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公司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质量责任管理,特制定处罚规定。
目的:采取必要的控制手段,加强车间管理者及操作者的责任心,增强员工的品质意识,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减少返工和投诉,提升客户满意度。
适用范围:生产车间所有管理者及操作者。
具体内容:
一、生产管理者按当月工作表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产品合格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给予打分,其结果直接与职务津贴挂勾。
二、员工每月考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本工序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考核,第二部分是对流入后工序的质量问题进行考核。其办法如下: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未按作业标准、质量要求进行操作,本工序出现的问题每次扣款5元。由车间主任、小组长负责检验、监督,并记录在《品质异常报表》,要求作业员确认签名。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不负责任,没有自检、互检,把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后工序,发现一次扣款10元。当后工序发现不合格的产品时,应由车间主任通知前工序的车间主任、品质主管,共同对问题进行分析、判断,追究责任人,由品质主管记录在《品质异常报表》,要求作业员确认签名。
一个月每位作业员可出现3个问题, 超出的以报表记录次数,按上述规定扣款。
每个月生产小组长、品质主管记录的《品质异常报表》,交由生产文员进行整理、统计,作业员扣款情况以表格的形式公布于车间,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字,交财务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三:针对客人投诉、退货、扣款的质量问题,由车间主管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予以处罚,其具体情况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而定。办法如下:
因产品原材料不合格或在运输过程中损坏而导致投诉的,生产部门不予负任何责任。
当采购在未通知生产部、品质主管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原材料,仓库发货没有按批次分开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生产部门概不负责任。
在排除不是原材料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客人退货、扣款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30%,生产部承担70%(主要责任人承担20%,品质主管承担15%,车间主任承担10%,车间小组长承担10%,生产主管承担10%,后工序连带责任人承担5%)。
根椐客人退货扣款的实际情况,按此比例以罚款形式报人事部,呈总经理确认签字,交财务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望车间各部门员工悉知,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生产部
2011年7月12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