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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安全责任制doc
2025-09-22 17:47:47 责编:小OO
文档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 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外出期间由生产副厂长负责安全工作。

2.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制度和标准。

3. 负责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或其他形式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或总结、部署安全工作。

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按国家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6. 督促制定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 保证全厂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8. 领导、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和“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计划、部署、检查、评比工作和新建、改建、扩建、引进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报告的审批、验收工作。

10. 确保厂内部各级生产经营经济承包合同,以及对外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劳务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履行。

11. 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

12. 严格执行安全承诺制,并对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的有效实施提供相应的资源支持。

13. 对安全标准化各项工作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应对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二、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生产过程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明确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管工作。 

8、协调、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三同时”和“五同时”的原则。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销售副厂长安全职责

1.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领导所属部门执行生产的法令、法规。对原燃材料采购入厂过程及行政后勤和矿山开采安全负责。

2.参与各种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作好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加强厂后勤工具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对厂区交通道路实行监管,保证道路及通道安全。

4.做好全厂防盗、防火、防雷和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安排组织消防管理工作,确保全厂行政后勤安全目标顺利完成。5. 做好矿山爆炸物品的监管工作,按各级主管部门要求确保爆炸物品保管、存放、使用安全。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6.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实施从计划、采购、保管、使用全过程监控。主持外购件安全性能的评估工作。

7. 协助厂长做好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及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安全设施、用品的采购工作。

8. 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物资准备与工作评定。确保饮水安全和食堂食品安全。

四、生产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生产部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台帐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审查,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签发新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证。

7、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负责生产部门生产安全、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部门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五、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 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 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 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 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6. 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 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六、专职安全员职责

1. 严格执行生产的方针、,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

2. 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进行制止。

3. 深入一线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向上级反映。

4. 负责编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

5. 负责对车间兼职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对特种作业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6. 按时填写安全台帐,做好事故分析记录及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7. 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实施整改,按时验收,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车间兼职安全员职责

1. 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生产科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 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 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 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 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 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 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八、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3. 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 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 严格劳动纪律,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 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九、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 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认真执行交制度,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7.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安全生产部门职责

一、生产安全科安全职责

1. 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2. 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3. 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在召开有关生产和项目管理的会议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4. 安排生产任务,制订劳动强度时要合理,要考虑生产设备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匀地生产,控制加班加点;

5. 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措施计划;

6.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事故鉴定意见。

7.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8. 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9. 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10.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11. 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12. 负责对放射源、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

13. 负责立窑点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14.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15.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6.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17.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8. 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9. 负责企业内的腐蚀品、剧毒品、爆炸品、化学药品等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0. 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消防检查和应急预案演习。

21. 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22.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二、设备动力科安全职责

1. 负责对设备装置、建筑物的安全管理。

2. 负责制订、修订全厂设备安全操作维护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负责设施的配置、标识、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符合环保、安全技术要求。

4. 负责编制设备大、中修计划并实施。做好设备改造、检修中的环境、安全保护措施。

5. 负责编制设备购置需求计划,参加设备的选型、安装等工作。

6. 负责全厂供电管理;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分配各部门的用电及安全。

7. 负责全厂放射源、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管理。负责特种设备的年检工作。

8. 负责编制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安全设施应编入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

9. 负责全厂设备管理及机电维修人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10. 负责设备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11. 负责本部门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

三、化验室安全职责

1. 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 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 会同生产部门提出试验级进入工业化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

4. 提供原料、产品(半成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负责各种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安全质量数据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安全数据质量关。

5.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6. 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四、供销科安全职责

1. 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2. 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 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4. 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安全储运。

五、财务科安全职责

1.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项、专款专用。

2. 由于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3. 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

4.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负责安全技术费用的提留,做到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专款专用,并优先安排。

5. 建立财务安全方面罚款专用帐户,按相关规定统一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6. 认真做好职工的工伤保险工作,对到期的职工保险必须按时办理转换手续。

7. 新、改、扩建项目的消防设施的投入,必须按相关的标准进行提留,保证资金的投入。

8. 协助安全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9. 参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按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专款专用;

10. 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用品的支出、购买和供应发放;

六、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 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的管理工作。

2、 负责盗窃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3、 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

4、 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的维修保养。

5、 严格车辆进厂安全管理,未配置阻火器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和原料储罐区和原料仓库区。

6、 参加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 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

七、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1、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清规,自觉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不违章作业,在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2、作前后必须认真检查、清点自己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各种工具,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3、据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和本工种的特殊规定,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器具。

4、守劳动纪律,听从领导及安全人员的指挥。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和生产活动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培训,接受考核。

5、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可进行适宜的抢救工作,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6、是指派负责新调入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人,在帮助其熟悉工作环境,培训生产技术的同时要对新调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新调入从业人员在未熟悉周围工作环境、上岗之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该负责人负有重大责任。

7、工作中,如发现有违反单位安全规定的人和事,任何人都有义务上前予以制止,或报告有关安全部门。

八、生产班组安全职责

  1、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安全器具、工具和工作现场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2、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工作中的违章行为。

  3、班组内每项作业和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4、每一项工作中应履行安全互保责任,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互相照顾: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要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互相监督:监督对方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作业(操作),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5、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严格执行交管理制度,班组重点要抓好过程管理工作。

  7、员工必须通过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并有能力胜任,才能进入危险区域工作,如在氢气、天然气等甲类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8、新上岗员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作业(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3个月。

  9、工作负责人要把监护工作放在首位,随时提醒小组成员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10、要根据班组生产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的预控措施卡片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使员工及时熟知和掌握。

九、劳动作业场所安全职责

    1、 各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有充足照明、坑、沟、井、平台、楼梯等必须有盖板或围栏。

   2、作业场所内应按规定挂设安全标志或设置明显警告信号。

    3、各种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要求。要有防漏电和可靠的绝缘、接地保护装置。

    4、各种机械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防护装置和良好的安全性能。

   5、气焊作业时,乙炔和氧气瓶的最短距离为3m。乙炔应直立于地面 ,不能偏倒放置,气瓶存放时应分类放置,设备足够的安全距离线或防炸墙。

   6、各种原材料、器材、配件、废料等应合理堆放,不得妨碍操作、通行和装卸。

    7、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堆放,设置足够的安全距离和符合要求的隔热、防炸墙。

8、矿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矿山安全条例》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建材矿山安全规程》,矿山领导、安全员参与爆破,有关人员要持证上岗。矿山工段年度开采计划,边坡治理计划,防止滑坡措施,必须经厂长办公会议审查签证同意方可实施。矿山工段应认真实行安全大检查制度,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查出隐患,必须限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以书面形式上报厂部。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条例》,由矿山工段负责制定实施细则,上报厂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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