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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全套
2025-09-22 17:43:48 责编:小OO
文档
目标管理制度

1.0 总  则

1.1为了把企业的管理方针系统地转化为企业和每个部门、单位、层次乃至每个员工主动追求的目标,实现顾客要求、确保顾客满意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1.2 制定管理目标的五项原则:

(1)可追求性原则。既要求管理目标具有先进性,满足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改进的要求,又要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2)以管理方针为框架的原则。紧紧围绕管理方针展开,既不要超出方针的范围,又要保证方针在持续改进管理体系和实现顾客要求,确保顾客满意的宗旨不落空。

(3)全面性原则。应包含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全部内容。

(4)层次性原则。在各个职能部门及其专业线和各个层次上进行展开,直至操作层,下层保上层,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保公司。

(5)可测量性原则。管理目标要量化,切忌定性不定量。

2.0  企业管理目标

2.1企业管理目标按年度制订。由综合办公室根据经理办公会议的精神制订,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2.2企业管理目标必须包含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内容和其他要求

2.3每年的管理评审,对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一起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管理规划,制定新一年度的管理目标。

3.0 部门管理目标

3.1各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年度管理目标中相关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制定本部门的实施目标。为了保证一级管理目标的实现,二级管理目标值要高于一级目标。

3.2各部门应按专业线进行分解、落实,变为职能岗位人员的工作目标。

4.0 管理目标的修改

4.1原则上管理目标一旦批准后,不应随意变动,确保其严肃性。当遇有下列客观情况之一时,允许修改:

(1)市场发生变化,带来产品与工程项目的变化;

(2)生产能力或工艺发生较大变化;

(3)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或要求发生较大变化;

(4)产品设计或使用功能发生较大变化等。

4.2管理目标的修改可由实施单位和部门根据客观形势的变化使管理目标难以实现时,提出的修改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书面修改通知。

5.0 记录

5.1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发布令     

 5.2管理目标统计表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为全面提高我公司工程的施工质量,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质量为本,持续改进,诚信经营,业主放心"的质量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分包单位及施工班组均应严格执行.

一、质量检查工作制度

为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2、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3、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

4、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身体健康,适合现场工作的人员担任。质量检查人员应列为生产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以便积累经验,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5、质量检查工作的职责范围

(1)根据国家法令、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对技术准备、技术交底、材料检验施工操作和隐蔽工程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参加熟悉图纸、审查图纸和设计交底,掌握技术要点,督促按图施工。

(2)参与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讨论与质量要求的制定,并督促贯彻执行。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操作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质量证明和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纠正。

(4)参加隐检、预检、样板鉴定、结构验收、施工预验收、验收签证记录,提供质量资料,负责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核定,积累资料,并对分项工程的任务书签证质量等参加检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督促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对凡构成质量事故的,则应督促责任者填报质量事故报表。

(5)参加上级和本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活动。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向上级汇报。建立质量台帐,并定期填写质量报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情况月报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竣工预检前填报)、质量事故表(发生质量事故,处理后报)、质量目标设计(根据公司及上级要求)。

二、质量检查工作方法

1、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应精心检查,一丝不苟,帮助质量管理部门强化工作质量,防止质量事故发生。如发生质量事故,应追究责任,吸取教训,决不马虎从事。

2、坚持群检和专检相结合,协助工长和班组搞好自检、互检和交检。必须经常深入现场,由图纸查,按工艺检查,按标准检查,实测实量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发现问题早,反映问题准,解决问题快,为施工现场服务好。

3、开展质量教育工作,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人人为质量负责。

4、质量检查部门的权限。对进入现场的材料、预制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坚持按“准”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对资料有怀疑时,有权要求进行复验,经复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按图纸、规范、规程施工,不符合批准的施工方案,以及使用不合格材料、预制品、设备,有权向现场施工人员提出纠正意见,必要时可提出停工要求。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应立即报请上一级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处理解决。

6、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预检隐患,要求施工部门进行纠正,然后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进行隐蔽和转入下道工序。

7、质量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施工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施工技术情况和资料。凡有关图纸更改的合订单,钢筋混凝土、砂浆等强度试验单必须抄送质量管理部门一份。

