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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工作手册
2025-09-30 19:48:01 责编:小OO
文档
总    纲

共青团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委员会 成立于1998年4月,原名共青团暨南大学中旅学院委员会。深圳旅游学院团委是在共青团暨南大学委员会、共青团华侨城集团公司委员会以及深圳旅游学院领导下,学院学生部直接指导下的学生服务性组织。

工作宗旨:

引导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造就青年人才

基本任务:

1.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开展理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

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支持、参与学院各方面的工作。

3.时刻关注青年热点,用心聆听青年心声,勇于创新,积极举办丰富多彩的学术文化活动满足学院青年的需求,维护他们的权益。

4.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5.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6.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帮助青年共同成长,推动团组织的不断发展进步。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  凡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在校本科生为共青团员者,均为我院团委会员。同时欢迎广大青年(包括非团员)参与我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遵照《中国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章“团员”,第二条。

第三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遵照《中国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章“团员”,第二条。

第二章    组织架构、部门及岗位职能

第四条  深圳旅游学院团委组织架构如下:

第五条  部门职能

(一)处

1. 处的层级构成如下:

  

2.副、副助理和秘书长分别担任两个部门以上的主管,管理部门日常工作。

(二)秘书处

部门特点的好帮手,团委的好管家。

部门职能处理团委日常事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各部门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同时,秘书处是团委的监察、协调和后勤部门,在上传下达和贯彻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部门工作1.财务工作

  (1)负责草拟团委全年的经费预算。

  (2)进行财务管理,负责团委内部经费的报销事务。

  (3)每月月末、每学期期末作出财务决算,并向汇报财务状况。

2.文秘工作

(1)协调内部关系,理顺内部运作,执行内部规章制度,传达各类信息。

(2)负责团委学生会410办公室的值勤。

(3)负责团委各类档案和物资管理。

(4)负责、部门、团支书等例会的会务工作(包括考勤及会议记录)以及文件的收发工作。

(5)负责编制大事记,反映团委工作动态。

3.人事管理

(1)策划并组织人员编订完善团员手册,以规范团委内部管理。

(2)协助处修订团委工作手册,加强团委的制度建设。

(3)负责团委的招新和期末换届筹备工作。

(4)对团委成员进行全面教育培训,加深其对团委历史、文化的认识和认同,增进团委成员的服务意识、工作技能和公关技能。

(5)受处的委托,负责监督团委成员,促使其在工作中遵守组织纪律,以树立和维护团委良好的工作形象。

(6)考核对团委成员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并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实施“绩效和态度改进计划”。

(7)组织评定团委优秀活动、优秀部门、优秀、优秀团干。

(8)组织策划团委成立大会、年度表彰大会。

(三)组织部

部门特点指导支部工作、培养学生干部、引导团员思想。
部门职能在团委领导下,负责全院共青团员思想教育、组织建设及共青团干部培养和管理。
部门工作(1)团支书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目的是通过各班团支书了解同学们的最新情况,能够有针对性地实施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

(2)负责收取团费,管理全院团员档案、团徽的管理和办理团员证。

(3)负责团员教育管理,推进以新任学生干部培训班为核心的基层团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团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4)负责基层团组织建设,制定并落实团干激励措施,考核评选每年度的优秀团支部。

(5)统筹、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引导青年思想,促进青年成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6)协助秘书处进行团委招新、团委内部成员考核工作。

(7)除、副召集的会议之外,召集团支书例会、基层团组织会议时,有准假审批权。

(三)科技部

部门特点引领学术竞技,推动科技创新。

部门职能负责学生课外科研活动,以“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课外学术科研活动为龙头,以实践为平台,繁荣校园学术文化,推动学生课余科研,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部门工作(1)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负责“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的宣传、组织工作。

(2)组织策划学院网页设计大赛。

(3)组织策划学院创业设计大赛。

(4)配合校团委两年一度的科技节,组织策划科技活动。

(四)实践部

部门特点沟通校企、提供帮扶、推动实践。
部门职能负责团委的对外联络和我院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我院学生提供更多的企业实践和社会服务的机会,增强他们的能力,使他们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具备更高的素质和更强的竞争力。

部门工作(1)负责团委的对外联络和公关工作。

(2)负责与各大高校的联络及合作事宜。

(3)与一些工商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当这些企业有活动需要团委协助的时候,部门将担负起联系,洽谈,策划,组织等一系列的工作。

