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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涉警舆情应对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2025-09-22 17:30:38 责编:小OO
文档
关于做好涉警舆情应对

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梁 伟 发

  摘 要 引导是党的引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关做好新形势下涉警舆情引导工作,对于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

谐警民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做好涉警舆情应对工作,要围绕“转变观念、及时应对、讲究策略、把握

主动”的工作思路,做到转变观念,提高应对涉警舆情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及时应对,加快建立

和完善涉警舆情应对工作机制;讲究策略,不断提升涉警舆情处置水平。

关键词 机关  涉警舆情  应对

  引导是党的引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形势下的涉警引导工作,对于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涉警问题炒作汹涌的态势,广东省各级机关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予以应对和处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机关应对涉警舆情的任务还十分复杂和艰巨,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紧紧围绕转变观念、及时应对、讲究策略、把握主动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涉警舆情应对工作,努力提高引导水平。

一、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应对涉警舆情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和对敌斗争前沿,传媒发达,竞争激烈,各家媒体千方百计抢新闻、炒新闻,特别关注炒治安、炒。境外媒体对广东更是高度关注,敌对势力频频插手,极力造谣滋事、煽动蛊惑,将个别问题扩大化,单一问题复杂化,一般问题政治化。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被媒体炒作达九个月之久,2005年的汕尾“红海湾事件”被境内外敌对势力大肆炒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广东全省媒体的涉警负面报道达201篇次,网上涉警负面舆情98起。特别是“东莞大批儿童被拐卖”、“广州交警拒绝遭抢者求助”、“广州黄埔区涉警交通事故”等多起涉警炒作事件的发生,对机关涉警舆情应对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与此相比,一些地方机关领导和民警认识还不到位,在涉警舆情处置上存在着怕、捂、拖、虚等错误观念:怕,就是怕记者、躲媒体,面对媒体不愿说、不敢说、不会说;捂,就是捂着不说或语焉不详;拖,就是推诿拖拉,不愿负责、不敢负责;虚,就是面对质疑心虚,不讲实话,企图蒙混过关。这些

作者职务:广东常委、委,省厅错误观念严重影响了涉警舆情引导工作。

总明确指出,引导正确,利党利国利民,引导错误,误党误国误民。按照胡总指示,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涉警舆情应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三种意识:

(一)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意识

关注的问题就是社会的焦点,丝毫不能轻视和麻痹。尤其在当今信息化条件下,各类新闻事件的传播、扩散可谓瞬间万里,信息共享全球同步,互联网上更是呈现一人疾呼、万人参与、百万人关注的状况,极短的时间内就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如果重视不够、反应迟缓,必将陷入极大的被动。因此,各级机关都要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的意识,一旦发现涉警舆情苗头,必须快速反应,主动应对,主动处置。

(二)树立舆情就是稳定的意识

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和对敌斗争复杂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影响的形势下,社会不稳定因素潜滋暗长,“触点”多,“燃点”低。哪怕是一起普通的案件、事件,都可能引发群众特别是网民不满,再经媒体炒作、放大,就可能演变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去年贵州的“事件”、今年湖北的“石首事件”都是深刻教训。因此,要保持清醒头脑,将做好涉警舆情应对作为落实机关维护稳定责任的重要举措,一把手亲自抓,大力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努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水平。

(三)树立舆情就是形象的意识

当前,执法工作处于空前开放、高度透明的社会环境中,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刀把子”,站在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上,民警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随时会通过媒体的镜头展现在世人面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旦执法失当,就会被媒体和抓住不放,引发“审判”,严重影响机关的形象。从全国涉警舆情的形势看,可谓“天天有新闻、周周有事件、月月有风暴”。为此,机关一定要牢固树立舆情就是形象的意识,通过加强舆情引导和工作的正面宣传,树立机关阳光、公正、文明、规范的新形象,增强广大群众对工作的认同感。

二、及时应对,建立和完善涉警舆情应对工作机制

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涉警舆情应对工作成败的关键。机关要把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机制作为加强涉警舆情应对工作的着力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

