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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防坍塌安全专项方案
2025-09-29 08:51:24 责编:小OO
文档
商业、办公楼工程(自编名番禺天河城一期、二期)

防坍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章 工程概况

广州市万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兴建商业、办公楼工程(自编名番禺天河城一期、二期)工程。本工程主要功能为办公楼及商场,主要由四层地下室(含一层夹层)、商业裙楼A(地上7层)、商业裙楼B(地上5层)、主办公塔楼大L(地上40层)、套间式办公塔楼小L(地上31层)组成。建筑面积为3833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69753㎡,地下建筑面积为113497㎡。大L塔楼高200米,小L塔楼高170米。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本工程基坑底面标高约为7.2m, 基坑顶面标高约为25.5m,本工程±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7.8m,开挖深度为18m。施工场地已完成“三通一平”,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场地北临汉溪大道,东、南西侧分别为规划中的万博路、万豪路及德舜路,西侧与区内主干道番禺大道北相距约300m,交通方便。场地东侧较为开阔且邻近无既有建(构)筑物,南侧距既有建筑物距离较远,西侧相邻地块正在进行挖土方施工,北侧为汉溪大道。现施工场地周边已建封闭围墙。

第二章 预防施工坍塌措施

2.1 模板坍塌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

2.1.1 模板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的交底。严格按模板装拆施工方案及有关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施工过程应做好自检、工序交接等,使工程质量和安全得以控制。

2、模板装拆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3、支撑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必须有施工设计计算。

4、在高处复杂结构装拆模板,尚应设警示牌标识,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并设专人监护,防止伤及行人。

5、装拆模板时,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安装上层楼板及支架时,下层楼板砼强度必须达到1.2MPa以后,才能上料具,料具要分散堆放,不得过分集中。模板上材料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的规定。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必须达到能承受上层支模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以后,才能进行浇筑混凝土楼板,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能拆除。

7、支模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如遇途中停歇,应将就位的支顶、模板联结稳固,不得空架浮搁。

8、模板作业面的预留孔洞和临边应进行安全防护,上下交叉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9、内墙柱模板安装高度超过2.5m时,应搭设临时脚手架施工,作业人员不得从模板支撑系统爬上爬下。

10、模板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并由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11、混凝土浇筑时,应派专人监察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变形情况,如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疏散人员,待采取措施进行调整或加固后,方可继续作业。

12、模板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拆模审批和模板拆除工作。

13、拆模间歇时应将松开的部件和模板运走,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防止坠下伤人。有计划清理拆除下来的材料,保持出入口畅通,严禁阻塞通道。

2.1.2 模板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当发生模板坍塌时,立即报告救援小组组长,迅速确定该部位作业人数和伤员人数及受伤情况,立即组织救援人力,切断电源,指挥人员往安全地方疏散,设置危险区域警戒,控制出现二次伤害事故。

(二)迅速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各级主管部门请求救援,同时按实际情况采取救援措施。

1、救援由于在浇筑砼过程时造成的坍塌情况,首先要明确伤员的具体位置、伤员的受伤情况及受伤人数,立即组织切实可行的机械设备进行救援(如使用钢筋切割机或焊机将钢筋割断),避免钢筋夹着伤员,如果伤员被砼浆包着,应立即进行人手清理,先进行眼、口、鼻的清理,保持气道的通畅,再救人。

2、救援由于拆除模板时造成的坍塌情况,立即查明受伤的人员数量,同时进行相邻危险区域的支护加固,以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迅速将坍塌下来的材料用人手逐一清除,禁止用机械搬运材料,以免二次伤害伤员。

3、对现场救出的伤员进行下列的急救处理:

如肢体受伤,可用夹板等简单托持伤肢,对伤肢进行降温,尽量避免局部热缺血,伤肢不应抬高,按摩或热敷如挤压部位有开放创伤及活动出血者,应立即止血,但避免加压,除有大血管断裂外不用止血带,并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三)在坍塌事故中伤员被救出后,必须对该范围设置危险区域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保护事故现场,待事故调查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堪察鉴定同意解封后,才能进行恢复施工,并应密切进行对相邻模板的检测。

2.2 外脚手架坍塌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

2.2.1 外脚手架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脚手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题方案,施工前应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持证专业架子工。同时上岗人员应进行身体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

 3、搭设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4、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以及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2年版)或《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中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5、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上料平台应有荷载限值标志,严禁超载使用。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6、当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7、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3、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部位时方可拆除。

 14、搭、拆施工时必须注意:各类构件严禁乱扔,防止坠物伤人,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体。人力传递构件时必须特别小心,双方交接必须稳固可靠。严禁上下同时施工,施工作业期间,在安全影响范围内的地面要封闭,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派专人值班及指挥施工,禁止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

 15、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6、拆除模板支撑及满堂脚手架时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

2.2.2 外脚手架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当发生外脚手架坍塌事故时,立即报告救援小组组长,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各级主管部门请求救援,并在现场迅速确定该部位的作业人数和伤员人数及受伤情况,立即组织救援人力,需要机械立即调动机械,切断电源,设置危险区域警戒,控制出现二次伤害事故发生。

   (二)当出现坍塌事故时,伤员被坍塌物压着,应立即组织人力,机械等进行抢救,将压着伤员的坍塌物用机械工具快速进行解体和清理,以最快速度抢救伤员。

(三)对伤员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颅脑损伤、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

1、出现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畅通。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 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以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腿侧下肢缚在一起。

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四)在坍塌事故中抢救出所有伤员后,必须对该范围设置危险区域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保护事故现场,待事故调查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鉴定同意解封后才能恢复施工,并应密切进行对相邻脚手架的加固和监控。

