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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绩效考核方案
2025-09-29 08:48:57 责编:小OO
文档
 海苑酒店2010年考核办法第三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酒店管理工作,提高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使酒店早日达到预期效益,结合2009年营业状况和2010年的预算及经营环境,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2010年考核为全面考核,营业部门既考核营业收入,同时对部门费用也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与工资直接挂钩,以确保各项指标的严格控制。

二、本考核办法,营业部门收入考核占比例较大,费用考核较小,主要考虑酒店开业时间短,各项费用不稳定的因素。

三、总经理以全店任务考核进行考核,以个人工资的20%作为考核基数,其中15%考核营业收入,5%考核全店费用(非正常费用)除外,按完成比例发放该部分工资。

四、营业部门总监按工资总额的20%作为考核基数,其中15%作为部门营业收入考核,5%作为部门费用考核,按完成任务比例发放全额工资。

五、营业部门经理级按照工资总额的10%作为考核收入基数。主管级按照工资总额的5%作为考核收入基数,按完成任务比例发

放全额工资。

六、领班级及员工以工资总额的5%作为考核日常工作表现基数。

以(员工绩效考核方案)为标准。

六、部门收入、费用考核以预算为基数按预算控制比例发放。

七、厨房考核:行政总厨工资的20%作为考核基数,其中10%考核成本,餐饮食品成本率指标为45%-40%,高于45%或低于40%时,扣减工资,10%考核厨房人员的总工资。 

八、营业部门超额完成任务指标5%以内,一次性奖励部门客房部为1000元,餐饮部为2000元,超额5%以上,按照超额部分的2%奖励部门。(各银台收银员奖金随营业部门考核,享受营业部门奖金,以激励服务积极性)。

九、销售部考核办法:

销售总监按工资总额的20%作为考核基数,其中10%作为全店营业收入考核,5%作为部门费用考核,5%作为清欠账款考核,按完成任务比例发放全额工资。

1、营销部人员以全店营业额的50%作为基数单独考核,其内容包括会议预定、协议客户消费、网络预订以及营销部联系的婚宴消费。 财务部根据销售部预订单,单独统计计算。部门人员按完成比例计算发放25%的考核工资。

2、销售部1-6月份按照上月月末应收款总额40%作为考核基数:7-12月份按照上月月末应收账总额60%为考核基数,部门人员按完成比例计算发放25%的考核工资。

3、销售部上述任何一个指标完成后,均一次性奖励部门500元。

十、后勤部门第一负责人按照工资总额20%进行考核,其中15%作为对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考核,5%作为费用考核,费用考核以预算为基数。

十一、后勤部门每季度按照酒店营业指标的完成情况发放综合奖。

十二、任何费用考核超支1%,扣除考核工资10%,按季度考核。

十三、参与考核的人员年底按全年任务完成实际情况、费用控制情况及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进行奖励。

十四、本方案自2010年1月1日正式执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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