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
1、整合、优化生产各工序现有工资分配模式、分配制度。
2、科学合理地拉开分配差距,理顺分配关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3、通过薪酬支付,体现员工对企业的价值贡献,利用薪酬有效地吸引和保留员工。
4、建立起以计件工资为主体的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1、以定额计件为基础,多劳多得的原则。
实行以定额计件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充分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
2、效益决定工资水平的原则。
车间整体工资水平/定额水平根据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坚持工资总额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员工实际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
3、工资与岗位挂钩、与市场劳动力价格接轨原则。
以市场上同类岗位的薪资水平为基本参照,结合工厂实际支付能力,建立起具有外部竞争力的员工工资水平。
4、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突出效率、效益,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同时尽可能保证企业内部价值分配的相对公平。
三、实施范围
美罗堡报价科、工艺科、机加工车间、组装车间、安装科及其他职能部门。
四、奖罚制度
设厂长及时奖励,月总产量如超出4000平方,月薪人员工作突出予以200-500元不等的奖励.计件人员视工作表现突出者予以200-500元以内奖励.确定奖励同时填写 附表四《员工奖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核算工资,一份交被告奖励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重大错误予以50-500元不等处罚,确定处罚同时填写附表四《员工奖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核算工资,一份交被处罚人员。
五、薪资模式
1、报价科、工艺科、机加工车间、组装车间、安装科实行计件工资兼保底工资,其他职能部门和管理岗位实行月薪制。
2、保底工资
各计件岗位依据岗位性质、技术含量等进行评价,确定岗位保底工资标准,月度依据出勤率考核发放。保底工资只有在以本部门为单位计件工资水平达不到保底工资标准时才执行保底工资(本部门全体员工保底工资相加大于全体计件员工工资相加情况下才执行保底工资)。
出勤率=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 (出勤率可大于1,每月应出勤天数按公司规定)
3、计件工资
指依据员工个人/班组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按照既定单价计算发放的工资。
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完成合格产品数量
具体分为个人计件和集体计件两种形式 (具体算法见下)
4、月薪
依据岗位工资水平、本人工作经历及实际技能水平考核等确定其月薪标准。月度依据出勤率考核发放。出勤率=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 (出勤率可大于1,每月应出勤天数按公司规定)
5、计件形式及核算公式
按照劳动组织形式和劳动对象的不同分为:个人计件和集体计件两种。
A 个人计件
计件工资额=计件单价*完成合格产品数量(工时定额)
B集体计件(班组集体作业或两人以上共同作业)
(1)、集体计件工资总额=计件单价*完成合格产品数量(工时定额)
(2)、个人计件分配额=集体计件工资总额/集体计件系数*(个人出勤时数/集体出勤总时数*个人计件系数)
集体计件系数=∑个人计件系数≤集体总人数(计件人数)
个人计件系数可由各部门主管或班组长依据员工月度表现,技能水平、实际工作成果等考核确定,厂长批准后执行。
六、工资核算程序
1、依据个人/班组实际完成的作业量,在工序交接或入库后,由班组负责人或主机和及时填写《员工日完成工作量统计表》(附表一),每日下班后在班组内进行公示或核定后交车间主管,车间主管审核签字后于次日上午10:00之前并交于工厂工资核算员处。
2、工资核算处按拟定完成计件单价进行员工工资核算。
3、公司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查、核实车间员工工作量统计、薪资计算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公布核查结果;所有人员在员工工作量统计,工资核算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4、所加工的定单质量不合格不齐全不配套、没完全交接到下一工序的;不予结算工资;
5、所有计件票据、工资报表保存期为两年。
七、管理规定
(一) 定额管理
1、计件定额/单价水平应保持一定周期的稳定性,原则上一经核定执行,半年内不得调整;
2、因设计、材料、工艺、设备等出现较大变革或明显异常、不合理的计件定额/单价,可由车间提交申请,并将需测算的工作量提供给财务,财务负责重新核定并测算计件定额/单价,半月内提供给厂长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填写《计件单价调整申请表》(附表二),经厂长审核批准后,及时予以调整。
3、临时性或一次性的产品定额/单价由车间提出、财务、生产部共同核定,并填写《临时性/一次性计件单价申请表》(附表三),报经厂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4、因设计、材料、工艺、设备等出现较大变革需新增单价的,由车间提出申请,财务测算核定计件定额/单价,填写《计件单价调整申请表》(附表二),经厂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工资管理
1、试用期规定
(1) 新员工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3个月,可依据合同期限、员工实际工作表现等,对试用期进行相应调整。
(2) 试用期员工(指非技术工人)原则上一律不参与车间计件,执行计时工资制,计时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按26天满勤计算)。
(3) 技术工人(指外部新招聘的试用期员工)根据具体情况可执行车间计件工资制或计时工资制,执行计时工资制的,应依据车间岗位工资水平、本人工作经历及实际技能水平考核等确定其工资标准。
(4)试用期间执行计时工资的员工:
A.工作量可单独统计的,须单独统计,不计入班组计件,个人实际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进行计发;
B.工作量不能单独统计的,从当月小组计件工资总额中扣除该员工计时工资的50%之后,剩余部分再由小组内的员工按集体计件的核算方法进行计件分配。
2、计时工资
岗位之间相互借调人员又无法计件、临时调派和新产品试制执行计时工资标准,按员工的保底工资换算成记时工资标准执行。
3、调薪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五《员工调薪申请表》。
八、附件《后勤部门月薪和各工序员工保底工资》《各工序计件单价表》
九、公司可依据实际需要,对本办法进行修订或做出补充规定。
十、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各部门工资分配制度/办法同步废止。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