(一)对于发生的重大涉警事件要第一时间准确定性

准确定性是成功处置的前提。发生重大涉警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查清事实并准确判定事件性质,为事件的进一步处置和引导提供准确的方向和依据。要迅速判明发生的事件是普通的刑事、治安案件,还是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利益冲突事件,还是由敌对势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策划的政治事件;是偶发事件,还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事件;是机关执法过错引发的事件,还是由于群众误解造成的事件。只有定性准确,应对才会有原则、有思路,措施才会有针对性。今年韶关“6・26”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和韶关市机关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将其定性为一起群体斗殴治安案件,一方面及时向社会公布事件,一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控制现场、疏散隔离参与斗殴的员工,3天内分阶段滚动发布5篇新闻通稿,有效应对了复杂的舆情形势,为事件的顺利处置奠定了坚实基础。可以说,定性准不准,既是对机关领导工作水平的考验,也是对机关处置重大涉警突发事件能力的检验。

(二)对于发生的重大涉警事件要第一时间协调联动

涉警舆情引导涉及工作方方面面,必须整合资源,联动处置,形成合力。一是领导处置要联动。凡遇重大突发事件,领导要将调查处置与引导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密切跟踪,准确分析、预测舆情走势,对容易引发炒作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及时开展应对处置,使引导贯穿处置工作的始终。二是上下要联动。发生重大涉警事件,省、市、县三级机关要协调联动,确保口径一致、步调一致、处置得力。必要时省厅要派出舆情引导人员到一线与当地机关共同做好事件调查和新闻发布工作。三是警种要联动。在涉警舆情应对工作中,指挥中心、宣传、网监、法制等警种和涉案(事)件的部门实行捆绑运作,既要各司其职,分别做好舆情信息汇总研判、敌社情排查掌控、案件侦破,新闻发布、有害信息删除封堵等工作,又要协调联动,发挥联动处置的最大效能。在处置今年4月的汕尾陆丰市村民集体驾船出海事件中,省厅第一时间派出宣传、治安、刑侦部门领导赶赴事发现场,与当地、和机关共同开展处置;边防部门及时联系水警遣返出海人员;国保、宣传部门与指挥中心一同掌握、研判舆情,及时发布新闻通稿,多个部门联动,使事件发生不到24小时就得以处置。

(三)对于发生的重大涉警事件要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掌握话语权最关键的一个字就是“快”,即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如果机关“失声”,谣言就会有市场、有阵地、满天飞。不说话,别人就会说话,甚至有的人趁机乱说话。因此,发生涉警突发事件后,机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决策,引导负责部门必须第一时间与宣传部门和媒体沟通联系,将正面声音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用客观、公正的报道抢占话语权,用事实、数据和实例赢得群众信任,用权威的信息稳定群众情绪,向社会公众表明机关进一步查清事实、妥善处理事件的决心,表明负责任的立场和态度,给予公众郑重承诺和信心,从而抢占先机。一些处在维护稳定工作一线的干部和长期研究件的专家提出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黄金四小时”,认为能否抓住事件发生后的四个小时及时处置是成功化解危机的关键,其核心理念就包括第一时间主动发布权威信息主导。去年11月5日,珠海市发生一起泥头车连续撞死5人撞伤19人事件,恰逢举办珠海航展,大批记者要求到事件现场采访,网上评论铺天盖地,矛头指向机关执法不当、隐瞒事件。为此,机关在案发后三小时内即发布新闻通稿,公布事件,掌握了主动权。去年,广东省厅按照政治局委员、广东汪洋同志的指示精神,专门下发了《广东省机关应急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办法》,对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的范畴、权限、原则以及运作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强调各地第一时间发布事件信息的,不需请示批准;不发布信息的,必须经上级审批。

(四)对于发生的重大涉警事件要第一时间查控不实有害信息

大多数网络舆情具有从众心理,如果发现自己的观点属于多数人的观点,就会更加坚持;如果发现自己的观点与多数人不同,就会产生被孤立心理,从而放弃自己的观点。因此,加强对虚假苗头信息和不实言论的封堵查控,防止其形成气候非常重要。在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工作的同时,还要及时查控各类不实信息和造谣人员,防止网上不实言论和有害手机短信等形成规模和气候。对散播虚假信息的造谣人员,要落地查实,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在处置韶关“6・26”事件中,机关通过实时掌握网上舆情动态,对发布造谣信息的人进行落地调查,并及时依法处置,为引导争取了主动。

