动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并大力宣传,对帮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积极报道、宣传,切实增强企业帮建新农村的自觉性、主动性、责任心,形成“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的良好氛围,让发展成果惠及农民,让城市文明辐射农村,实现城乡共同发展繁荣。同时,“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企业自身实力不强,再好的帮建和机制都将成为空谈。要积极发展现代工业,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实力和竞争力,才能增强企业帮建新农村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使我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帮建新农村的实力。特别是乡镇企业在村企共建新农村、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帮助农民致富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近些年,乡镇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难以得到足够的信贷资金和发展支持。建议省建立乡镇企业担保基金,缓解制约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加大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的力度,加快企业的升级改造,加快企业发展。

  (二)尽快建立完善帮扶长效机制。第一,健全领导机制。要明确企业主要领导是结对帮建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对帮建工作。有关单位要制定科学的帮扶帮建规划,把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把帮建工作列入、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二,健全投入机制。各级、要通过规划引导、项目带动、搭建平台、倾斜及必要的行政措施,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整合财政、机关、企业及个人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结对帮建、捐资助建的方式,引导土地、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种生产要素向农业和农村流动,尽可能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整合、引导企业和私人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找到双方利益取向的共同点和结合点。第三,健全督查机制。省、市级组织部、新农办要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帮扶村,掌握工作动态,督促工作落实。对帮扶工作中先进典型进行表彰或奖励,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任务不完成的帮建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帮建任务,同时要把帮建单位名称、帮建领导姓名、帮建目标任务等内容,实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第四,健全激励机制。要将互惠共赢与组织引导相结合,制定切实的措施,引导村企共建从单一的“输血”功能向“造血”功能转变,把村企共建同发展农村经济、特别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结合起来。

  (三)尽快完善相关法规,解决好帮建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目前山西省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组都制定了结对帮扶意见和办法,帮建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参与帮建的企业越来越多,但由于帮建活动开展时间不长,在帮建活动中还有许多具体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协调和解决,需要相关的法规支持。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服务力度,解决好帮建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如企业帮建新农村资金的税前列支问题、合作开发项目的贷款和用地问题,尽快制定“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企业帮建新农村有法可依。

30年前,中国的改革始发于农村;30年后,中国的农村改革再次蓄势待发。我们坚信:随着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进一步贯彻落实,随着山西省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深入,改革必将掀开波澜壮阔的又一篇章,山西的新农村建设必将翻开更加美好的一页!

(作者: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山西省农业厅调研员;山西省中条山国有林管理局常务副)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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