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实施方案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25-09-29 09:02:54 责编:小OO
文档
附件1: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安全质量状态评估实施方案

为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提高安全质量监管水平,规范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小组

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王钢副主任 

成员:质量管理处、施工安全处、监察处、科技处、支付核算中心、市监督总站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二)实施单位

公开招标选择2家工程咨询单位(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家质量检测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实施单位要成立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开展时间

2011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评估对象:“十二五”期间建设的17条轨道交通线路的各标段和各参建单位。根据轨道交通建设情况,每年对全部在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进行安全质量状态评估。

2011年重点对12条建设线路(总长约227公里,特、一级风险源近1600个)进行评估。

二、评估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评估工作,掌控在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源施工安全质量状况,防范系统性安全质量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掌控各参建单位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为实施“差别化”监管和监督执法提供支持;为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全面促进各参建单位履行安全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三、实施进度

(一)2011年一季度,项目试点。

(二)2011年二季度,项目运行并完善项目评估方案。

(三)2011年三季度~2015年四季度,项目正式运行。

四、评估内容

(一)咨询单位评估内容

1.重大风险工程施工控制与管理状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状况)

(1)评估特、一级风险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

(2)如遇特、一级风险工程施工,由咨询单位派专家跟踪施工情况,直至风险消除。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检查参建各方对综合预警、单项红色预警响应情况。

(4)第三方监测和巡视工作开展情况。

(5)评估工作需要的其它内容。

2.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1)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和运行情况。

(2)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3)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主要制度执行情况。

(4)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状况。

3.工程实体安全质量状况

(1)检查所有在施明挖基坑、暗挖作业面安全施工状况。

(2)检查所有在施大型起重机械运行安全状况。

(3)检查所有在施高大模板支撑架安全状况。

(4)检查在施土建工程施工质量。

(5)跟踪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跟踪信息。

(二)质量检测单位评估内容

1.对工程主要材料、构配件进行抽检。

2.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进行抽检。

五、评估方式

为确保评估工作所采集的基础信息的真实性,评估结果最大限度地反映参建单位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和实体安全质量实际状况,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采取多种方式采集评估基础信息。

(一)咨询单位评估方式

1.明查:每季度对全部在施标段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不少于1次的检查。检查覆盖所有在施风险源、土方开挖作业面、大型起重机械设备设施、高大模板支撑架。

2.暗查:每季度对全部在施标段夜间及节假日时段的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不少于1次的暗查。

3.问询:采取电话等方式进行远程调查核实。

4.查询:利用已有的安全技术风险管理平台、检测监管平台、监督执法平台查询参建单位行为信息和工程安全质量信息。

5.专家研判:(1)组织轨道交通资深专家对所有特级风险源和部分一级风险源的施工方案进行再研判。(2)评估结果提交前须组织专家论证。

6.其他调查方式。

(二)质量检测单位评估方式

由咨询单位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确定应抽测的材料和实体质量检测部位,实施“盲样”(不注明工程及施工单位)检测。检测结果纳入安全质量状态评估报告。

六、评估工作与监督执法工作的关系

(一)评估工作是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由评估单位完成的一项技术服务,评估单位依法承担相应合同义务。

(二)评估工作是监督机构对风险动态监管手段的一种补充。评估结果为监督机构实施差别化监管提供依据,监督机构对评估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现场安全质量隐患进行行政执法。

(三)通过建立安全质量评估监管信息平台,实现评估工作与监督执法有效对接,该系统具有如下功能:

1.实时显示重大风险源施工状态,提醒相关人员关注施工风险;

2.评估数据信息的流转、统计,评估结果的生成、查询;3.重大安全质量隐患报警;

4.评估检查相关信息形成安全质量的案例库;

5.评估信息与监督执法工作响应,跟踪提示功能等。

七、对评估单位的监管措施

项目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成果应能真实、准确的反映施工安全质量状态和参建各方安全质量行为,综合评估结果应公正、合理。在实施中评估单位若不能胜任评估工作和不能满足委托人要求,可以终止合同,更换评估单位。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