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
甲方:锦屏县龙池小学
乙方: 龙景骝
为了保证暑假期间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校园环境不受破坏,保持学校卫生清洁,特与乙方签订假期值班合同书。
1、守校人员必须以校为家,以关心学校,关心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为己任,实行24小时全天值班。
2、守校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锁好门,看好校,没有人代班一律不许离开校园。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注意接听电话,做到上传下达,有重要事情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无论白天还是夜晚要注意巡逻,尤其是重点部位(微机室、各处室、远程室)。
5、守校人员不许闲事人员进入校区,不许擅自转借学校财产。
6、守校人员如发现偷盗现象,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得逞,不能饰耳不问,视若枉问。
7、按时给校园内的花早树木浇水除虫,保证每一株树苗的成活,如因不浇水或未除虫导致苗木死亡的,根据数量给予经济处罚。
8、守校人员如因擅离职守而使学校财产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一律追究其赔偿责任。
9、守校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每天35元。守校时间从2013年7月11日至9月2日,共计52天,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贰拾元(¥:1820元)。
此合同书一式二份,学校、龙景骝本人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