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重庆公司工程部 工程检查办法 | 版号:2016年版 | |||
| 编制人 | 张静 | 审核人 | 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 批准人 | 罗庆 |
| 发布单位 | 重庆公司工程部 | 页 数 | 共9页 | ||
| 发布日期 | 2016年2月 | 生效日期 | 2016年2月 | ||
事前预控和事中过程管理是工程质量的保证。加强督促技术行为、实体质量、文明施工管理的管控,规避系统性质量问题,共同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实现各项目工程质量的均衡性发展。
2016年工程质量主抓五项:防渗漏、结构尺寸、抹灰空鼓、材料质量,工完场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含自持商业与非自持商业。
3、引用文件
《龙湖集团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管理办法》(2016版)
《龙湖集团住宅工程工序管理指引》(2012版)
《龙湖集团总分包技术质量标准交底指引》(2013版)
《重庆公司工程部技术管理办法》(2013版)
《重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15版)
《重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2015版)
国家和重庆市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检查对象
重庆公司已开工的所有初装饰总分包单位,不含户内精装修及景观工程。
检查方式及检查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检查范围 | 主要检查内容 | 频次 |
| 1. | 《项目部日常工程检查和验收》 | 项目 | 1工程的日常管理及结果抽查 2项目月度自检工作 | 日常进行 |
| 2. | 《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对项目月度工程检查》 | 重庆公司已开工所有项目 | 1甲方/监理行为管理 2文档资料管理 3实测记录抽查 4总分包质量管理 5安全文明施工 | 每月一次,即使遇到集团检查当月,重庆公司月度考评仍然正常进行。 |
| 3. | 《工程部材料抽检》 | 重庆公司已开工所有项目 | 1材料抽检 | 工程管理中心每月不定期对各项目材料进行抽查,结果在项目经理会上公布。 |
| 4. | 《集团外聘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 | 按总包标段全检 | 1质量风险 2实测实量 3安全文明 4材料飞检 | 每年共三轮: 13至5月第一轮 27至8月第二轮 310至11第三轮 |
5.1 项目部日常工程检查和验收:
5.1.1 分项交底及样板带路:
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开始前,甲方工程师对总分包及监理进行图说、材料、质量标准、质量风险预控及工序管理交底,交底纪要模板见附件1。交底完成后实施实体样板,样板点评合格后方可开始大面积施工。
5.1.2 过程检查:
现场质量进度安全管理是项目部的工作重点,工程师应对材料及各工序实施过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实体进行实测实量及质量缺陷检查处理。实测实量按附件2《重庆公司工程项目实测实量检查评分表》、质量风险按附件3《重庆公司非自持项目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以及附件3-1《龙湖集团自持商业项目工程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标准进行。
实测实量,按附件2《重庆公司工程项目实测实量检查评分表》中每项实测内容,总分包单位实测量应达到100%、监理抽查不少于 30%,甲方现场工程师在监理抽查的基础上抽查数量不少于10%,测量结果在A3平面图上进行原位标注、在实测实量数据汇总表上填写,《实测实量数据汇总表》详见附件9,实测实量方法见《重庆龙湖地产产品质量实测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0。
部门外聘质检顾问也将对甲方核实后的实测结果进行抽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如实提供自测结果供质检顾问作对应核实。质检顾问每月对甲方/监理复核后的各标段实测数据进行复核,每个总包标段每月复核1次,每次不少于100个点位。计算出合格率和准确率,准确率与施工单位自测数据相比对,误差小于等于3mm判定为“准确”,大于3mm判定为“不准确”,准确率=准确点位/总复核点位;复核合格率按照附件2《重庆公司工程项目实测实量检查评分表》进行判定,复核合格率=合格点位/总复合点位。
