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在面试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秉公评判,遵守纪律。
1.不搞人情照顾,严格遵守面试考官回避制度,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2.不携带考生信息(包括考生报考岗位、考生社会关系、等属于面试保密内容)、考生照片进入考场,不横向传递考生相关信息、照片。
3.不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面试期间携带手机一律关机交纪检监督员统一管理。
4.不单独离开面试考场,不与考生及抽签人员接触。
5.不对考生进行面试内容的提示和面试内容之外的评论交流,不发表无原则、倾向性、带有个人成见的言论。
6.不向外界透露面试结果、面试考场的工作情况。
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当场取消考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承诺人签字:
单位及职务:
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在面试前,由纪检监察人员宣读后签订。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