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想要开,首先需要办理领用手续,然后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的开具。
领用:持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用手续。税务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领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
开具: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使用”。在“代开”选项中,选择需要开的种类,并填写相关开票信息。提交开票申请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在税务局的自助机上领取纸质,或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电子。
在开的过程中,需要确保所填写的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包括购货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以及开户行及账号等。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如不得虚开、伪造、变造,不得转借、转让或代开。另外,还需定期向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并配合税务机关进行检查。
总的来说,开是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尽快办理领用手续,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的开具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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