上月6日-本月5日期间达到实测条件的实体为本月实测实量的对象,实测实量的楼层和指标实施全测。每月10日监理复核完施工单位总点位数30%(均匀分布),检查结果在施工单位实测表或图上用不同颜色笔标注。甲方过程复核监理检查数据的10%,结果直接在监理检查过的表格或图上标注。部门质检顾问复核本月间监理/甲方数据的100点,并将各标段合格率、准确率复核结果汇总表在22日提交工程管理中心。每月22日前,项目土建技术负责人汇总本项目当月所有标段实测表格,将汇总表汇同月度自评等资料报送至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实测数据合格率直接进入部门月度考评评分表“实测实量”项进行评判。
部门收到数据后将进行实测楼层数和实测指标完整性检查,凡楼层和指标未测完,按未测比例分别扣分。
实测及缺陷检查进度:主体在拆模10天后,立即完成附件2相关内容的测量和质量缺陷检查及模板拼缝打磨;砌体及砌体之后的工序,完成一层(高层、洋房以单元为单位)或一栋(别墅)5天之后,完成附件2相关测量工作和质量缺陷检查处理,质量缺陷检查结果也相应在图上进行标注。
配合部门月度工程检查,完成项目部管辖总分包单位的月度检查自评工作。检查表格见附件5《重庆公司工程项目总包月度技术及现场管理考评表》和附件6《重庆公司工程项目分包月度技术及现场管理考评表》。
5.2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对项目月度工程检查
5.2.1 检查时间及组织:
每月22日前,各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牵头会同监理组织完成对本项目各总、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检查打分;每月23日开始,工程管理中心组织临时考评组对工程部每个项目随机抽取一个总包单位进行检查和复核。检查表见附件5《重庆公司工程项目总包月度技术及现场管理考评表》。
月度考评开始时间:标段的第1栋楼首层(指结构超出车库顶板高度,或结构超出环境标高,以最先到达的时间节点为准)拆模场地清理完成。
月度考评结束时间:(1)普通住宅:进度最慢的楼栋外架拆除完成后,再考评1个月,之后不再进行月度考评;(2)利用吊篮施工幕墙和涂料的标段,进度最慢的楼栋幕墙和涂料施工完成后,再考评1个月,之后不再进行月度考评。
部门对于不再参加月度考评的标段、以及尚未达到月度考评参评条件的标段、以及的销售型商业,每个月进行一次抽检,抽检结果仅以PPT形式反馈给项目部,不纳入月度工程检查中,但适用于及时处罚。
考评组成员:工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质检顾问、项目技术负责人2人参加完当月全部项目,要求入职一年内的新员工每月须参加一个项目、鼓励其他工程师自行选择参加。
5.2.2 考评内容
月度考评分成总包考评和分包考评两部分,总包考评包含“技术行为管理”、“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分包管理”四大项;分包考评包含“技术行为管理”、“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三大项。
工程管理中心在对总、分包“技术行为管理”项考评时,直接对选定的总、分包资料进行考评,以被考评单位的技术行为管理评分作为该总包的该项得分。参加考评的分包单位包含:
(1)门窗;(2)栏杆;(3)防水;(4)外保温;(5)外墙涂料;(6)幕墙; (7)公区精装修;(8)消防。
注:分包参评开始时间:为项目正式进场(不含样板段)的施工分包达到2个及以上时,分包才参与考评;当某一分包完成总工程量的80%后不再参评。
5.2.3 考评标准
“技术行为管理”以《重庆公司工程部工程技术管理办法》(2013年版)及相关的建设程序、规范、集团相关工程管理制度为标准进行考评;“工程实体质量”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施工工艺要求、重庆公司及集团相关要求等为标准进行考评;“安全文明施工”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重庆市建委相关规定、《重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2015年版)及《重庆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详见附件4)为标准进行考评;“分包管理”以各甲方项目部的自评成绩作为最终考核成绩。
5.2.4 分值计算方式
“技术行为管理”、“现场质量”、“实测实量”、“安全文明施工”单项得分以每项得分率计,计算公式为:分项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
总包综合得分以各分项指标按不同权数分配进行加权评分,权数分配为:
| 技术行为管理 | 工程实体质量 | 安全文明施工 |
| 10% | 实测实量30% + 质量风险45% | 15% |