(4)负责寒、暑假 “三下乡”的宣传、组织工作。

(5)组织策划与社会实践、企业实习相关的讲座、活动、交流会。

(6)协助学生部老师做好帮扶资助的相关工作。

(五)资讯部

部门特点筑好平台,搭起沟通桥梁,引领校园文学创作新潮流。

部门职能负责团委的宣传事务,以推广多元化的大学生活,提高学院知名度为己任,充分发挥加强师生之间沟通以及信息传递的纽带功能。

部门工作1.信息组

(1)负责采写活动新闻,并供稿“红网在线”、“4211”和《暨南青年》等网站、院报及其他报章杂志。

(2)负责组织各类征文活动。

(3)编辑出版学生刊物《风海韵》、《新生入学手册》及团委内部通讯。

(4)协助开展学院内部调研工作,为学院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数据。

2.技术组

(1)维护更新团委网站。

(2)负责团委各类出版物、宣传资料的设计和排版。

(六)青年志愿者协会

部门特点关注生活,奉献爱心
部门职能加强与深圳各高校的公益性组织、各种社会公益性组织的联系,促进相互之间的交流,使同学们进一步走进社会、关注弱势群体。
部门工作(1)义务为校内同学、老师提供相应的服务工作。

(2)与社会公益团体合作,义务为社会进行公益活动提供公益服务。

(3)在校内外推广爱心服务意识,普及法制、环保等知识。

(4)组织义务捐血、捐款、捐物等活动。

第六条  岗位职能

   (一)

1.在院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团的会议,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规划共青团的工作并督促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

3.根据团委的工作计划,经常督促并协调各团支部开展工作,组织基层团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研究团的工作特点和规律,探讨工作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基层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4.经常向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且和各有关方面取得联系,以争取各方面对共青团工作的支持。

5.负责团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抓好团的组织建设,组织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制定并完善团的管理制度和团干的考核制度。

6.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工作、思想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及时研究、积极引导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关心他们的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文体活动。

7.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帮助青年共同成长,推动团组织的不断发展进步。

8.配合学校、学院其它部门开展教学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副

直属上级团委
直辖人员副助理,秘书长,团委各

工作概述协助团委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和促进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及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发挥团委在思想和言论上的积极引导作用,以服务青年学生为宗旨,营造校园学生文化科技氛围为重点,把本学院建成具有现代化特色的重点大学的团委组织。

工作要点(1)直接对负责,监督并负责各部门工作事宜。

(2)作好团委的助手,协助处理团委工作。

(3)审核各部门所提交的计划,撰写团委学期活动总结和计划。

(4)主持例会和支部联席会议。

(5)抓好院级学生干部的培养、考核工作。

(6)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宜。

(7)除由召集的会议之外,副负责审批会议请假申请。

(三)副助理

直属上级团委副

平行级别副助理
直辖人员所分管部门的

工作概述协助团委、副,负责团委各项工作的落实与执行;指导所分管的职能部门的工作(具体分管部门将根据情况安排分工)。
工作要点(1)行使常务副授予的行政职能,协助处理团委日常事务。

(2)协调各部门的沟通与合作。

(3)协助副统筹大型、跨部门和涉外活动。

(4)协助副召开例会和支部联席会议。

(5)指导所分管的职能部门的工作。

  (四)秘书长

直属上级团委副

平行级别副助理
直辖人员秘书处成员,所分管部门的
工作概述联系协调多个部门的关系与社团参与的大型活动,评估各部门完成工作的情况;及时将上级的指令传达给团委各个部门;协助团委副完成各项工作;指导所分管的职能部门的工作(具体分管部门将根据情况安排分工)。

工作要点(1)行使常务副授予的行政职能,协助处理团委日常事务。

(2)协助完善团委各项工作制度,制作年度财务报告。

(3)考核监督团委成员,协调各部门的沟通与合作。

(4)整理汇总团委需审批的相关书面报告及申请。

(5)指导所分管的职能部门的工作。

(五)

直属上级分管该部门的团委副 / 副助理 / 秘书长

直辖人员本部门成员
工作概述在处的领导下,作为部门的直接管理者,对所属部门进行全面的管理,并对所属部门的全部活动和绩效负直接责任。

工作要点(1)根据团委的战略目标和计划期内的活动部署,制定所属部门的工作计划。

(2)组织和领导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实施;按照团委的工作安排对活动的开展提供协助或开展活动。

