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部组织机构设置
2、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及职责区分
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确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行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平时工作;
(3)审察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察建议;
(4)检查和监察人员的工作,依据工程项目的进展状况可进行人员分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动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鉴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动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察签订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完工结算;
(8)审察和办理工程更改;
(9)主持或参加工程自量事故的检查;
(10)调停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办理索赔、审批工程缓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察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查验资料,审察承
包单位的完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查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加工程项目的完工查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行细则;
(2)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工作详细实行;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察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察承包单位提交的波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更改,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查收及隐蔽工程查收;
(6)按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行状况报告,对重要问题实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和请示;
(7)依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行状况做好监理日志;
(8)负责本专业成立资料的采集、汇总及整理,参加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资料、设施、构配件的原始凭据、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状况,依据实质状况以为有必需时对进场
资料、设施、构配件进行平行查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察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据。
3)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展开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料、主要设施及
其使用、运转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得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订原始凭据;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当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实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合同、信息管理工程师职责
(1)熟习有关监理、施工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的规定,按北京市质量安全监察总站的规定进行资料管理和整编。
(2)负责监理过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收发、传达、整理、立卷、归档以及有关信息的传达。
(3)辅助总监提出有关招标条件、方式、合同构造模式、承发包方式、施工组织方案、程序等对进度与投资控制的影响评估
报告;
(4)熟习有关法律、条例、规则,制定严实的合同条款,分担风险,防范索赔和拟订严格的索赔程序;
(5)评估合同实行过程中的索赔风险,包含来自合同文件自己、
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设计施工设施承包人、现场条件与天气、社区环境、民众、部门公布的法例等各个方面,向业主提出
防范索赔的建议报告;
(6)适合运用索赔技巧,察看采集掌握确认有关索赔与反索赔的全部原始记录和凭据,实时作出能否确认索赔和进行反索赔的响应;
(7)起草索赔和反索赔报告,进行索赔花费估量;
(8)评审承包人提出的索赔报告, 协调办理承包人的索赔事
件;
(9)经业主同意,起草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和反索赔的通知并协调办理;
(10)编制和调整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及进度计划调整建议,报业主审批;
5)造价工程师职责
(1)辅助业主审察设计概算,提出改正调整建议;
(2)审察或编制招标计价条件、工程量清单、资料设施清单、标底价和评估合同单价和总价;
(3)辅助业主进行招标价钱评审和合同价钱谈判;
(4)编制并按期订正资本支出计划和总投资控制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投资控制计划;
(5)按期评估工地已完工程量,提出中期支付建议;
(6)审察更改、设计改正提出造价增减估量,辅助业主确认工程更改价钱;
(7) 复核承包人供给的完工结算报告和最后支付,并提出监
理审察建议。
7)安全管理员职责
(1 )仔细熟习安全规范,负责拟订安全控制监理实行细则;
(2)敦促承包商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的法例、条例、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和安全防范举措的检查和考证;
(3)负责组织检查和办理工程安全事故并提出报告;
(4)检查落实承包商的安全保证系统和工程安全状态,提出安全预防和纠正举措,检查敦促施工安全表记和文明施工表记;
(5)仔细做好监理工程师日志和专业监理总结。
8)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别工种人员持证上
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资料准备状况。
(2)在现场跟从监察重点部位,重点工序的施工履行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迫性标准状况。检查进场建筑资料、建筑构配件、
设施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查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查验或拜托拥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留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3、监理人员守则(十禁止制度)及建设单位保密守则:
(1)企业要求全体监理人员严格恪守建设部拟订的《工程建设监理人职工作守则》和企业《监理人员十禁止》的规定,严格拘束监理人员。现将企业《监理人员十禁止》规定抄写以下:
1)禁止向承包、招标单位流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2)禁止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介绍施工单位;
3)禁止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介绍建筑资料;
4)禁止对承包、招标单位吃、拿、卡、要、伤害监理形象;
5)禁止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物、及各样津贴;
6)禁止参加承包、招标单位组织的旅行、休假和娱乐活动;
7)禁止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施及建筑资料销售活动;
8)禁止徇私交、包庇影响监理质量和招标活动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9)禁止擅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之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10)禁止擅自借用承包和招招标活动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违犯上述规定者,由当事人作出版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赐予调
离、解雇直至开除处罚,触犯党纪、政纪者,按规定从严办理。
(2)进驻现场监理人员一定严格履行商业、办公等2项(崇
外大街五号地西南角商业金融项目(新景商务楼))项目保密守
则,如有违犯规定者将从严办理。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