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应到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8人,实到董事16人。曾湘泉、于长春两位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曾湘泉董事委托骆小元董事行使表决权,于长春董事委托盛杰民董事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吴建、行长樊大志、财务负责人宋继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符盛丰,保证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表
§3 银行业务数据
3.1 主要财务指标
注:1、不良贷款率按“五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余额×100%
2、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各项贷款余额×100%
3、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为季度数据。
3.2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3.3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4.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11年4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18.5919746亿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首钢总公司、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均已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所认购的本公司股份;到期转让股份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未违反做出的承诺。
4.4报告期内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3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2年4月17日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4.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附件: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行长:财务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行长:财务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行长:财务负责人: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行长:财务负责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作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范运作,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4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