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量概论及度量衡制变革
计量学是现代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测量理论与实践的知识领域,是一门技术基础科学。计量学的形成和发展与科技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计量已由过去的度量衡发展到现在的长度、力学、电磁、光学、声学、时间频率、无线电、电离辐射、化学等十大类和百余种计量项目,统称为计量学。
计量,过去在我国称为度量衡,其原始含义是关于长度,容积和重量的测量,主要器具为尺、斗、秤。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的不断发展,计量的概念和内容不断地变化和发展。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计量正是达到这种目的的计量手段。世间的任何事物,都通过一定的“量”来体现的;只有通过计量才能得出具体的量值。
早在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逐渐提高,而开始出现了社会分工。先是农业和畜牧业分开,即所谓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继之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开,即第二次分工。社会分工“周公朝诸侯,颁度量”。《周礼》记载:“内宰制定度量衡制度,清令,大行人负责各诸侯国的数器和度量衡器的划一,合方氏主管全国道路以及数器与度量的统一”。度量衡制度初步形成。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度量衡自成体系,比较混乱。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实行了“一法度、衡、石、丈尺“,颁布统一度量衡诏书,并将诏书制成诏钉在度量衡器上,严令统一度量衡。西汉以后历代王朝技工带来了经常性的产品交换和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私有制和交换的产生,度量衡开始出现。古代《大载礼记·五帝篇》记载:皇帝设“五量”。《世本·帝系》记载:少昊“同度量,调律吕”。《尚书·舜典》记载:舜“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史记·夏本记》记载:禹以“身为度,称一出”。这些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古代度量衡的萌芽状态。
西周时期,周成王六年(公元1019年),本沿用秦制度量衡,唐、宋、元、明、清基本是承袭前制。
一、计量单位制
1.度器单位
上古时代,度器单位制有二:一是尺制,尺制又分通用单位与非通用单位。二是制。尺咫制(通用单位):寸,10分之尺;8寸;尺,10寸;丈,10尺;寻,8尺;常16尺。尺咫制(非通用单位);幅,2尺7寸;量,5尺;20尺;两,40尺;匹,40尺;足,80尺。仞制(实用单位):仞约4尺;常,4仞,约16尺;索,20仞,约80尺。
秦汉时期,度制单位逐步健全,旦从度制导出了量制,此后历代沿用。汉代度制:分、寸、尺、丈、引,均为十进制。
唐、宋、元、明历代基本沿用前制。清代进一步完善了度制单位为:毫、厘、分、寸、尺、丈,均为十进制。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3年)农工尚部支部会奏划一度量衡制度及推广章程,法定度制仍以营造尺为度之标准,并向法国订制铂铱原器,镍钢制原器,归农工商部恒久保存,以贻信守。
清末明初,度量衡制混乱,全国各地量值不一 。初期,北京于四年(公元1915年)一月公布《权度法》以万国权度公会制定铂铱公尺为度之单位。十八年(1929)南京公布《度量衡法》,法定中华度量衡以万国权度公会制定铂铱公尺原器为标准,度制单位设为公分、公尺、公里。并暂设辅制称“市用制”,设市寸、市尺、市里。
2.量器单位
上古容器单位有斗,豆二制。斗制:升、斗、斛,皆十进制。豆制升、斗、区、釜、谀、钟、秉、稷、非十进制。
汉代设五量:合、升、斗、斛并沿用谀。汉至唐代容量单位:抄、撮、勺、合、升、斗、斛、谀、秉。
清代容量单位:抄、撮、勺、合、升、斗、斛、石。
清末容量单位以漕斛为量之标准,漕斛一升合1035毫升。
时期法定容量单位:抄、撮、勺、合、升、斗、石、秉。
3.衡器单位
通称重量的衡器,上古时期权衡单位有铢、两、斤、钧、石产生最早。
《淮南子》对重量单位作了详细的记述:“十二栗为一分,十二分为一铢,十二铢为一半两,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
周朝以前的重量关系及进位关系:栗、圭。十二栗为一分,十二栗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两,一两半为捷为举,十六两为斤,十斤为衡十五斤为秤,二秤为钧,四钧为石,四石为鼓,二百斤为引。
汉代重量单位五量:铢、两、斤、钧、石、非十进制。
唐代重量单位:累、铢、钱、两、斤、钧、石、非十进制。
宋至明代重量单位:丝、毫、厘、分、钱、两、斤、秤、钧、石,非十进制。
清代重量单位:丝、毫、厘、分、钱、两、斤,非十进制。清末以库平两为板衡之标准,库平两一两合37.301克,一斤合596.8克。
时期,颁度量衡法,采用万国公制,分市制与公制。市制单位:丝、毫、厘、分、钱、两、斤、担,非十进制单位。公制单位:江南以下用市制,斤、衡、担、吨,均十进制。
