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60,平时作业40)
一、论述(每题10分,共20分)
1、 指出正确观点并论述:
(1) 民事主体都是商事主体
(2) 商事主体与民事主体没有关系
(3) 商事主体与民事主体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2、“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是分离关系”是否赞成?为什么?
二、简答(每题5分,共40分)
1、 简述商法编纂的主观主义原则
2、 简述商事交易上的要式主义
3、 举例说明营业辅助与辅助商人差异
4、 如何认识合伙企业的能力?
5、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没有明显营利目的,如何判断他实施的行为是商行为?
6、 简述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不同
7、 “人乳宴”被取缔营业:
(1) 被取缔的营业是何种意义的营业?
(2) 该项取缔是基于何种营业?
8、对一商事事项,两部法律有不同规定。其中,A是上位法、一般法,B是下位法、特别法,应如何适用法律?
●法7——2009《商法总论》(闭卷)
出题人:施天涛
1,举例说明商事行为的营业性(15分)
2,简述间接代理(15分)
3,简述商业名称权的效力(10分)
4,论述《合伙企业法》中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30分)
提示:概念、适用、责任分配、与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出资、事务执行上的区别。
5,论述商事关系(30分)
提示:涵义及其与民事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法6——商法总论
施天涛
A卷
论述题,每题50分
一、试论商法的法律地位
提示:主要分析商法调整的对象——商事关系,也须从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分析。行文结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如果能够分析原则和...(记不住了……),会更好一些
二、试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提示:首先说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然后与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比较。行文结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
(题目肯定一字不差,提示部分就是大意了)
B卷
论述题,每题50分
1.论述商法原则
2.论述什么是有限合伙。并比较其与普通合伙的不同。
●法4——商法总论
一、论述题(15分×2)
1、问公司中有股东变更的规定,合同法中没有,在处理的时候应该适用哪个法律。详细说明理由。
2、在哪种情况下,营业受让人对营业营业移转前的债务也承担责任?写出理由。
二、简答题(50分)
1、简述法律编纂原则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原则的差异
2、简述商事代理和民事代理的区别
3、举例说明营业辅助和辅助商人的异同
4、如何认识个人独资企业的能力
5、举例说明交易中的外观主义原则
6、简述商事自治法的内容,适用顺序,和产生作用的条件
三、案例分析(20分)
朱某和甲乙成立合伙企业并登记,后来找朱丙出资2万,约定朱丙不参与管理,但是参与赢利分配,签订和议,大家一致同意。后来朱丙想抽走资金,朱某不同意,他就骗甲乙说朱某同意了于是抽走12000万,朱某很郁闷。
后来朱某找到朱丙说企业欠了32000元,他剩下的8000得用来还债了。
问:1、合伙有效么?
2、朱丙是新的合伙人么?为什么?
3、朱某抽走12000元的是什么行为?剩下的8000元朱丙还有调走的权利么?
4、有人认为朱丙应该在8000内承担债务,有人认为在2万能,方案正确么?为什么?
●(只能是法5的了吧)王保树
一、简答题:每题5分
1、合伙与第三人的关系
2、商号权的内容和性质
3、为何民事主体不能都成商事主体
4、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比较
5、商事自由与强制之协调
二、论述题:15分
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三、名词解释:每题1分
1、营业
2、营利
3、合作社
4、经纪人
5、商业账簿
6、商业登记
7、营业辅助
8、客观主义立法
9、绝对商行为
10、外观主义
●(极有可能是法2或法1的)2003/12/30商法试题
总分60分,平时成绩40分
版权王保树(老师)所有
一.论述题10'×2
1)商法和民法之间的关系是下列哪种关系?论述之
(1)商法和民法之间的是“民商和一”和“民商分立”的关系。
(2)商法和民法之间的是一般法和特殊法的关系。
2)基于保护债权人和善意清偿人的利益,营业转让对的第三人的效力如何?
二.简答题5'×8
1)商事登记的效力?
2)商代理和经纪人的异同?
3)如何认识个人独资企业的团体能力?
4)举例说明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
5)如何认识商法自由和强制的协调?
6)商事保证区别于民事保证的特点?
7)A公司(东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东城区登记了,然后欲准备般往西城区,并已发布广告。西城区的B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知道后,抢先在西城区更改自己的名称为含有“东华”的名称,并更改了经营范围(也经营天然气)。
问:B公司在商号使用上有哪些违法行为?
8)对1988年的一个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的规定(解释?),运用商法理论论述之。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