“标段参评综合合格率”计算规则:标段合格点位数/标段总点位数。
“质检顾问复核准确率”取值规则:当准确率≥95%取1,95%>准确率≥85%取实测准确率,准确率< 85%取0(即“实测实量”项不得分)。
质检顾问复核合格率差值=质检顾问复核合格率 - 项目部自测合格率(相同楼层、相同阶段比较)。当差值绝对值大于10%时,项目部须对该标段实测数据进行彻底检查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回复部门。
注意:如果楼层或指标未测完,相应阶段按比例在“实测实量得分值”基础上进行扣减(如应测5层只测了4层、按4/5计,如应测4个指标只测了1个指标、按1/4计)。
当该月没有实测实量数据时,“工程实体质量”按“质量风险”75%权重计入,实测实量不纳入计算。
精装修(大堂、前室、室内等)实测数据(“数据实测表”中分表“原始数据记录表3”),不纳入土建总包的“综合合格率”,单独进行分析处理。
5.2.5 考评得分处理:
总包考评得分:
由于总包单位较多,总包得分采用部门考评与项目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设部门抽查A总包考评得分为B、项目部对A总包的自评分为b,则该项目部总包分值按下表处理:
| A总包考评得分 | 项目部其余总包考评得分 | |
| B≥b | b | 按自评分 |
| B | B | 按自评分 |
| B | B | 在自评分基础上减去分差(b-B)后作为最后得分 |
分包考评得分:
由项目部按附件6《重庆公司工程项目分包月度技术及现场管理考评表》,对本项目已经正式进场(不含样板区)的分包单位进行自评,自评结果按总包范围进行排序。鉴于部门考评和项目自评时,已经将各分包单位的现场质量、安全文明纳入总包标段的总体考核,故附件6的分包考评成绩不再纳入总包标段成绩计算。部门在制作月度考评简报时,将各项目、各标段的分包考评结果第一名及最后一名单独汇总成表(附件8),发给各总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总经理,并将其作为重庆龙湖年底优秀分供方的评选依据之一。
项目部自评分的报送:
每月22日前,项目部将总分包考评表扫描件、各标段自评PPT、总分包考评汇总表、实测实量数据汇总表、总包实测实量数据分析PPT发工程管理中心。总分包考评汇总表见附件7《重庆公司工程项目总包技术及现场管理考评汇总表》、附件8《重庆公司工程项目分包月度技术及现场管理考评汇总表》。
5.2.6 考评结果公布方式
月度技术考评报告:每月12日前完成上月月度工程检查报告,为减少篇幅,报告中公布总分包单位名称及所属标段的考评成绩及排名、实测实量合格率排序表、集团外聘第三方检查排序表(当轮集团检查完成后,各标段得分结果作为附件与月度考评简报一起发布)。OA审批完成的报告及总分包完整的排序资料存放在工程部共享平台内。
工程部月度考评简报:每月采用公司红头扫描件,用邮件发送所有监理公司总经理、施工单位总经理,以达到分供方管理层知晓甲方对其公司龙湖项目的评价、加强对龙湖项目的管控力度。简报内容:本月考评情况简介、总分包考评排序表、实测实量合格率排序表、在建项目合同奖罚汇总表,简报必须在次月12日前完成审批并在公司新闻上公布。
月度考评交流会:次月15日前,工程管理中心到各项目部,召开月度考评交流会,对总分包排序结果、本项目部门抽查总包情况、整个工程部本次考评优点及重点整改提醒的问题进行逐条讲解,达到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并通过交流会将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规范的执行标准等进行宣贯。甲方工程师、监理、施工单位技术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参会。
5.3工程部材料抽检
每个季度由造价采购部和工程部工程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参加。工程管理中心每个月不定期对各标段进行材料抽查,随机抽查项目及标段的建筑材料是否为我方指定品牌或合同约定品牌以及规格型号,并现场测量门窗、栏杆、幕墙龙骨、幕墙面板、桥架、防水、管道等材料厚度尺寸和钢筋等材料的单位长度重量,检查结果在项目经理例会上通报。
对材料现场抽样,送公司约定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此项检查不纳入月度工程检查的计分,但作为“即时处罚”的依据。
5.4集团外聘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
详见《龙湖集团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管理办法》2016版
6、奖罚方式
6.1 奖励:
工程部月度检查排序靠前的标段,有资格参与重庆公司“年度优秀分供方”评选;
集团每季度外聘第三方评估得分,排在重庆公司第一名的标段(不含自持商业),每次奖励1万元。
6.2 处罚:
