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此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治理辍学的,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白“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招收未成年人做工违法”的道理,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树立起“不接受义务教育违法”的自我约束意识,使广大教育工作者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切实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二、组织机构
“控辍保学宣传月”领导小组
组长:张明 副组长:王兴文
成员:张刚 王子敬 张春娟 夏丽伟 丁燕 洪岩
下设“控辍保学宣传月”办公室
主任:王兴文
成员(分工):刘勇 杨光(悬挂、刷写标语)
王子敬(组织学校师生利用课余时间上街入村开展宣传活动)
张刚(严格学生流失月报制度,开学第一周实行日报)
张春娟(印发“告学生家长书”等宣传材料,宣传法律法规)
洪岩(在校内利用广播、板报等开展宣传)
三、活动形式
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悬挂、刷写标语的形式进行宣传;二是组织学校师生利用课余时间上街入村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在校内利用广播、板报等开展宣传;四是印发“告学生家长书”等宣传材料;五是严格学生流失月报制度,开学第一周实行日报。通过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使“不让学生辍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2和8月14日—15日),为组织发动阶段。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宣传月”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统筹安排学校系列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2和8月16日—18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将未报到、未入学适龄少年,中途辍学的学生逐一登记造册,按村组归类,于18日下午4:30前报送县教育督导室,为第三阶段下乡劝返与督查做好准备。
第三阶段(2和8月21—25日),为具体实施阶段。全面开展劝返活动。加强、学校、家庭三方面工作的衔接与配合,落实各级“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切实做好辍学生的返校入学工作。县教育局各挂钩股室将结合期初教育工作检查对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阶段(2和8月28日—3和9月11日),为督查核实阶段。由县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人员深入学校清查人数,核实辍学情况,并将“控辍保学”情况通报全县。
学校要建好相关“控辍保学”基础台账,台账要求准确无误,材料详实,转、借、休、复、辍等情况一目了然。要认真总结“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于活动月结束前报县教育督导室。
“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方案
(本方案从2009年9月开始实施)
榆树中学
2009年8月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