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并监督其使用和佩戴,确保安全生产和逐步消除职业危害,特制订本制度。
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2、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3、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明确告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归档管理。
4、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由生产部门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5、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重要部分,在三级安全教育时,培训佩戴和使用的正确方法。
6、安全生产管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并按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7、需要配戴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使用、维护劳动保护用品,对故意损坏和拒不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按公司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8、劳动保护用品按月、季、年由公司统一发放。
9、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兴隆县热河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序
物品名称 维修工 看火工 电工 岗位人员 包装人员 后勤机关 号
工作服(全身) 2套/3年 2套/3年 2套/3年 2套/3年 2套/3年 1套/2年 1
工作服(半身) 1件/2年 1件/2年 1件/2年 1件/2年 1件/2年 1件/2年 2
布手套(半皮) 2付/月 2付/月 1付/季 1付/月 2付/月 3
线手套(半胶) 2付/年 2付/年 2付/季 2付/年 2付/年 2付/年 4
防尘帽 1顶/年 1顶/年 1顶/年 1顶/年 1顶/年 5
防尘口罩 2个/月 2个/月 2个/月 3个/月 6
反毛绝缘鞋(单) 1双/2年 1双/2年 7
反毛绝缘鞋(棉) 1双/2年 1双/2年 8
反毛皮鞋(单) 1双/2年 9
反毛皮鞋(棉) 1双/2年 10
水晶眼镜 1付/年 11
洗衣粉(小) 1袋/季 1袋/季 1袋/季 1袋/季 1袋/月 1袋/季 12
肥皂 1块/月 1块/月 1块/月 1块/月 2块/月 1块/季 13
毛巾 1块/季 1块/季 1块/季 1块/季 2块/季 1块/季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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