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单
| 工程名称 | |
| 建设单位 | |
| BT单位 | |
| 物业单位 | |
| 监理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 移交内容说明:1、工程附移交清单 2、质量保修承诺书 | |
| 本工程已于 年 月 日通过 等相关单位竣工验收,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现于 年 月 日由 (移交单位)移交给 (接收单位),按合同规定工程保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移交单一式四份,相关单位签署盖章后生效。 | |
| 施工单位 经办人: 负责人: | |
| 监理单位 经办人: 负责人: | |
| BT单位 经办人: 负责人: | |
| 建设单位 经办人: 负责人: | |
| 物业单位 经办人: 负责人: | |
表1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
| 施工单位 | 移交日期 | ||
| 移交项目内容 | 完成情况 | ||
| 1、室内外装饰工程 | |||
| 2、 | |||
| 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 |||
| 4、通风、空调、采暖工程 | |||
| 5、电梯安装工程 | |||
| 6、室外工程 | |||
| 7、与原有水、电、暖等设施关联情况 |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物竣工项目财产交接表
表2
| 房屋建筑物座落 | ||||||||||
| 房屋建筑物名称 | ||||||||||
| 基本情况 | 结构 | 施工单位 | ||||||||
| 总建筑面积(㎡) | 开工时间 | |||||||||
| 层数 | 竣工时间 | |||||||||
| 占地面积(㎡) | 占地面积(㎡) | |||||||||
| 职工住宅 | 户型 | |||||||||
| 套数 | ||||||||||
| 资产情况︵万元 ︶ | 总造价 | 合计 | 投资来源︵万元 ︶ | 合计 | ||||||
| 其中 | 建筑投资 | 其中 | 小型基建拨款 | |||||||
| 设备投资 | 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投资 | |||||||||
| 家具投资 | 学校自筹投资 | |||||||||
| 其他投资 | ||||||||||
| 房屋资料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 规划图(原件) | ||||||||
| 开工许可证号 | 计划审批文号 | |||||||||
| 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 计委工程立项文件文号 | |||||||||
|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
| 备注 | ||||||||||
移 交 方: 移 交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工程项目竣工移交书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
| 建设部门 | 接收部门 | |||
| 使用部门 | 管理部门 | |||
| 施工单位 | 移交时间 | 年 月 日 | ||
| 参 加 人 员 | ||||
| 单 位 | 姓 名 | 职 务 | ||
| 移 交 情 况 | ||||
| 项目 | 存 在 问 题 及 意 见 |
| 供 水 供 电 采 暖 | |
| 土 建 |
| 项目 | 存 在 问 题 及 意 见 |
| 设 备 | |
| 家 具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
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给排水管道、装饰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没有规定最低保修期限的,双方约定保修期
为1年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任务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工程移交单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
| 施工单位名称 | |||||
| 工程验收时间 |
| 工程移交时间 | |||
| 移 交 内 容 及 范 围 |
| ||||
| 工程交付验收意见 |
| ||||
|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接收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
编号:
| 设计单位: | 合同号: |
| 施工单位: | 合同号: |
| 监理单位: | 合同号: |
| 本证书包括的工程名称: XX工程单位工程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
本证书包括的工程内容:大坝坝体达标、上游粘土斜墙及截渗槽填筑,拆建上游护坡及下游贴坡排水体,长马输水渡槽拆建;拆除原放水高低涵洞,在两涵之间新建放水涵洞,进口设启闭机控制,出口建分水口;溢洪道上交通桥拆建;泄洪闸拆建等4个分部工程。 土建工程主要为:大坝坝体达标、上游粘土斜墙及截渗槽填筑,拆建上游护坡及下游贴坡排水体排,长马输水渡槽拆建;放水涵拆建;溢洪道上交通桥拆建;泄洪闸拆建等;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包括:放水涵启闭机房配电设施、放水涵及泄洪闸启闭机、钢筋砼闸门、钢管护拦等设备的购安。 土建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交接清单附后。 | |
| 本证书未包括的主要内容:无。 | |
| 尾工工程和缺陷修复清单:无。 | |
| 承包人(盖章签字): | ||
| 完工验收日期:20XX年9月23日 | 实际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 | |
| 保修期:从20XX年8月30日起至2010年8月29日止。 | ||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盖章): 总 监(签字): 年 月 日 | |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管理单位(盖章): 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 程 项 目 |
| 一 | 大坝加固工程 | |
| 1 | 大坝上游侧 | 粘土斜墙及截渗槽,干砌石护坡及砂石垫层,浆砌石台阶及护脚,草皮护坡等。 |
| 2 | 大坝下游侧 | 长马钢筋砼渡槽、破堰斗渠U型槽,浆砌石台阶、基础、排水沟,泥结碎石路面,干砌石护坡及砂石垫层,砖砌排水沟,草皮护坡等。 |
| 二 | 放水涵拆建工程 | |
| 1 | 进口段 | 浆砌石底板、浆砌石挡土墙。 |
| 2 | 穿堤涵箱及防洪闸 | 钢筋砼涵箱及防洪闸、防洪闸钢筋砼竖井及启闭机台、钢筋砼闸门等。 |
| 3 | 防洪闸启闭机房 | 砖混结构启闭机房、防盗门、铝合金窗等。 |
| 4 | 交通桥 | 钢筋砼交通桥,钢筋砼栏杆。 |
| 5 | 出口竖井及分水口段 | 钢筋砼竖井及启闭机台、钢筋砼闸门,钢筋砼挡土墙、浆砌石明渠及内衬钢筋砼,钢筋砼盖板等。 |
| 6 | 机电设备安装 | 配电柜、吊葫芦、启闭机、启闭机房照明系统等。 |
| 7 | 金属结构 | 拦污钢筋网,闸门预埋件,镀锌钢管栏杆等。 |
| 三 | 泄洪闸拆建工程 | |
| 1 | 进口段 | 钢筋砼底板、钢筋砼挡土墙。 |
| 2 | 闸室及启闭机房 | 钢筋砼闸墩、底板,钢筋砼竖井及启闭机台、钢筋砼闸门,砖混结构启闭机房、防盗门、铝合金窗,钢筋砼交通桥板,钢筋砼栏杆等。 |
| 3 | 斜坡段 | 钢筋砼挡墙、底板,钢筋砼输水渡槽。 |
| 4 | 出口段 | 浆砌石挡墙及底板,砼压顶。 |
| 5 | 金属结构 | 闸门预埋件,镀锌钢管栏杆等。 |
| 6 | 机电设备安装 | 配电柜、吊葫芦、启闭机、启闭机房照明系统等。 |
| 四 | 溢洪道上交通桥拆建 |
| 1 | 桥身段 | 浆砌石挡墙,钢筋砼底板,钢筋砼桥板、栏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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