1949年10月甘肃省发布公告,确定公制即公尺、公斤、公升为基本计量单位制度,并通行市制即市尺、市斤。1959年6月25日,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以“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废除旧杂制,英制的使用范围,逐步改革市制。
4.市制计量单位的改制
1977年7月2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计量局公布了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的统一用字表,为长度、面积、重量、各科进一步统一和明确了计量单位的名称用字。全区共改制各种计量器具16800台(件),1986年至1990年底,经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
二、度量衡量值
1.度器量值
尺之长度,历代变化较大。
商代一尺合15.78~15.80厘米。
西汉一尺合23.00~23.60厘米。
新莽一尺合22.92厘米。
西晋一尺合24.15~24.50厘米。
隋唐一尺合29.67厘米。
宋代一尺合27.00~28.30厘米。
明朝一尺合 31.70~35.80厘米。
清朝一尺合32.00~35.50厘米。
时期一尺合31.50厘米。
新中国成立以后一尺合33.3厘米。
2.容器量值
历代变化频繁,增减较大。
战国时期一升合200~230毫升。
秦汉时期一升合194~205毫升。
魏一升合202.3毫升。
北齐、北魏一升合369.3毫升。
隋唐一升合594.4毫升。
宋代一升合6.1毫升。
元朝一升合948.8毫升。
明朝一升合960毫升。
清朝一升合992~1043毫升。
时期一升合3300毫升。
新中国成立以后一升合1000毫升。
3.衡器量值
历代衡器重量变化总局势是由小变大。
战国时期一斤合244.0~256.3克。
秦朝一斤合240.0~268.8克。
西汉一斤合238.3~252.0克。
新莽一斤合214.2~249.6克。
东汉一斤合214.6~270.0克。
北魏一斤合515.5克。
隋朝一斤合693.1克。
宋朝一斤合625.0~0.0克。
元朝一斤合585.5~637.5克。
明朝一斤合572.8~594.2克。
清朝一斤合560.8~595.8克。
时期一斤合580克。
建国初期,甘肃计量单位制度比较混乱,流通领域使用的计量器具繁杂。1995年6月,甘肃省商业厅拟定“整顿甘肃省度量衡标准(草案)”,经西北军政委员会贸易部批准试行。是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秘书厅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度量衡暂行条例(草案)。
1960年3月23日甘肃省批准了省科委《关于全省实施量秤改制的方案》1市斤10两(500克)定西专区七县于196 年底完成改制新秤。
1977年按照转发的国家标准计量局、卫生部、商业部、总后勤部《关于中医处方用计量单位改革的通知》改中医处方计量单位“钱”为“克”,一钱等于三克。定西专区七县经过订购新制戥秤,宣传试点,改制工作于1978年全面实施,1979年底结束,全区共改制戥称1804支。从此全区中医处方计量单位开始以“克”为计量单位。是年,全国国际单位制推行委员会办公室在兰州举办了西北五局国际单位制报告会。定西地区国际单位制推行工作主要采取讲课、学术报告、编印资料、办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宣贯,使人们对国际单位制的优越性有所认识,为推行新的计量单位奠定基础。
三、地积单位及量制
《汉书·律力志》记载:“古建步立亩,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者一里”。
历代亩法:横一步,直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以丈计算,横一丈,长六十丈为一亩。一亩为四角,一角六十六方步;一亩又分为十分,一分为二十四方步。分以下之厘、毫、丝、忽为十退十进位。
三百六十步为一里,计一百八十丈,约人行一千步。秦朝以前历代亩法设为亩;步里法蛇为步,里。秦至唐代亩法设为亩、顷。步里法设里、步。宋至清代,亩法设毫、厘、分、亩、顷;步里法设毫、厘、分、步、里。
清末度法设方尺、方丈;亩法设分、亩、方尺,一百方寸;方步,五尺平方,即二十五方尺;方丈,四方步;分,二十四方步,即六十丈;亩二百四十方步;顷,一百亩;方里,五百四十亩。时期,设毫、厘、分、亩、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98年,土地面积计量单位沿用毫、厘、分、亩、均为十进制;十市亩为一顷。
定西地区五十年代各县流通度量衡单位换算表
| 县名 | 一尺 折合厘米数 | 一升 折合毫升数 | 一斤 折合克数 |
| 陇西县 | 34.6 | 13.333 | 0 |
| 渭源县 | 35 | 10520 | 596 |
| 临洮县 | 34.5 | 13350 | 555 |
| 通渭县 | 36 | 7690 | 515 |
| 岷县 | 32 | 4700 | 580 |
| 漳县 | 34 | 133.333 | 1 |
《甘肃省新旧制度量衡单位换算表》
第二节 甘肃定西出土的新莽权衡
一、新莽计量器的发现与流传
1925年夏,甘肃定西县(今安定区)巉口镇铁路大桥东北向200米处,定西县谗口镇农民秦恭(当年13岁)在放牧牲口时发现一块露出地面的金属物。第二天与其兄弟去挖,得到不同形状的八件古铜器,属国家一级保护文物,当时本村人不认识这批珍贵文物,秦家 将这批文物搁置院角。八年(1929年)陕大汉,秦家迫于生活,秦让用手推车将这批文物推至兰州出售,兰州古董店按碎铜价格以60大洋收购,此后不多久转手以240元大洋买给古董店张寿亭。同年秋,北京古玩店朱柏华得悉后,专程赶来兰州,以现洋140元买去铜横杆和九斤权,其余3件由甘肃省建设厅杨墓时出800元大洋据为己有。此后,杨随军东行,携带不便,交兰州民众教育馆。1932年夏天的一个雨夜,成列在教育馆的6件文物,除最大的一件,即律石权外,其余5件全部被盗。