2.3 土方开挖与基坑坍塌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

2.3.1 土方开挖与基坑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场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的交底,对有关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如《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以及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基坑支护设计要求及有关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实行技术交底、自检、工序交接、工程隐蔽验收等制度,使工程质量和安全得以控制。

2、基坑施工要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要经过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由于对地下水的控制是保证基础施工安全的重要一环,因此,在制订施工方案时,应着重采取措施进行排水降水。布置地面和坑内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对土坡、坑壁冲刷而造成塌方。另外,要尽量避开雨季,最好在枯水期施工。基坑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

4、雨期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

5、机械或人工开挖土方时,要严格按照土石方施工中的技术规程要求去做。挖掘土方应由上而下进行,不可掏空底脚,不得上下同时开挖,也不得上挖下运,如果必须上下层同时开挖,一定要岔开进行。进行软土地区的基坑开挖时,基坑内土面高度应保持均匀,高差不应超过1m。

6、用挖土机施工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其他作业。

7、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异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对基坑进行加固,并注意基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8、坑边一般不宜堆放重物,如坑边确须堆放重物,边坡坡度和基坑支护设计须考虑其影响;基坑开挖后,坑边的施工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规定的荷载值。坑边堆土、料具堆放及机械设备到坑边距离应根据土质情况、基坑深度进行计算确定。作业人员上下应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挖土的土方不得堆置在基坑附近。

9、基坑施工要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在基坑周围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基坑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支护。防护及支护结构完成后要及时进行验收。施工过程中应指定专人进行指挥、监护,如出现支护结构产生可能危及基坑工程安全的变形、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10、基坑属于危险作业场所,在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现场设施及周边环境做好变形监测。监测要做好记录,主要是对基坑支护结构、周边已有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的沉降、位移、变形情况及时掌握。如出现有可能危及基坑工程安全和周边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体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时,作业人员要迅速撤离并及时加固处理。夜间施工要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并备足够的照明和警示灯。

11、基坑施工过程中,由于降水,土方开挖等因素,影响邻近建(构)筑物和管线的使用安全时,应事先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固、改迁等,特别是各种压力管道要有防裂措施,以确保安全。

2.3.2 土方开挖与基坑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当基坑发生坍塌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及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现场负责人及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应及时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迅速确定该部位作业人数及伤员人数,立即组织救援人力、机械设备迅速到位,并同时指挥人员往安全地方疏散,迅速撤离危险区域,设置危险区域警示标志,控制出现二次伤害事故。

2、抢救救援时必须要以人为本进行抢救伤员,在救援过程中要避免再次伤害伤员。当坍塌土方量大时,为抢时间救援伤员,清理坍塌表层时可用大、中型机械挖掘;当坍塌范围较小时,禁止使用大、中型机械,只可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及人手进行挖掘救援,对伤员进行必须的处理后,将伤员迅速送医院抢救,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各级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3、在坍塌事故中伤员被救出后,必须对该范围进行封闭,设专人保护现场,经事故调查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查勘鉴定,同意解封后才能进行恢复施工,并加强进行对基坑变形的观测。

2.3.3 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过大应急救援措施

1、开挖基坑时应准备有钢管支撑、锚杆、注桨设备、喷桨机、木桩、沙包袋等抢险物资。

2、当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过大时先进行回填反压,待基坑稳定后再作处理。

3、当基坑周围建筑物发生严重开裂、倾斜时,应组织人员紧急疏散,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当支护桩脚失稳时,应立即停止土方开挖,在基坑脚回填反压,待基坑稳定后再作处理。

2.3.4 基坑支护结构发生漏水、涌砂应急救援措施

1、当发生漏水、涌砂较轻微时,先采用沙包袋围堵,采用胶管导流的方法控制水、砂的流向,找出渗漏点后使用水泥砂浆掺入水玻璃封堵。封堵期间采用塑料胶管引流,引流管伸出渗漏点400~500㎜,待水泥砂浆凝固后,割除塑料胶管封堵引流点。

2、如果渗漏情况严重时,在基坑支护桩内侧堆砌沙包围堵控制流量,在迎水面位置作钻孔灌水泥浆止水,水泥桨掺入8~15%水玻璃,水灰比控制在1:0.42左右。

2.3.5 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过大周边建筑物下沉应急救援措施

1、当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过大影响到周边建筑物下沉时,先进行回填反压,并在建筑物与基坑之间采用注桨进行土体加固,注桨孔间距@800㎜,土体加固深度18m,注桨压力为0.8~1Mpa。

2、必须疏散变形构筑物内的住户及行人,并设置危险区域警示标志,派专人看护,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各级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第三章 应急准备

3.1  本工程应急救援小组组成情况及联络电话

组 长:    何倩仪     联系电话:    

副组长:   李桂光     联系电话:      

小组成员: 韩穗斌     联系电话:     

小组成员: 李伟春     联系电话:    

小组成员: 汤永亮     联系电话:    

3.2  应急救援联络电话

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

报警中心:110

职业中毒:83872609

3.3  本工程应急救援小组分工情况

宣 传 教 育 组:      韩穗斌           联系电话:      

抢 险 救 援 组:      李桂光           联系电话:     

通 讯 联 络 组:      李伟春           联系电话:      

疏 散 引 导 组:      汤永亮           联系电话:      

物 资 转 移 组:      孔浩洲           联系电话:     

调 查 及善后组:      冯玉麟           联系电话:      

3.4  最近广州市的指定工伤医院的地点及联系电话

医院名称地址医院电话
番禺区市桥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捷进中路114号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2号
注解:如伤、病情严重,最好立即送到三级医院救治为妥。医院名称一栏有几个“*”即代表几级。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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