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的:
为规范综合制剂车间酒精存放、使用安全性,特制定本规程。
2、 范 围:
综合制剂车间丸剂线制丸工序和打光工序,颗粒剂线配料工序。
3、 内 容:
3.1 车间领用酒精量遵循当天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每日工作结束后车间不能存有酒精。
3.2 车间统计员根据次日的生产情况将料单打好,料单需做准确,用多少打多少,当日下班前将料单交与供应部库管员。供应部在每天八点四十之前将酒精送入车间。如有延误,在一级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3.3 车间酒精使用注意事项
3.3.1 酒精领用、暂存、使用的容器必须有可靠地封闭盖,严禁使用无法密封的容器;
3.3.2使用时每次取用后必须立即将容器密封,严禁敞开放置;
3.3.3擦拭过程中对物体上残留的酒精须擦净;
3.3.4 生产结束后严禁车间内有酒精存放;
3.3.5酒精燃烧灭火处置:在车间可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也可使用湿毛巾、湿衣服覆盖灭火。严禁使用水泼或干燥的毛巾、异物进行扑打,否则若被酒精引燃,火势将蔓延扩散,越烧越大;
3.4 车间统计员需负责监督酒精使用量及使用情况,并在每天下午四点半检查酒精的使用情况,当日不能有剩余酒精,若有剩余,及时退回库房。
3.5 本规程实行后,对使用酒精的相关人员进行二级考核,若有违规操作,扣除相应的二级绩效分数。
3.6后附各工序酒精使用相关人员及检查人表格一份
| 使用工序 | 频次 | 检查人 | 监督人 |
| 制丸(丸剂线) | 1次/天 | 张新国 | 陈廷虎 |
| 打光(丸剂线) | 1次/天 | 王玉凤 | 陈廷虎 |
| 制粒(颗粒剂线) | 1次/天 | 魏周儒 | 陈廷虎 |
2016年01月18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