朱柏华购买的铜横杆和律九斤权,经专家鉴定为新莽之度量衡标准器,便以5100大洋买给北平琉璃厂,尊古斋古玩店。兰州被盗5件,由邓宝珊先生出面,电请全国古物保管委员会北平分会主任马衡,代为在北平、天津等地访辑。1933年7月,终于在天津英租界源丰永珠宝店发现。经多方交涉,该店拒不交出文物,提出要古物委员会备价30万元赎回。古物保管委员会以该店盗宝罪,通知天津河北省逮捕其经理崔捷三及原盗宝人高灿章,这样才追回5件文物,并保存在北京团城。尊古斋所购2件,由故宫博物院按5100元赎回。这样出土的宝物失而复归。1934年,中国艺术协会在团城举办“西北文物展览”。这批珍贵的文物才公之于众。
前夕,把这批文物中的“律六斤权”、“律三斤权”衡钧,律铜丈运去。北京仅存铜衡权及律九斤权,律石权于1995年国庆,由省博物馆运送北京,此三件文物现存中国历史博物馆。
二、新莽计量器的说明
古代计量器多刻有铭文,有记制作官署,官职,人名着,有记使用官署或邑里者。定西一九二六年出土的新莽权衡特征是:权形圆似环而中有孔,上端的孔微小于下端的孔,自上下视,好象“肉(环)倍于好(孔)的壁,而其拓片则又象”好倍于肉“的环。此5件权除石权有新莽诏文81字外,其余4权,各有铭文4行,各15字。分别为三斤权,铭文仅“三斤”二字可辩,六斤权铭文仅“律六斤”三字可辩,九斤权铭文:仅“律九斤”三字可辩。九斤权铭文:“二律九斤/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二钓(六十斤)权,铭文:“律二□(钓)/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石权(一百二十斤)铭文有:“律权石重四钓”等字及新莽诏书:“黄帝初祖,德币于”,帝始祖,德币于新。岁在大梁,龙集戊辰。戊辰直定,天命有辰;据士德,受正号即真。改正建丑,长寿隆崇,同律度量衡。稽当前人,龙在已已,岁次实沈,初班天下,万国永遵。子子孙孙享传亿年。“新衡状如横梁,中部为纽,一端悬权,一端秤物,如今之天平状”,出土的这件衡,右悬尚存,衡长.74厘米,宽1.6厘米,高3.3厘米,上悬高厘米,宽2.3厘米,下悬长1.4厘米,宽0.5厘米,衡前面中部刻铭文,直书,自右而左,篆体,铭20行,每行四字,惟第13行5字,共行81字,亦为新莽建国元年(公元9年)统一全国度量衡的诏书。与丈铭文,石权铭文相同。钧作g形,上端有孔似小瑷,肉好若一,可悬于衡之下悬,孔的直径4.5厘米,钧宽1.7厘米,外缘长26厘米,内缘长22.5厘米,就出土此品而论,钧大而衡小,并不相称,似非一组之物。丈为新莽标准丈,亦刻新诏81字。出土时丈已断为两截,中缺10字,只有71字,也是直书,首行8字,其余2行63字,上半截稍曲,长132.4厘米,直长131.2厘米,宽4.7厘米,厚2.4厘米,下半截长96.8厘米,宽4.7厘米,厚2.4至2.7厘米。经考证,古代计量器多刻有铭文,有记制作官署,职官,人名者;也有记使用官署或邑里者。但这批计量具,未署地名,那么,巉口镇当时虽然不是监制权衡的地方,也可能是安置官颁权衡标准器的处所。因为铭文中皆有“初领天下,万国永遵”之语,当时似铸造了大量的标准器分发各地方。所以,巉口镇是新莽时期的纪德之推断是完全有理由的。更是19年的甘肃省图书馆油印本《甘肃通志稿》及《甘肃省通志》(版)在舆地十五古迹条榆中县下均有:“汉勇士县在(榆中)县东北,汉置,属天水郡,后汉属汉阳郡,晋太元十年,乞伏国仁……,筑勇干城,居之。旧志:在靖远卫西南二百里。”“汉榆中县在县西北,汉置,属金城郡……《后汉书》注:榆中故城在今金城东,故《三省通鉴》注:在兰州东五十里”等史料的记载,说明满福(即纪德)的地理位置在今巉口之说与实际是相符的,而作为属国都尉的满福是西汉的官置建置,在新莽时,完全可以用作官府颁发权衡准器的处所。
附:拍摄照片及文字说明。
第三节 计量考核认证
一、计量标准器的建立、考核及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有规定: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下同)的使用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计量检定合格;(二)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三)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1.地区级计量标准器的考核
定西市计量检定测试所的前身为(定西地区标准计量管理所)成立于1974年8月30日,承担“计量法”,“标准化”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实施工作,是地区的职能部门。1977年至1996年12月6日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评审先后建立了精密压力表、二等公斤组砝码标准装置、二等克/毫克组砝码标准装置、加油机容量标准装置、热电偶用温度仪表标准装置、血压计标准装置、检定指示量具标准装置、检定测微量具标准装置、检定游标量具标准装置、硬度计检定装置、三等测力计标准装置、智能电话计费器检定装置、衡器检定装置等14项计量标准器,考核评审合格,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测试计量授权证书》。从事计量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省局培训学习考核,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检定员证》。
2.县级计量标准器考核