8、质量检查人员有权越级申诉自己的意见,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妨碍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行使职权,不得故意难或打击报复。

三、工人自检、互检制度

1、为确保工程质量,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方针,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验,在实行工人自检、互检情况下,辅以专业检查,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2、质量教育。必须对工人进行“质量第一”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技术水平。对工人骨干和符合条件的工人,必须以过全面质量管理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操作。对工人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教育。

3、工人质量责任。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施工规范、质量标准,认真听取工长、班组长技术、工艺、质量标准交底。

4、检验内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验,明确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案和检验方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手段,如计量器具、测试工具等。对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认真做好原始记录,操作时间、条件、操作人均须写明。对不合格品做好标记,分别堆放,按规定处理。建立互检与交检制度。

5、在同一岗位上的操作人员,互相检验出来的质量缺陷应及时改正过来。上道工序给下道工序时,必须要交检。如检验出质量缺陷,在下道工序应及时解决。

6、组织。班组成立质检小组,选出组长、不脱产的质量员、各一名,建立质量考核制度,使工作质量、产品质量同思想教育、物质鼓励相结合,奖优罚劣。

四、管理内容

材料检验管理规定

材料检验证明: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等材料进场使用,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取样检验证明等质量保证资料.

材料的自检

材料进场后,由材料设备部门主管组织质检组组长,仓库主管或其他专业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实物质量,核对材料样板及送货单的单价,数量,规格型号.

验收合格后仓管员开具《收料(货)单》,卸货进仓.

对进场材料质量有疑议,现场由主管工程的副经理和供货单位重新验收,仍然达不到一致意见的,各方均可向公司或总部工程管理中心逐级申请协调处理(有争议时送检测机构检验).

材料进场,供货单位需填写"材料验收申请表"报验收小组查验.

材料的报验

材料经自检合格后,主管施工人员应及时填写《工程材料报验单》并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场使用.

对专业性机械设备,材料,应组织建设(监理)单位及供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供货单位应向使用单位作详细的交底,说明.

未经报验的材料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限期退场,不得擅自使用.

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有关资料应及时送资料员分类存档.

技术交底,培训管理规定

五、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技术交底分公司,项目部及班组三级.

(1)公司

对技术复杂的工程,由公司总工程师对工程相关人员和项目经理,进行交底,主要对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成本目标,工程承包合同方面的内容以及关键性的施工技术问题,技术要求,注意事项进行全方位宏观技术交底,并形成《公司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2)项目部

由项目经理或工程师组织对工程组,质检组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主要以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进度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图纸设计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公司制定的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建立技术责任制,质量责任制,安全责任制,成本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检验,监督与管理.现场施工交底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布置,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质量,技术要求重点,难点及环保措施,文明施工等,并形成《项目部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3)班组

由项目部专业施工员或技术员对班组及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主要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详细安排样板项目,分项,分部工程的工艺规程操作方法,质量标准,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对关键性工序,部位,新技术推广应反复,仔细地向班组操作工人进行交底,并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此类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承接人必须签字认可,所有工程质量技术交底资料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六、培训管理规定

单位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均应对新进场的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培训.

检查发现工地的工程质量存在较多的问题时,均应对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对使用新工艺或新技术的工程以及重点工程,由公司质检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对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培训. 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的培训由各部门,项目部每月25日前制定培训计划报培训中心,由培训中心统一负责及编排计划进行培训.

对施工班组的培训.

由主管施工员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项目部工程师统一编排计划,由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指定人员对施工班组进行培训.

培训完毕,培训资料应送资料室分类存档备查.

七、施工样板,样板间管理规定

1,施工样板

凡装饰工程(外墙,室内,电梯大堂饰面,吊顶天花等),墙体砌筑,抹灰,卫生洁具安装,给排水管道布置,玻璃幕墙,干挂石,园建等,全面施工前,项目部应先做"施工样板".对于饰面工程施工,需预先列出排砖图,列明阴阳角收口的做法及砖块的排列,提前3天报建设(监理)单位,经同意后方开始做施工样板.

