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寝室的住房管理,提高住宿质量,制定本规定。人事部门为公司住房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公司所有住房。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 、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30时为原则,23:3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四、宿舍内不得吃饭、酗酒、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罚款处理。
五、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六、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八、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九、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部门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对卫生差的宿舍,当日值勤人员罚款10元。
十一、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和从阳台、窗口向下抛物,违者罚款5元/次
十二、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门窗关好。
凡外出员工必须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应拒绝任何人进入宿舍,因加班而迟归的除外。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试行)
2011-12-12
以上规定敬请遵守,违反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注:冬季时节建议宿舍内不要使用超过大于2000W的取暖电器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