为保证县级计量检定机构所建立的县级计量标准器具量值传递准确、统一、依照法律程序、地区计量行政管理部门于1975 年开始对全区六县计量技术检测机构的计量标准器具从标准精度,周期检定、计量检定人员素质、工作环境、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审。
通渭县、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漳县、岷县六个县的计量检定所建立的四等标准砝码标准装置、量提检定装置、竹本直尺检定装置;通渭县、陇西县、临洮县、漳县计量检定所建立的血压计、标准压力表检定装置,经考核达到国家法定计量标准器考核要求,取得地区颁发的合格证书。
3.企业计量标准器考核
1988年至1990年,地区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组成计量标准器考核组,对国营定西敬东厂、陇西机修厂、定西地区陇西酒精厂、 定西地区车辆厂、定西地区活塞环厂、定西高强度螺钉厂、陇西液压件厂、临洮县农机厂等企业建立的万能量具计量检定标准器具进行了考核评审,经考核合格取得了“计量标准器考核合格证书”根据需要,地区计量行政部门对授权的定西地区电力计量检定所,定西县自来水公司建立的电表、水表检定标准器进行了考核,认证。
4.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原国家计量局认证办公室于1987年3月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内容及考核办法》规定质量检验机构应具备:(1)计量检定测试设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定合格。(2)计量检定测试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控制,防尘、防腐、抗干扰的条件及室内安装,环境卫生等均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3)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和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依据上述规定,1990年开始,先后对定西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地区卫生防疫站,地区药检所,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临洮县、渭源县、漳县、岷县疾控中心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组织机构,完善仪器设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制修订各项规章制度抓起,制定了《质量管理手册》,通过自查,具备了国家规定要求,依照法律程序报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考核评审,验收合格,取得了“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书”,有效期五年。
三、企业质检机构认证
自1985年9月6日《计量法》颁布后,经地区计量行政部门和省、地企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组织机构,仪器设备、人员素质、测试能力、管理制度、环境条件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考核评审,至1990年底,全区共有15户企业的质量检验机构取得了“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它们是:国营敬东机器厂,定西地区农机厂,定西地区陇西酒精厂,定西高强度螺钉厂,定西地区电力工业局,定西地区邮电局,通渭面粉厂,通渭县脱粒机厂,通渭县淀粉厂,通渭县味精厂,通渭县赖氨酸厂,临洮县农机厂,陇西县建材厂,临洮县地毯厂。
第四节 计量检定
依据《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县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计量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除此之外的其它各种计量器具,都属于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都应按照计量器具使用频繁程度,主动申请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周期检定或内部自行检定,但必须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计量检定工作按照经济和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做到既方便用户又减轻企业负担。计量检定测试机构的职能是认真作好量值传递,为本地经济建设服务。 全区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管理工作方面,按照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和隶属关系,分工负责,做到不漏检,不重检,使计量器具受检率保持在95% 以上,合格率保持在100%。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工作中,严格按照检定规程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周检。