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交底记录
| 单位工程名称 | |||
| 方案名称 | 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 交底人 | |
| 被交底人 | 详见附件签到表 | 交底日期 | |
| 交底内容简介 | |||
| 1. 安全防护要求 1.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2.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电路的安装和拆除由项目部持证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对塔吊、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上的各类电器进行保护接地和工作接零,并使用参数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确保“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安全用电规定。 1.3. 塔吊底部设置专用电箱,采用三相五线制,将保护零线从配电箱位置引出与塔身可靠连接,并装设重复接地装置和防雷接闪器。 1.4. 登高检修与保养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胶底鞋并将鞋底淤泥清除干净,系好安全带,工具应收入在工具袋内,地面有监护人,方可登高作业。 1.5. 在驾驶室内安放二氧化碳灭火机,防止电路起火。 1.6. 在作业前司机和指挥应对塔吊基础的地脚螺栓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吊装前的试吊。 1.7. 在开始作业之前,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7.1. 按规定对塔吊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特别是保险和限位装置必须确保灵敏可靠; 1.7.2. 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1.7.3. 与地面指挥人员约定好指挥信号的种类及有关事宜,塔司与指挥配合要默契,确保信号畅通; 1.7.4. 查看前一班作业的各种记录(如检查、运行、安全记录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8. 开始操作时,先鸣号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1.9. 据天气预报,在下雨天来临之前,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各种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线路短路而引发事故。 1.10. 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2. 安全技术措施 2.1. 垂直运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严禁超重,多塔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2.2. 吊运物件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吊大型物件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多种物件吊运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散装物件必须采用的钢性吊桶。 2.3. 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使用千斤顶必须上下垫牢,随起随垫,随落随抽垫木。 2.4. 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低,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2.5. 严格执行塔吊“十不吊”规定。 2.6. 起吊前应讲清起吊点和落吊点及运行线路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 2.7. 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2.8. 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2.9. 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2.10. 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有二人操作,并有一人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时,才可松绑卸物。 2.11.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力致倾倒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2.12. 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桶、吊斗等工夹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严禁超吊。 2.13. 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2.14. 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2.15. 安装顶升加节,详见《塔吊安装及使用专项方案》和《升降机安装拆卸专向方案》 3. 群塔作业应急措施 3.1. 制动器失灵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突然失灵:决不允许让物件自由坠落。如果当时的情况下不允许直接降落物件,就要迅速地把控制器手柄逐级地转到上升速度最慢一档,千万不要一下子把控制器手柄转到上升速度最快一档。因为转矩变化大,会使过电流继电器触点脱开把电源切断,使重物立即自由坠落,造成吊运作业机械事故。 3.2. 由电气引起的制动失灵:如果在点车或反向操作之后,重物仍在下滑,那末可以认为这种失灵现象是由电气方面原因造成的,遇上这种情况应立即拉下保护箱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使制动合闸,把被吊物停住,然后查明原因,排除故障,避免事故发生。 3.3. 失控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如发现这一情况,必须立即发出警报信号,警告行人离开吊物下方,并查明原因迅速排除故障。 4. 多塔吊防碰撞措施 4.1. 在塔吊上安装旋转制动断电保护装置,以保证在突然断电的情况下,大臂不随风向旋转。 4.2. 处于高位的起重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的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m。 4.3. 二台同样高度的塔吊,其起重臂端部之间,应大于4m,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其吊物间距不得小于2m。 4.4. 塔吊作业范围内设立警戒限位,防止碰撞到其他相邻塔吊。 4.5. 多台塔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塔吊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4.6. 高塔避让低塔:高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4.7. 动塔让静塔: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8. 空载让重载: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吊必须避让重载塔吊。 4.9. 前臂让后臂:当作业半径内有其他塔吊后臂时,必须判断其运行方向,前臂避让后臂。 4.10. 信号指挥员和塔司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 4.11. 必须对塔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工配备对讲机,对讲机要统一设定频道,并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4.12. 信号工、塔司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4.13. 信号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临塔机的工作状态,及时发出安全信息。 4.14. 必须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塔帽顶端安装红色闪光灯和红色旗帜,在起重臂上还需安装使驾驶员看的清小车运行的照明灯。 4.15. 停机时塔式起重机在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的情况下,吊钩要起升到5米位置,将小车回收到临近塔身10米处。起重臂按顺风源停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塔吊下班停用时,将吊勾吊绳固定,起重臂随风转动。 4.16. 如遇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时,为使大臂不影响其它塔吊工作,减少碰撞危险。要用手动装置调整大臂朝向,在回转齿圈处设置障碍固定大臂。 5. 防止物件坠落伤人防护措施 5.1. 凡吊装作业半径范围内的建筑设施、临时工棚、行人通道采用双层防护隔离。 5.2. 塔机长臂在半径范围内必须高于任何物体,不准伸出围墙外,确需伸出,应当对伸出区域设立转向限位警告标志,严格控制超越范围。 5.3. 吊运物件控制规定线路,避免从人们头顶上经过,以防止物件坠落伤人事件的发生,施工人员应当主动避让吊物,严禁在吊臂下方站人。 5.4. 遇5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时,应当停止吊装作业。 5.5.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 5.6.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安全措施。 6. 安全使用措施 6.1.使用作业具体规定: 6.1.1. 风力达到5级以上或回转刹车失灵或起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塔机作业。 6.1.2. 塔机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回转限位是否可靠。 6.1.3. 吊物起升时,在吊物离地30至50cm左右应作停顿,塔机指挥应对吊物绑扎情况进行检查。 6.1.4. 塔机回转或变幅时,吊物临近道路、临时设施、交叉区域前,必须注意观察并提前减速,吊物不得超过工地围墙。 6.1.5. 每班作业后,塔机吊钩应停置在起重臂10m幅度内、距起重臂垂直距离2—3m,吊钩上不得悬挂吊物、吊索。 6.1.6. 夜间保持塔机红色障碍灯开启。 6.2. 严格执行塔机司机日常检查、项目部每周检查、租赁公司每月检查的检查制度。 6.3. 项目部每月对塔机操作人员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并针对塔机使用中出现过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 6.4. 现场配备塔机总指挥,与各塔指挥联络;每台塔机配备2名指挥,塔吊司机和指挥使用对讲机联络,并认真落实碰撞措施。 6.5.塔机维修与保养 6.5.1.司机除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的做一次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各部位润滑。 6.5.2.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6.5.3.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严禁自行改装。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对塔机的附着框架、吊钩、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6.5.4.检查内容:附着框架在塔身上的安装是否安全可靠,并应符合说明书中的规定;附着框架与塔身节的固定是否牢固;各联接件是否有缺少或松动;附着杆与附着框架的联接必须可靠;附着杆本身的连接不得松动;附着杆有调整装置的应按调整后锁紧;与附着杆相连接的建筑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吊钩:是否变形、磨损、补焊;滑轮:裂纹、不均匀磨损达3mm,钢丝绳直径的50%;钢丝绳:腐蚀、变形、压扁、绳芯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变小、断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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