施工样板做好后,工班组长需提前1小时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自检,经自检合格并签字后1小时内报质检部检验,经质检组检验合格后由主管施工员填写"施工样板报验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样板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不予验收.

样板经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允许按样板的标准展开大面积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展开大面积施工,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样板经验收合格签证后,有关验收资料应及时送资料员存档.

2,样板间

单位工程在主体结构完成后,项目部应按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房,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施工样板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样板间做好后,项目部应组织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样板报验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样板间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不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样板间,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作为竣工验收标准.

3,对重要的施工样板,现场设置的样板间,公司质检部门必须安排人员参加验收.

八、工序施工监控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工序精心组织,认真施工,争创样板工程.

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时,施工员,质检员必须责任落实到人,管理到位,严格进行巡查,旁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质量问题在事前或事中得到控制,避免事后处理,以免造成工期拖延,工料损失,影响工程的总体质量.

每一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时,施工员,质检员严格做到"三勤一控"的操作管理办法."三勤"是勤巡查,勤说解,勤写;"一控"是做好施工前和施工过程的监控工作.

九、质量问题的处理

施工员,质检员在巡查,监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对能马上给予整改的应发出口头指令要求工人整改,并监督其整改合格.

对不能马上整改完毕的应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监督.整改完毕,应复查整改情况,在"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上填写整改结果,对整改效果差或不能按期整改完毕的,施工员,质检员应对责任工班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重新限期整改.

发现工人严重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或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时,施工员,质检员应立即要求工班停工,然后向项目部领导汇报作出处理.

十、工序施工监控程序:

自检及报验管理规定

1,基本规定: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员,质检员应按《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统一标准》2002年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003年版,施工图纸,修改通知等进行检查,验收.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施工员,质检员应督促班组限期整改完毕,并复查整改结果.

整改完毕后应重新报验,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分项工程的自检及报验:

分项工程的三级检验分为班组自检,施工员及质检员自检,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分项工程自检及报验程序:

对重要的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前项目质检组应提前报公司质检部门,由公司质检部门视情况安排人员参加验收,签证.

分部工程的自检及报验

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工程师应及时督促资料员整理好验收资料,并进行审核,装订.

由项目部技术组向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申请对技术资料的审核.

项目经理应组织工程组,质检组的管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内部自检,合格后向公司质检部门报请验收.

公司质检部门组织分部工程内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公司质检部门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分部工程验收申请.

对涉及重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邀请设计单位参与验收.

十一、巡视检查制度

月度检查规定

为及时发现及纠正工地存在的质量问题,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旬检并照开一周一例会.

检查内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仓库,宿舍,饭堂,质量自检及报验资料,质量试验及评定资料,材料验收资料及安全资料等.

检查完毕,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理,并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做好资料归档备查工作.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各施工项目(每月至少二次)的巡检.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每月定期一次召集各项目部的质检组对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进行考核评比,检查内容包括:各项目质检情况,存在问题和采取措施等.

对巡检和月度大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实行相应处罚,对严重的问题须进行拍摄通报.

对施工质量好的和差的做好现场拍摄记录,并汇编成案例,提供正反面培训教材.

十二、工程质量的检测,评定规定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班组长应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检查.

施工员检查合格后,在"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上签字后报质检部验收.

质检组应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等进行检测,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检组应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完毕.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测,评定.

检测合格后,质检组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参与验收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应按规定分类存档.

十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凡不涉及人身伤亡的质量事故,统称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特大质量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较大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质量缺陷.

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隐瞒及私下处理,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质量缺陷

出现质量缺陷,由项目质检组在三天内提出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办理报验.

(2)质量问题

出现质量问题,项目质检组协同工程组在四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报公司质检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审核,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并签证后进行处理,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手续.

(3),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公司质检部门负责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质检组应在4小时内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公司质检部门,同时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并在36小时报送《事故报告单》,《事故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概况,初步原因(单位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初步调查结果,现场照片);

②事故性质;

③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④应急措施;

⑤初步处理意见.

公司质检部门负责人牵头会同工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组到现场调查.

调查程序和内容:

①勘察现场,召集相关责任人询问,座谈,做出调查记录,有关部位拍照;

②召开事故分析会[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程度,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③研究制订技术处理方案;

④写出调查报告.

