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经贸委综合楼 | |||
| 电焊工 | |||
1、施工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施工中照明灯具由管理人员安排专业电工接线,并调试正常,经安全员检查同意。 3、施工中使用的各类电动机具及设备机械必须符和安全要求,由专业电工接线并调试正常,经安全员检查同意;严禁私自接线用电。 4、如在吊架上进行电焊作业,必须将钢丝绳绝缘。 5、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有电工进行。 6、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7、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8、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脚板等隔热措施。 9、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线或机电设备代替接零。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0、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1、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2、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3、下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4、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5、工作结束,应 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方可离开。 16、电焊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火花飞溅伤人及引燃物品。 17、若上吊架作业,必须遵守《吊架作业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18、必须要求每个工人按交底要求作业,遇有安全隐患或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并解决。严禁野蛮施工操作,若违反此安全交底要求施工操作,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