(3)撰写本部门总结报告;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处理本部门的日常管理事务,做好内部的沟通、协调工作。

(5)妥善安排干事之间的分工,帮助、引导干事顺利完成交予的工作,培养干事的工作能力,注重工作经验的传承。

(6)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完善部门建设,为团委发展出谋献策。

(7)组织评定本部门优秀学生干事,并上报秘书处备案。

(8)召开部门会议时,有准假审批权。

(六)副

直属上级各部
直辖人员本部门干事
工作概述协助负责部门各项工作的落实与执行;指导干事共同完成部门事物;负责保存部门内部资料。

工作要点(1)协助完成日常管理事务,管理、保存本部门的资料(如活动计划、总结、新闻稿及各项材料),并交秘书处备份。

(2)根据的统筹安排,监督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和效果。

(3)做好与干事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帮助、引导干事顺利完成交予的工作,培养干事的工作能力,注重工作经验的传承。

(4)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协助做好部门建设工作,对的工作提出适当而中肯的建议。

(5)协助评定本部门优秀学生干事。

备注本岗位为非固定岗位,将根据部门需要而设置。
(七)干事

直属上级各部 / 副

工作概述在的领导下,共同完成部门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为团委发展出谋献策。

工作要点(1)根据或副的安排处理部门日常工作。

(2)积极配合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3)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对部门的建设提出善意的意见和建议。

(4)虚心求教,善于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 工作制度

各部门要贯彻“基层第一”的思想,抓基层,抓实事,抓落实,树立一切为基层服务的观念,奉行团结、求实、高效、创新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具体指导、督促并参与基层团组织的工作。  

第七条  日常运作

(一)值班

1.值班安排:团委秘书处或学生会办公室每天必须有1人值班,值班人员由秘书处和办公室的干事担任。

2.值班时间:

(1)实行每周五天值班工作制。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晚上8:30—10;30,具体安排由团委秘书处和学生会办公室商议决定。

(2)团委的其他工作时间无硬性规定,由各部门按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自主安排。

3.值班要求:

(1)值班有专门的记录单,值班人员应记录当日活动,重要事件,并写明活动部门,时间及大致内容,使用打印机要经手人签字。

(2)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工作,保持良好形象。

(3)值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如有特殊原因须向负责人请示。

(4)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打扫卫生,保持办公室整洁,整齐,关好窗,灯,门后方可离开。

(二)会议

1.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团委会议,会议由团委副主持。各部总结上月工作,汇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检讨工作中的失误。各部还要汇报下月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2)每个月召开一次团支书例会,会议由组织部主持。各班团支书总结本班的情况,并提出本班同学对团委的一些建议和意见。会议负责人向各班团支书传达新的指示和要求。

备注:以上会议具体时间由秘书处负责通知,但至少提前1天。 

2.召集会议

(1)团委有权召集全体团员举行会议。

a.会议时间由秘书处成员负责通知。

  b.参加会议时必须签到。因故不能出席者,需告知直接上级,并向秘书长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由审批后汇总至秘书处存档。

(2)团委副有权召集团委全体学生成员及各基层团组织举行会议;在上报通过之后,可召集支部联席会议。

a.全体会议由秘书处成员负责通知。

  b.参加会议时必须签到。因故不能出席者,需告知,并向秘书长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由副审批后汇总至秘书处存档。

(3)部门主管有权召集其主管部门成员举行会议。

  a.需知会秘书处派遣1名部员参加,作会议记录和考勤。

  b.会议时间自行通知。

  c.因故不能出席者,需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汇总至秘书处存档。

(4)各有权召集本部门的干事举行部门会议。

  a.部门会议需知会秘书处派遣1名部员参加,作会议记录和考勤。

  b.会议时间由各部门自行通知,每学期不得少于三次。

  c.因故不能出席者,需向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审批后汇总至秘书处存档。

  d.部门会议有需要可邀请团委、副、副助理列席会议,副、副助理每学期至少参与所辖部门会议一次。

(5)组织部有权召集团支书例会。

  a.会议签到由组织部自行负责,出席情况计入各基层团组织的考核成绩。因故不能出席者,由组织审批其书面请假申请。

  b.由处召开的基层团组织会议,由组织部负责基层团组织成员签到,秘书处负责团委成员签到。因故不能出席者,均需向秘书长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由副审批后,团委成员汇总至秘书处存档、基层团组织汇总至组织部存档。

