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机关 | 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
| 公布日期 | 1992.05.19 |
| 施行日期 | 1992.05.19 |
| 文号 | 教师[1992]5号 |
| 主题类别 | 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
| 效力等级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快中学教师学历培训步伐的意见
(教师[1992]5号 1992年5月19日)
1985年全国中小学师资工作会议以来,通过贯彻《关于教育改革的决定》精神,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基础教育培训了大批的师资。到1991年底,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合格学历的比例已分别达到80·7%、51·8%、47·2%,另有60多万中小学教师取得《专业合格证书》,中小学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必须看到,师资培训工作与国家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中学教师队伍中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的仍占较大比例,尤其是农村和“短线”学科的中学教师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的比例就更大。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因此,中学教师培训工作必须思想,深化改革,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培训步伐。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初中教师学历培训的步伐
1.开设初中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自学考试系列。建立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初中教师的办学模式,最大限度地把不具备合格学历能够参加自学的初中教师组织起来,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分期分批开展全员培训。
2.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初中教师,要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教学计划(1990年发)和教学大纲(1991年发),采用国家教委委托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卫星电视教育师专教材和由中国电视师院组织编制的与之配套的电教教材。这套教材要根据上述计划和大纲进行修订,内容的深度及广度,要有利于初中教师在职进修。中国教育电视台将通过卫星播放这套教材,各地要认真组织收转并要加强收视网点建设,以方便学员进修。
3.参加学习的初中教师必须坚持教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做到专业对口。入学要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为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后参加学习。采取函授、卫星电视教育与自学考试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学习一门,考试一门,结业一门。考试不及格者允许补考。
4.要实行省级统一考试。在省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自考部门、师训部门负责搞好命题工作。省级教育学院或当地的高等师范院校为主考院校。命题依据中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教学大纲。考试不出偏题、怪题,要有助于初中在职教师参加学习。考试命题工作严格实行命题、助学分离的原则。考试一般可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5.参加学习的教师要单独编班。地(市)教育学院或师专培训部是助学单位,教师进修学校协助管理。实行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结合的管理办法,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6.参加学习的初中教师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考试全部及格,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能力经考核亦合格者,发给高等师范专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主考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盖章。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由教师所在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任职学校和进修院校共同进行,考核要求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部门科目成绩及格,符合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课程规定并经过思想品德与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者发给《专业合格证书》;单科及格者发给单科结业证明。
7.各地要专门安排一定的师资培训经费。经费标准可参照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修订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夜大学收费办法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足部分在国家下达的师范教育补助专款中予以解决。
8.要加强领导。此项工作由国家教委师范教育司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学教师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必要的工作机构。也可以由原来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核办公室充实力量后承担,由师范(训)处负责此项工作,考试业务请自考部门予以协助。
9.各地在开展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结合培训初中教师的同时,要继续认真抓好国家计划内的教师学历培训,加强考前辅导,对师范类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做到参加考试教师上线多少,录取多少。各种形式的培训都要加强管理,保证质量。
二、加快高中教师学历培训的步伐
1.有计划地扩大师范院校、省级教育学院培训高中教师规模。
2.要认真抓好教师的考前辅导工作,从未达到本科学历的高中教师的实际出发,举办不同类型的考前辅导班,努力提高生源质量,扩大生源数量。
3.在初中教师达标率较高的地区,也可参照加快初中教师学历培训步伐的措施,进行函授、电化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中教师的试点,加快高中教师学历培训步伐。进行试点的省(市、自治区)要报国家教委备案。
4.制定,保证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分配到位,堵住学历合格教师外流的口子,杜绝学历不合格教师拔高使用的现象。
5.制订吸引综合大学与其它各类院校毕业生到中学任教的优惠,疏通其渠道。
——结束——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