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所指的“六失人员”包括失学、失业、失管、失足、失亲、失能这六类人员。
失学人员,主要是指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不佳、对学业失去兴趣等原因而辍学的青少年。
失业人员,是指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就业的人员。
失管人员,通常指那些缺乏有效家庭和社会监管的个体,如孤儿或长期无人照料的老人。
失足人员,一般指的是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他们需要社会的帮助以便重新融入社会。
失亲人员,指的是因亲人丧失而情感受创的人员,他们可能需要心理支持和关爱。
失能人员,指的是因身体或智力残疾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群,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和支持以确保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