(三)考勤

1.会议考勤:会议时参加人员必须在签到表上签到,因故不能出席者须遵照“召集会议”中所列要求,履行请假程序,考勤记录由秘书处妥善保存,以备期末考核。

2.活动考勤:活动前所有人员按照预定时间到场,由专人负责签到。因故需请假时,须提前向活动总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由该负责人审批后汇总至秘书处备案。

3.一般情况下,需在会议、活动举行前1天提出请假申请。特殊情况可在会议、活动举行前致电相关准假人口头申请,事后补假,否则,以缺席论。

(四)计划、总结

(1)学期计划及总结:

a.各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该学期总结及下学期计划至秘书处备案及考核。

b.团委副、助理需将下学期计划做首轮审核,并由团委副撰写团委学期计划和下学期总结。

c.学期计划及总结的撰写要求见“附件”。

第15周

副:

审核各部门活动计划,撰写学期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

最后核定总结和计划,并提交主管领导。

第14周汇总至秘书处

各部门:

该学期总结

下学期计划

   (2)每月工作计划、总结

    a.各部需在团委例会前1天提交该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予秘书处备案及考核。

    b.可自行决定部员是否需要提交每月计划、总结。

(3)活动计划、总结(详情参见第:活动运作)

(五)文件

(1)文件草拟:团委文件由秘书处草拟,各部门需要下发各级团组织的文件自行草拟,文件拟定后交由主管审核,根据主管意见修改后,再由主管签字后上报审批。

(2)文件管理:文件通过审批之后,需交秘书处备份。

(六)书面申请

    凡涉及经费、场地、物品、对外合作活动等事宜,需提交书面申请,逐级上报审批。

第  活动运作

流程图示:

收尾期

启动期

举办期

计划期

预约期

               

  提交日        启动日                交付日    举办日      结束日   完成日 

    (一)计划期

      1.制定

    (1)所要举行的活动,除学生部老师指派等特殊情况之外,均按照学期初学生部定下的活动规划细目表中的活动举行,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活动。

    (2)活动计划内容必须包括:活动名称、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和步骤、经费预算、文件拟稿;专项工作计划中必须列明活动名称、专项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签到与签离时间、具体工作安排。

(3)活动计划书提交日到活动启动日(即最后审批通过当日)为计划期,启动日到交付日为预约期,各种活动的报批期如下:

a.部门活动:至少两周。即部门活动计划必须在活动启动前至少2周,由提交予所属上级主管(副 /副助理,以下均简称“主管” )审核。

b.团委活动:至少一个月。团委活动计划必须在活动启动前至少1个月,由副提交审核。

(5)若该活动需要经费赞助,需在启动前至少1个月申请,以保证经费的到位。

(6)若活动有需要其他部门合作举办的,需在提交计划前征得该部门及当事人的同意。

备注:“活动启动”是指最后审批通过之日;“活动举办”是指活动举行之日。活动启动日至活动举行之日前一天为“启动期”。由于经费和宣传需要,各协助部门(学生会公关部、宣传部;团委资讯部)的预约期各有不同,而该预约期限是在活动审批后才生效。所以,请注意,活动启动期一定不得少于各个部门的预约期限。(如流程图所示)

     

2.审核

    (1)副 / 副助理对所主管部门的计划提出批复意见。

(2)部门负责人根据主管意见认真修改活动,再交由主管签字(团委全体活动必须加报副签字)后,在活动启动前至少1周上报审批。

(4)重要的活动,将提交上一级领导审批,并以最后一级领导的审批为准。

(5)各部门需根据所需申请的物资认真填写《活动申请表》,遇到难以确定活动经费的情况,需提交应急方案,由审批。除了特殊情况的改动时间、场地调换之外,若出现忘记申请物品的情况或经费超支10%的情况,不予以补充申请,责任由负责。若是由于填表人粗心造成错漏,则由填表人负责。