一是下乡,下厂,到市场,主动上门服务和监督检查相结合,方便用户,扩大了周检覆盖面。二是预约送检,有些计量标准器精度高,不宜随身携带,计量检定测试部门按照周期下达计划,通知使用单位按照预约时间进行送检。三是坚持每年在五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统一安排部署,对流通领域的农贸市场和个体摊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集体突击监督检查,遏制计量器具失准,短斤少两现象,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定西市、县计量检定测试机构从1974年开始,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工作需要逐年成立。隶属关系由原来的科委、经委主管到现在的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开展的检定业务也逐渐增加。对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确保量值传递准确,做到了在用计量器具公平、公正、准确、可靠,维护了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维护当地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附表:定西市(县、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测试机构一览表
| 机构名称 | 成立时间 | 开展项目 | 累计检定数 |
| 定西地区标准计量所 | 1974年8月30日 | 14项 | 298700台(件) |
| 陇西县标准计量所 | 1979年4月12日 | 800台(件) | |
| 临洮县标准计量所 | 1979年6月23日 | 4项 | 43237台(件) |
| 通渭县标准计量所 | 1985年1月23日 | 3项 | 33515台(件) |
| 岷县标准计量所 | 1983年3月10日 | 2项 | 93192台(件) |
| 渭源县标准计量所、 | 1984年9月26日 | 2项 | 36380台(件) |
| 漳县标准计量所 | 1987年2月25日 | 2项 | 14450台(件) |
2.质监机构垂直管理后,各县所机构统一更名,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行政执法和检测业务。
第五节 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
为加强企业计量工作,从根本上扭转厂矿企业中计量器具失准失修,能源消耗和大宗原料进出厂不计量,数据不准不全,“假帐真算”等状况,1980年2月29日国家经委,国家计量局颁发了《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1992年11月30日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防科委又发了《关于加强厂矿企业计量工作的意见》,并提出在国营工业企业全面整顿中整顿计量工作。遵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1982年定西全区开展了“查 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施,查量值传递执行情况,查技术水平,查规章制度,查任务完成情况”的“五查活动”,通过整顿全区厂矿企业计量工作,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计量器具购置,经营管理,生产工艺流程计量检测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厂部,车间,班组和一些能源原材料消耗大量的重点岗位,严格控制计量检测,从而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能源、原材料消耗,加强了企业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1984年4月30日国家计量局报请国家经委同意颁发了《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需要考核:1.计量检测设施;2.计量检测水平;3.计量管理水平。经过考核确定等级,使工业企业计量工作逐步完善提高。
1985年开始,定西地区工业企业经省、地考核合格,报请省计量管理局审核批准的二、三级计量合格企业有:国营敬东厂,定西地区活塞环厂,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西北铝加工厂,定西地区陇西酒精厂,定西地区车辆厂,定西地区高崖水泥厂,定西地区电力工业局 ,定西地区石油公司,定西地区榨油厂,定西地区肉类联合加工厂,定西制药厂,定西县地毯厂,定西县建材厂,定西县面粉厂,定西显钢窗厂 ,定西高强度螺钉厂,陇西机修厂,陇西皮革厂,陇西县面粉厂,陇西肉联厂,陇西液压件厂,陇西县城关镇腊肉腌制厂,通渭县地毯厂,通渭县毛纺织厂,通渭县食品厂,通渭县草编制厂,通渭县水泥厂,通渭县粉丝厂,临洮县皮毛厂,临洮县化工厂,临洮县糖酒厂,临洮县农具修造厂,临洮县峡口水泥厂,临洮县面粉厂,渭源县地毯厂,渭源县水泥厂,渭源县粮食局粮油加工厂等38户企业。
1991年发出“关于停止对企业不必要的检查,评比和不干预企业机构设置的通知”之后,组织的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即停止。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