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计算书计算主要依据为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 120-99,同时参阅了《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和姚天强等编写的《基坑降水手册》。
三、计算过程
1、基坑总涌水量计算:
当基坑采用放坡开挖且基坑靠近隔水边界时:
b为基坑边界到隔水帷幕边界的距离(m);
k为渗透系数,取土层参数表中各相关土层渗透系数的加权平均值;
H为含水层厚度(m);
S为基坑水位降深(m),S=(D-d w)+s w;
r0为基坑等效半径(m);
r0 = (A/π)1/2
R为基坑外降水影响距离(m);
R = 2S(kH)1/2
通过以上计算得基坑总涌水量Q=80.42m3。
2、水泵选择:排水所用水泵总功率按下式计算:
N = K1QH1/75η1η2
K1为安全系数,一般取2.0;
Q为基坑涌水量;
H1为包括扬水、吸水及各种阻力造成的水头损失在内的总高度(m);
η1为水泵系数,取0.4~0.5;
η2为动力机械系数,取0.75~0.85。
根据以上计算,选用水泵的总功率为53.62kW。
根据规程要求,集水明排法应满足以下要求:
1、排水沟和集水井宜布置在建筑基础边净距0.4m以外,排水沟边缘离开边坡坡脚不应小于0.3m;在基坑四角或每隔30~40m 应设一个集水井。
2、排水沟底面应比挖土面低0.3~0.4m,集水井底面应比沟底面低0.5m以上。
3、集水明排法适用于地下水位较低的地区,且基坑降水深度不宜超过5m,土体渗透系数不大于20m/d的区域。若超过以上,则考虑采用其他方法降水或与其它方法结合使用。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