(6)在未完成审批程序之前,不得对外公开活动资金,包括奖项、奖金数量,否则,后果由所属部门承担。

     3.备案

(1)最后一级领导审批完毕后,立刻将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复印件送秘书处备案存档。

(2)处将根据该项活动的文件拟稿,最后拟定团委内部文件并印发。

(3)秘书处人员必须通知处各成员,落实出席情况。一般情况下,副、助理、秘书长至少有一人必须参加部门举办的活动。

   (二)启动期

1.经费赞助

(1)公关部预约期:至少1个月。活动需经费赞助时,在活动启动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学生会公关部、团委实践部,共同商讨经费赞助方案。

(2)企业赞助主要由公关部负责,经过公关部与实践部协商,在拜访对象不重复的情况下,实践部可以协助公关部承担适当分工。

2.海报宣传

(1)宣传部预约期:大海报7天,小海报4天。

(2)除了学生部直接布置的海报任务之外,如果预约时间少于预约期,宣传部有权拒绝制作海报,责任由活动负责人承担。

(3)如果要采取喷绘的形式,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将电子版交予处修改、审批。

(4)如需后期宣传,必须在海报申请表中一并申请,并注明活动结束日期,在活动结束后2日内提交资料予宣传部。

(5)其它具体要求遵照宣传部的规定。

3.采访报道

(1)编辑部预约期:至少3天。

(2)如需制作活动花絮记录特辑,预约时间不得迟于活动启动日。

4.物资购备

(1)包括活动所需的用具、请柬、奖品或纪念品、文书资料等的购备工作。

(2)所需物品若在410办公室的物资清单内,应向办公室借用或领用,不得额外购买。

(3)若无特殊情况,文书资料一律由学院文印室列印,未经批准的资料印刷费用不准予报销,将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5.外联工作

(1)包括请柬(或邀请信)的书写、派发,及嘉宾、评委出席情况的落实等工作。

(2)嘉宾、评委必须至少在活动举行前7天通知,如果有作品需要评委审核的,也需在通知当天一并提交。

备注:注意,作品截止日期必须在活动举行前8天,预留1天为部门整理时间,次日提交给相关评委。

6.分工

(1)活动负责人需召开集体会议,进行详细的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2)活动负责人需知会秘书长安排秘书处成员跟进活动,包括工作会议、会场考勤等。

(3)凡对自身任务不明确、或对活动有建议时,应主动向活动负责人提出,以保证并推动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举办期

1.前台工作

(1)着装

  a.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穿团委工作会服,佩戴团徽和工作卡。

  b.着装整齐、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会场。

  c.出席活动的团委成员必须佩戴团徽。

(2)考勤

a.一般原则下,工作人员必须比活动开始时间提前20分钟到场,秘书处派专人做好处出席成员、现场工作人员签到、签离登记,以及检查工作人员的会服穿着、团徽、工作卡佩戴情况。

b.如有需要提前到场,具体到场时间由活动负责人确定。

c.工作人员在暂未有工作任务时、或工作完毕后,必须留守工作岗位,未经活动负责人宣布或批准立场,一律不能擅自离开,离开时必须作签离登记。

(3)场地布置

  场地布置所需物资的管理工作、场地设计及布置工作的执行等。

(4)后勤工作

  工作餐、矿泉水的购买及派发工作,以及活动所需礼品的管理工作。

(5)嘉宾接待

  嘉宾、评委、领导的签到、领座、接待、欢送等工作。

(6)维持秩序

  各出入通道、演出场地、观众席、嘉宾席等的秩序维持。

2.后台工作

(1)舞台工作(由学生会文娱部负责)

(2)司仪工作:确定司仪现场工作的准备情况,其工作开展情况。

(3)后台秩序维持及各方面工作的协调

3.现场清理

(1)活动结束后,必须完成活动现场的清洁整理工作

(2)物资回收工作:会服、活动物资的收拾、管理、归还等工作。

(四)收尾期

 1.活动结束后2天内,整理活动结果,并提交宣传资料至宣传部,向全院通报活动结果。

 2.活动结束后7天内,活动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活动总结汇报表》(需由部门直辖上级签名审核),并收集所需资料,上交秘书处备案,秘书处将对部门工作进行考核。

3.活动结束后7天内,活动负责人统计后拟制决算表,送交秘书处备案及报销。

(五)其他

1.活动内容要立足于维护学院利益、维护同学利益,树立团委良好形象;