技术处理方案由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技术负责人编制,报经甲方(监理),设计认可签证后,由公司质检部门检查,监督项目部组织实施,对严重质量事故,总部质检部门质检监督组应派员参与处理,协助公司与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沟通,并检查处理结果确保施工质量和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行政和经济处罚意见.

(4)严重质量事故由公司质检部门组织处理,总部质检部门协助并审批技术处理方案,按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处理.

(5)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总部组织处理.

十四、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竣工验收标准:

工程项目(包括: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完成,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竣工资料完整.

竣工资料的管理

项目部经自检,整理好的竣工资料应在竣工初验前25天内交公司工程监督管理中心审核,汇总.

公司工程监督管理中心在竣工初验前20天内将整理好的竣工资料交建设(监理)单位审查.

项目部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意见整改后,于竣工初验前10天将齐全有效的竣工资料和质量等级自评资料送建设(监理)单位,由建设(监理)单位签发竣工资料核查表.

工程竣工验收完毕,竣工资料应送公司档案室存档.

工程竣工验收的自检

单位工程施工完毕,项目经理应组织全面自检,将存在问题整改完成后,填写《竣工初验申报表》,报公司质检部门检查.

公司质检部门组织内部初验,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项目部整改,整改复检合格后,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初验申请.

竣工初验

竣工初验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对初验提出的问题,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竣工验收

由项目经理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报公司质检部门,由公司质检部门向建设(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参加.

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由项目经理组织人员按期整改完毕.

竣工验收完毕,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单位工程竣工备案书》,竣工工期以移交日期为准.

  质量计划制度

1.0  总 则

为了针对产品实现的特点,把握产品实现的过程和需求的技术标准及资源,确定产品所需的检验和试验及其产品验收准则,确保顾客要求得到满足,特制定本制度。

2.0 初步策划

2.1每一个投标(含议标)工程在投标前都必须进行产品实现的初步策划。

2.2初步策划是在投标前,由工程部经理主持,以拟派出的项目部和设计人员进行的策划。初步策划是作为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总体构思,制订质量计划,指导项目投标,显示投标人的技术和管理方案的可行性与先进性。

2.3策划依据:

(1)招标文件及发包人对招标文件的解释;

(2)企业管理层对招标文件的分析研究结果;

(3)工程现场情况;

(4)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5)有关市场信息和社会调查资料;

(6)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决策人意见。

2.4策划过程

(1)熟悉、掌握项目承包要求、确定钢结构要求、使用功能、结构状况、工期、成本等评定目标;

(2)明确产品所需的过程,及它们所需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各种资源、技术组织措施;

(3)确定产品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等各种活动以及产品的质量目标,包括产品的竣工验收、各中间过程的检验和确认;

(4)确定所需的能证明过程运行和产品符合要求的各种记录。

(5)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确定设计人员和项目部主要人员。

2.5策划为合同评审、设计输入、编制标书和施工大纲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可单独进行策划,也可以与合同评审结合在一起进行策划,其输出是质量计划。

3.0 产品实施阶段策划

3.1每一个承包项目在开工前,必须进行设计策划(见设计控制程序)和产品实施阶段的策划。其输出分别是设计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2产品实施阶段的策划

产品实施阶段的策划工作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全体人员、分包负责人,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室参加策划,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记录。

3.3产品实现策划的范围:

(1)项目开工准备;

(2)项目施工过程的各项控制措施;

(3)项目竣工验收;

(4)项目保修期活动。项目质量管理过程见附图一《钢结构工程质量管理过程图》。

3.4策划过程

3.4.1收集工程项目的产品特性信息:项目承包合同、设计文件、相关的技术文件、企业对项目的合同交底及附加要求、设计交底、该项目的技术标书等。

3.4.2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成本、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目标要求(包括顾客的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识别,建立质量、工期、成本和安全四大目标体系(包括开、竣工日期计划)。

3.4.3管理和作业策划:进行施工技术、组织和时空三要素的筹划。包括:

(1)施工方案的选择;

(2)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的采购方案;

(3)施工机具的选择;