三、讲究策略,不断提升涉警舆情处置水平

涉警舆情应对是一项高度敏感复杂的系统工程,策略得当,可以大事化小、难事化易;策略失当,则会小事变大、大事搞砸。因此,要做到因情施策,讲究方式方法,采取更佳工作方案。

(一)实事求是,决不护短

不可否认,在一些涉警突发事件中,机关的工作被动是由于互联网或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造成的。但必须承认,也有相当数量的事件,是由于机关和少数民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或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造成的。因此,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查清事件,对确属机关自身过错或民警工作失误引发的,一定要实事求是,正视问题,决不护短,取信于民。要把握权威性原则,与案(事)件有直接关系的机关和民警个人应回避参与调查,必要时请上级机关或第三方权威部门进行调查、鉴定和发布,提高调查结果的可信度。同时,及时发布机关的改进措施,引导朝着有利于机关的方向发展。事实证明,抱有侥幸心理编造谎言、发布不实消息企图蒙骗群众,往往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仅平息不了群众的情绪,反而引起群众更多的怀疑和不满。

(二)掌握分寸,留有余地

涉警舆情应对尤其是新闻发布要十分讲究技巧,机关要按照速报情况、慎报原因、由简到繁、滚动推出、留有余地原则,注重把握媒体需求和公众心理,灵活应对,达到最佳宣传效果。首先,要统一口径,不能你说一套他说一套,早上说一套晚上说一套。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要拿捏到位,公布事件不等于要将案件所有过程公之于众,比如侦查方法、工作手段等涉密内容就不能公布。其次,要留有余地,不能把话说过头。在尚未完全查明事件情况下发布信息引导,必须留有余地,既不能说没有十分把握的话,自绝退路,也要向社会和公众表明查清事件和依法处置的态度、决心,树立负责任的形象。再次,要把握尺度,不能引火烧身。在一些重大、敏感、热点问题引导上,要综合判断各种复杂因素,权衡利弊,注意选择好时机、把握好尺度,适时适度发布信息,绝对不要说含糊其辞、事实不清的话,更不要引火烧身。

(三)善待媒体,善用媒体

机关在应对涉警舆情时,要树立善待媒体、善用媒体的理念,将媒体和记者更多地视为做好工作的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增强与媒体的联系,在涉警报道中切实坚持帮忙而不添乱、分化而不激化、求实而不炒作、引导而不误导的原则,挑选公信力强、与机关长期合作的媒体“先说话”、“说公道话”。如在处置肇庆封开县村民围攻民警事件、清远英德市英红茶场群众打砸派出所事件中,机关都积极联系媒体,及时向媒体提供事件正面信息,通过及时发布,将各种负面炒作消除在萌芽状态。2007年,广东省和广州市机关与媒体配合协作,大力宣传广州市越秀分局便衣大队牺牲民警陈世豪的先进事迹,一抢劫团伙成员看后深受震撼,主动到《南方日报》揭露犯罪团伙内幕。《南方日报》迅速与机关取得联系,提供相关案件线索,配合机关打掉了一个作案累累的抢劫团伙,之后又推出相关系列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震慑犯罪、维护治安起到了积极作用。事实证明,只要坚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与媒体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就能实现警媒良性互动、合作双赢。

(四)注重培训,提升素质

当前的涉警舆情应对工作,无论对机关领导干部还是对基层民警都是一项新课题,没有一成不变的做法照搬照抄,必须在干中学、干中练。因此,加强培训,提升素质,提高水平十分重要。首先,要突出培训的重点。培训的重点对象是各级机关领导、宣传部门领导、新闻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公共关系联络员,培训内容是重点提高舆情引导的能力和应对媒体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涉警突发事件,能够立即展开应对处置并收到良好效果。其次,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围绕建国60周年、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1年深圳“大运会”的媒体应对和引导工作开展培训,年内分级组织有关民警轮训一遍。再次,要创新培训形式。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分析、网上自学等方式开展培训。

转变观念、及时应对、讲究策略,最终的落脚点是把握主动。涉警舆情应对是一场特殊的工作,只有打赢应对舆情的每一场战斗,才能抢占整个制高点,牢牢掌握话语权和主动权,改变以往机关和民警虽然是巨大付出却被一个“豆腐块”大的不实报道抹杀的尴尬局面,改变涉警舆情应对的被动局面,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责任编辑 张 华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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