2.活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学院制度及团委财务制度,实际支出不得超预算的10%,须追加预算的活动有负责人写明原因于活动3日前报副批准(追加金额计入预算总额,超过200元的须报送批准);

3.活动过程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因主观原因导致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条  经费预算与决算

团委的经费来源为团员所上缴的团费,各个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不得擅自挪用、浪费团费,违者将上报处处理。

(一)日常工作

1.审批标准

(1)经费使用50元以内(含50元,有预先申请)的需主管审核并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2)经费使用51—200元(含200元)的需团委副审核并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3)经费使用200元以上的须先由团委副签字批准,再递交学生部老师审核通过方可报销。

2.报销流程

(1)日常经费的使用直接将审核过的交给秘书长,由秘书长统一报销。

(2)每张后面必须注明经费使用时间、部门、用途(经费的使用目的、使用方法)、经手人(经费使用人)和批准人的签名。

3.注意事项

(1)必须持有票据(小票和)方可报销,需将票据按要求整理后交给秘书长;如果是收据、车票等非的票据,须向秘书长详细说明经费的用途,确定为合理使用方可报销。

(2)每张票据背面(靠左)必须用黑色水笔注明部门、用途、经手人和批准人签名,且经手人和批准人不能是同一人,否则不予报销;若票据自带复印纸,则用黑色水笔将上述四项写在票据正面(靠右)。

(3)若经费使用人是副或主管本人,则需作为批准人签名核准方可报销。

(4)日常预算的经费报销必须控制在预算之内,否则不予报销。

(5)预算外的不合理开支和审批手续不齐全的票据不予报销。

(6)如果是410办公室已有的物资,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

    4.月度决算

(1)秘书处人员根据本月团委部门日常报销情况和团费收入情况,列制“月度财务决算表”。

(2)处成员、各个部门需根据本月报销情况在对照决算表准确无误后签名确认,作为部门档案备份。

(3)将日常决算表复印件一份送呈,经审阅后于宣传栏公示3天。

(二)活动预算与决算

1.预算

(1)活动预算费用必须经过处审批,报批流程同活动申请报批流程。

(2)预算申请中需注明超支10%的金额数目,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超出预算。若购买费用会超出预算10%,需在物品未购买前,另写书面申请说明情况,交由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可购买。

(3)如遇到难以确定活动经费的情况,需在提交《活动申请表》的同时提交经费应急方案,由审批。

2.预支

需预支的部门,必须在活动启动日起,方可提出预支申请,预支金额审批标准同“日常工作”审批标准,秘书处确认申请手续无误后,于次日交款。

3.决算

(1)活动结束后3日内,负责部门必须将经费审批条、详细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已注明使用时间、部门、用途、经手人和批准人的签名)一起交给秘书长,由秘书长统一报销。

(2)秘书处必须在活动结束7天内,将该活动的经费使用情况列制“活动决算表”,交由活动负责人签名确认。

(3)将活动决算表复印件一份送呈,经审阅后于宣传栏公示1周。

(三)年度预算与决算

1.年度预算

(1)秘书处根据团委学年计划中各部门上报的预算情况,结合前一年度的经费使用情况,制作预算清单(包括日常预算和活动预算)。

(2)将预算清单上交处审核。

2.年度决算

(1)秘书处根据每月收支情况,制作年度决算清单,并撰写财务报告一份。

(2)年度决算清单、财务报告经处审核后,将在团委年度表彰大会上予以宣读,并于宣传栏公示1周。

第五章    人事及部门管理制度

第十条  团干聘用

聘用以“公开招募,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效率优先”为原则,保证团委成员数量、质量和结构的平衡,确保团委工作的高效运行。

(一)干事录用

1.时间:以每学年第一学期初招聘为主,第二学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补或劝退中期考核不通过的人员。

2.对象:以团员为主,可适当吸纳非团员外招生参加,不超过新干事比例的5%;以一年级新生为主,二、三年级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新干事比例的10%。

