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赤红普治办发〔2013〕8号)的要求,区旅游局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制定了相应的学习方案,确保《条例》的学习宣传落到实处。
一是采取“总分总”的学习方式,对《条例》进行充分的学习与消化。一总,根据每位干部职工阅读习惯的不同,将《条例》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不同的形式分发到局各股室作为日常学习资料使用,使他们对《条例》进行整体的了解和掌握。二分,一是将《条例》分为若干部分安排到周五的政治学习中去,安排专门人员对条例进行宣读和讲解。二是把《条例》分成若干部分打印成纸质材料,于每周分发到每个办公室中去进行阅读,以便提高对《条例》的学习效率,促进其消化吸收。三总,每位干部职工在学习后,都要形成一定数量的学习笔记,另外,随着活动进程的开展,还要安排专门针对《条例》的学习成果的测验,并将测验结果在本局公示栏予以公示。
二是把《条例》列入本年度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中,并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对《条例》进行宣传和学习。
三是利用网站和宣传手册,加强《条例》的宣传。将《条例》作为重要内容加入到本年度“旅游电子政务网”的更新维护中去。制定相应的《条例》学习手册发放到区各星级宾馆、涉旅企业中去,使更多的人了解和学习到《条例》。
区旅游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对《条例》进行系统的学习贯彻和宣传,以达到“人人知条例,人人懂条例”的最终目的。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