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考试时间,不得迟到,应在各科开考前10—15分钟进入考场。各科开考15分钟后,学生不能进入考场,英语考试开考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二、拿到各科试卷后,要马上查检试卷是否有缺损现象,如有缺损应该及时向监考老师报告。
三、各科均不准提前交卷,不许睡觉。
四、禁止带手机进入考场,若把手机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最低给予“警告”处分。
五、按学年下发的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不得私自串考场、座位号,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各科考试期间不得去厕所,如有特殊体质或身体有病的学生,要提前和班主任说明情况,班主任必须先向学年报告,学年备案,并负责通告相应的监考教师,准许其去厕所。
七、自己准备好必要的文具用品,如2B铅笔、橡皮、直尺、0.5毫米黑色中性笔(其它笔型不得在考试中使用)、面巾纸,草纸要求无字,考试期间不允许向其他人借。如确实忘带,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由监考教师负责解决。
八、禁止使用涂改液、刮纸刀、修正带等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
九、各学科的答题卡上的考号要准确填写并用2B铅笔涂黑,答题卡不许折叠。因学生本人不认真而出现的考号漏涂、错涂、重号现象,该科总成绩为零分,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十、要保持考场肃静,不得喧哗,如对试卷印刷方面有问题,可举手示意。
十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抄袭,不作弊,违者要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且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
十二、要听从监考教师的指挥和管理,不得顶撞或辱骂老师,如有此种情况应予以从重处理。
十三、考试结束铃响后,全体学生不能离开考场,必须等监考教师收完试卷、经老师允许后才可离开。
十四、考试时,双手必须同时放在桌面上。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均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条款执行。
(注:以后学校所有的考试均按此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