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
1、 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有( )
A、 养老保险费 B、 工会会费 C、 希望工程捐款 D、救灾捐款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_____的工资报酬。( )
A、 150% B、 200% C、 250% D、300%
3、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未满______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 )
A、 15周岁 B、 16周岁 C、 17周岁 D、18周岁
4、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有( )
A、 高温补贴 B、 科研津贴 C、 婚、丧假工资 D、 奖金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_____年6月我国代表团第一次出席在日内瓦召开的第六十九届国际劳工大会。( )
A、 1961年 B、 1971年 C、 1983年 D、1991年
6、不得安排哺乳未满_______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A、 6个月 B、 12个月 C、 18个月 D、24个月
7、 在企业不定时工作日适用于( )
A、 电工 B、 会计 C、 教师 D、 高级管理人员
8、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
A、 劳务合同 B、 劳动合同 C、 雇佣合同 D、培训合同
9、 社会保险对象是( )
A、 职工 B、 职工和农民 C、 城市居民 D、社会全体人员
10、 国家_______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
A、 规定 B、 鼓励 C、 强制 D、支持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
A、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B、 劳动者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
C、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D、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E、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
A、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B、 劳动法律行为
C、 劳动法律事件
D、 劳动法律关系内容
E、 劳动法律关系客体
3、 下列哪些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畴?( )
A、 家庭保姆与其雇主的关系
B、 个体劳动者与其帮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C、 个体劳动者与其家庭成员之间基于婚姻家庭的共同劳动关系
D、 加工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
E、 外商投资企业与其雇员之间的关系
4、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哪些人员组成?( )
A、 职工代表
B、 企业代表
C、 企业代表
D、 企业工会代表
E、 工会女职工委会代表
5、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机构有( )
A、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B、 各级工商管理部门
C、 各级工会
D、 企业的职代会
E、 各级卫生管理部门
6、下列哪些属于就业前培训( )
A、 学徒培训
B、 技工学校
C、 职业学校
D、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 成人高校
7、下列哪些机构和个人,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
A、 司法公证机关
B、 当事人
C、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D、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 人民
8、下列关于用人单位合法扣除职工工资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代扣个人所得税
B、 代扣个人应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C、 代扣医疗保险费
D、 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50%
E、 代扣个人订阅报刊费用
9、下列关于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关系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两者都是自愿任意性质的保险
B、 两者都以劳动者为适用对象
C、 两者都以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作为保险标的
D、 两者基金构成和征集方式不同
E、 两种保险关系的具体当事人不同
10、 对于非法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的处罚方式有()
A、 警告
B、 责令改正
C、 罚款
D、 吊销营业执照
E、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
三、判断说明题(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划“╳”并说明理由。)
1、童工就是未成年工。()
2、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这种是对这些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3、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只能以书面形式签订。()
4、劳务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一种,应由劳动法调整。()
5、某企业锅炉坏了,请了厂外两位修理工来修理,并支付了劳动报酬,这两位修理工与企业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四、名词解释
1、 劳动法律关系
2、 技术资格证书
3、 年休假
4、 养老保险
5、 休息权
五、简答题
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2、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3、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4、我国工会享有哪些方面的权利?
六、论述题
试论劳动法对发展我国生产力的作用。
七、案例分析题
陈某是甲公司的职工,合同期为8年(1990.2.15----1998.2.15),承担新产品开发、试制任务。1993年陈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乙公司,由于乙公司严重亏损,陈基于自身利益,于1996年、1997年经常擅离岗位,到乙公司协助工作,主要精力用于乙公司的决策研究、整顿经营管理是、洽谈业务、开拓市场等活动,直至乙公司走出困境,乙公司支付陈报酬5万元。因陈主要精力未用于甲公司的工作,导致1996年的新产品开发计划延迟到1997年5月不能投产,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甲公司于1997年9月1日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陈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要求乙公司负连带责任。
问:1、陈某在乙公司的行为是劳动行为还是股东行为?
2、陈某与乙公司存在哪些关系?
3、乙公司应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