(4)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或其他分包计划的确定;

(5)施工现场准备计划及施工平面布置方案;

(6)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方案的部署。

3.4.4技术保证措施策划:建立针对该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以岗位职责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体系,确定钢结构质量、工期、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重点对质量控制进行以下四方面的策划:

(1)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确认和控制方法;

(2)质量通病的确认和控制方法;

(3)项目的特定难点的识别和控制方法;

(4)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和新设备的过程的识别的控制方法。

3.4.5进行风险分析,明确约束条件,制定防范措施。

3.4.6确定产品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等各种活动以及产品接受准则,包括产品的竣工验收、各中间过程的检验和确认及证明过程运行和产品符合要求的各类证明资料和记录。执行本企业相应的管理程序和制度。

4.0质量计划:

质量计划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列入技术标书。

开工申请制度

1、正式开工前,由公司工程部向公司有关科室和项目经理提供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书、合同副本及投标决策、合同评审记录表等,使其了解具体内容。

2、由项目经理组织工程部施工有关人员对合同进行全面学习理解,清楚了解合同要求及确保公司有足够资源按期保质保量满足合同要求。

3、工程部完成开工准备工作后,依据施工许可证和业主(监理)的开工令办理《申请开工报告》。

4、由项目资料员汇总填报《申请开工报告》,项目经理核查无误后在工程部审批栏内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5、公司接到申请开工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各科室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6、办公室核查工程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项目文件控制清单等情况,满足要求后在办公室审批栏内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7、工程部核查施工项目部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方面的资料和计量器具的准备情况,满足要求后在质量科审批栏内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8、工程部科核查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条件认证落实情况,满足要求后在安全科审批栏内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9、工程部核查合同交底、施工图预算编制等落实情况,满足要求后在营销部审批栏内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10、采购部核查工程部的材料、构件和主要施工机械的计划和落实情况,满足要求后在采购部审批栏内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11、财务科核查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落实情况,满足要求后在财务科审批栏内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12、工程部全面审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质量计划的编制、技术交底、现场布置计划和落实、各种资源配备等情况,满足开工要求后在技术科审批栏内签署审批意见,同意开工并签名。将《单位工程申请开工报告》返回给工程部。

13、工程正式开工,由工程部依据单位工程申请开工报告填写开工报告(TJ1.6表),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必要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工程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组卷、传递、借阅管理,确保满足工程施工和移交、归档要求。 

1.归口管理和划分 

1.1 工程部为项目部工程资料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部各部门为各自职能范围内的资料管理对口责任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分阶段或竣工时向资料管理人员提交归档,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一向业主移交和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1.2工程资料的存档划分: 

1.2.1工程管理文件资料: 

1)工程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租赁协议、工程概算结算、工程定额、索赔资料,归工程部合同专业; 

2)图象、照片、录象,归综合管理部(工程结束时归档资料管理人员); 

3)行政文件,归办公室; 

4)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音像资料等除外),归工程部; 

1.3 工程资料管理网络和人员网络 

 工程项目中标后一个月内由项目总工组织,建立项目工程资料管理网络(应包括各部、室、专业组、专业公司等),明确负责人(负责人应为本现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单位资料管理员。 

2.文件的编写 

文件资料的编写按以下规定执行(业主无特殊要求时)      

2.1文件的编写一律采用A4纸张,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黑色墨水书写亦可)的打印件。规格要求参考作业指导书标准样式(尺寸及页边距)。 

2.2文件必需采用双钉装订(横向、竖向均可)装钉尺寸要求如下:①横向装订的,左侧留装订线2.5cm,上边距2.5cm,右边距、下边距1.5cm;②纵向装钉的,上下留出2.5cm的距离;③钉与纸张的边缘留出1cm的距离。对复印件A4纸竖向左侧装订线留2.5cm。 

2.3正文文字一律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标题为小三号宋体。 

凡是正文应有页眉和页脚,页眉页脚均使用五号,页脚居中设置。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论证制度

根据国家建设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分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一)、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有: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四)、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五)、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一)、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三)、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五)、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毕后报工地总监及相应设计单位进行批复后即可实施。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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