集团每季度外聘第三方评估排在重庆公司倒数第一名的标段(不含自持商业),每次处罚1万元;取消“年度优秀分供方”参评资格;排在重庆公司倒数第一名并出现极端问题的标段,重庆公司工程总监约见该标段所属公司总经理,交流下一步整改措施。
6.2.1 处罚汇总表:
月度检查中,对以下问题责成项目部进行处罚(包含自持商业):
| 处罚标准 | 应处罚的情形 |
| 5万元/★ | 集团第三方检查被处以★★★、★★、★通报批评的标段,每颗星处罚5万元。 |
| 1万元/次 | 第1条:现场建筑材料非我方指定品牌或合同约定品牌及规格型号,且未经我方项目工程经理、项目成本经理、项目总、工程职能负责人、造价采购职能负责人书面同意。 第2条:集团每季度外聘第三方评估排在重庆公司倒数第一名的标段。 |
| 5000元/次 | 第3条:质检顾问、甲方工程师或监理抽查施工单位实测实量抽查“准确率”低于80%或合格率偏差大于20%,且经甲方核实属实。 第4条:月度考评得分低于75分的总包标段。 |
| 1000元/次 | 第5条:车库顶板局部施工荷载(含材料堆放、车辆运输、土方堆填等)超过设计荷载要求,且无有效措施。 第6条:存在系统性渗漏隐患,按照附件3《重庆公司非自持项目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以及附件3-1《龙湖集团自持商业项目工程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某个子检查区质量风险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达到A档扣分标准: (1)地下室外墙未设止水螺杆;螺杆端头未凹进切割且抹平就施工防水层; (2)地下防水基层处理不到位:露筋、错台、蜂窝、孔洞、裂缝等缺陷未处理就施工防水层; (3)屋面防水基层处理不到位:浮浆未清理,蜂窝麻面、疏松未处理(单处面积大于20cm2);露筋、孔洞未处理;裂缝未按审批后方案处理;女儿墙或侧墙上穿墙螺栓PVC套管未处理就已施工防水层;屋面防水完成后出现渗水。 |
| 第7条:存在系统性渗漏隐患,按照附件3《重庆公司非自持项目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以及附件3-1《龙湖集团自持商业项目工程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某个检查区质量风险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达到A档扣分标准: (1)应设混凝土导墙而未设; (2)砼导墙(反坎)结合面凿毛不到位:已支模还未剔凿(特别注意竖向结合面)或剔凿不到位;透过导墙或反坎漏水; (3)砼导墙(反坎)内撑措施错误:导墙用木块、砖块等内撑,或用铁丝穿模,或使用pvc穿墙螺杆; (4)钢副框或主框与墙体间缝隙在窗边范围内抹灰前未封堵到位; (5)外墙挂网、甩浆前孔洞未封堵到位(中间层); (6)管洞(含烟风道)未撑补到位:层高小于5m未撑补、撑补质量差(如存在渗漏痕迹、孔洞、蜂窝、疏松、高低不平、露筋或铁丝、或抹灰修补痕迹); (7) 屋面、露台、空调机位泛水高度内采用带PVC套管的穿墙螺杆。 | |
| 第:项目现场存在损害主体砼结构及其受力性能的下列行为之一,每个单体达到括号内的数量: (1)未征得设计院结构设计师书面同意(仅限于施工图结构设计总说明、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三种形式)在剪力墙、梁上后开洞(直径大于80mm,不包含悬挑架工字钢、塔吊附墙件开洞,1处); (2)截断钢筋直径不小于18mm(1处)。 | |
| 第9条:项目现场钢筋工程、模板支撑工程存在系统性质量缺陷的;混凝土浇筑过程存在严重不规范行为的。 | |
| 500元.次 | 第10条:现场实测实量及缺陷处理未按5.1.2条按时完成的,无论部门或项目部发现,均处以500元/次罚款。 第11条:文明施工中若“工完场清”项得分率低于60%。 第12条:质检顾问或甲方工程师抽查监理及施工单位实测实量“准确率”、单次误差大于20%或合格率偏差大于20%,对监理各处罚500元/次。 |
7、附 件
附件1:《甲方分项工程交底模板》
附件2:《重庆公司工程项目实测实量检查评分表》
附件3:《重庆公司非自持项目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
附件3-1 :《龙湖集团自持商业项目工程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
附件4:《重庆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附件5:《重庆公司工程项目总包月度技术及现场管理考评表》
附件6:《重庆公司工程项目分包月度技术及现场管理考评表》
附件7:《重庆公司工程项目总包技术及现场管理考评汇总表》
附件8:《重庆公司工程项目分包月度技术及现场管理考评汇总表》
附件9:《实测实量数据汇总表》
附件10:《重庆龙湖地产产品质量实测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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