3.形式(具体形式由该届自行拟定,报处审批通过即可):

 a.首轮面试:由应聘者本人填写《共青团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委员会干部应聘表》,参加公开选拔。

  b.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以考核应变能力、工作能力为主,资讯部加试新闻写作以及电脑技能。

   c.二轮面试。进行差额择优录取,最后报处审批通过。

(二)副的聘用

1.时间:一般情况下,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由新一任提名。

2.对象:团员。被提名者必须有半年以上团委、学生会工作经验。

3.形式:一般情况下,以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新一任提名副人选,被提名人需交书面申请一份,由处作最后审核。经试用期的考察后,再择优录用为团委正式成员。

备注:副为非固定职位,根据部门工作需要设定。试用期至少为1个月,顺利通过工作考核者,于学年末发予聘用证书。

(三)级以上干部的聘用

1.时间:一般情况下,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选举出下一任期组成成员。

2.对象:团员。竞选副者至少必须有两年团委或学生会工作经验,竞选副助理、秘书长、各部者至少必须有一年团委或学生会工作经验。

3.形式:团委干部采取“一年一聘”的形式,级以上干部将授予聘书。

第十一条  人事变动

(一)辞职

1.团委成员如果因某种原因须离开团委时,应提前提出辞职申请。

2.程序:处成员辞职须提前4周向处提出申请,成员辞职须提前3周申请;副及干事辞职须提前2周申请。提出申请者须说明真实理由,并推荐候补者至少一名,经处批准辞职后,须完成交接工作手续,方能正式离职。

(二)晋升

除学年末统一换届及学期初统一招新之外,其他时间团委内部有空缺或有新职时,首先考虑由内部晋升或调职,直接负责人应报处核准后,由秘书处办理晋升或调职事宜。

(三)招募

除学年末统一换届及学期初统一招新之外,出现下列情形则进行对外招募:

1.团委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人才。

(四)劝退及辞退

1.第一学期末,秘书处会对团委成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报处审核后,将对该成员进行劝退;第二学期末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与团委评优及下一届团委选举。

     2.团委成员因个人原因犯重大错误以至影响团委声誉和正常工作的进展者,上报处通过,将对其实行辞退,并取消所在年度的各种荣誉称号的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  团委部门考评方案

1.团委部门考评每学期评分一次,并以此作为根据进行学年总评,即:

   学期总评(300分)=常规分(100)+活动分(100)+互评分(30)+调研分(40)+奖励分(30)

   学年总评(300)分 =(上学期总评分+下学期总评分)/ 2

(1)常规分:指部门日常工作及内部建设情况,满分为100分。

(2)活动分:指每个部门专项工作、开展活动的情况,每项工作、活动满分为100分。活动总分=各项活动分之和 / 活动数量

(3)互评分:指团委内部各部门互相考评的分数,满分为30分。

(4)调研分:由各班团支部打分,满分为40分。

(5)奖励分:旨在鼓励团委成员,封顶分30分。

2.评分等级:

(1)分五个等级,每个等级按分值平均分配。现以5分为例,作为参照标准:

5分:出色,工作绩效始终超越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任务,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明显超出规定的标准,得到来自我院师生的高度好评。

4分:优良,工作绩效经常超出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并经常提前完成任务,经常在质量上超出规定的标准,获得师生的肯定。

3分:可接受,工作绩效经常维持或偶尔超出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基本上达到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工作标准,没有师生的不满意。

2分:需改进,工作绩效基本维持或偶尔未达到到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偶有小的疏漏,有时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偶尔有师生投诉。

1分:不良,工作绩效显著低于常规本职位正常工作标准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或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经常突击完成任务,经常有投诉发生。

  (2)各项的加分与扣分,参照附件的各考核表细则。

(3)奖励分:a.部门成员在学期考试中全部合格者,加3分。

               b.除符合条件a之外,部门成员平均绩点达2.5以上,加6分。

               c.部门获得校级“优秀组织奖”,加4分。

               d.部门所提出的活动方案竞标成功者,加10分。

e.部门为团委的工作提供积极建议被采纳时,每1条建议加2分,封顶分10分。

3.考核工作主要由秘书处负责,资讯部协助完成“调研分”部分。

4.在团委活动结束的2周内,必须完成除“附加分”之外的各项考评,在下一学期开学2周内,完成学期总评工作。

5.学期总分低于200分为不合格,取消该部门成员的评优名额,并根据处的意见进行整改,秘书处负责监督记录。

6.考核成绩将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各方面若无异议,方可作准。公示期间由秘书处负责跟进相关的投诉及分数更改。

 7.学年总评分居前两名者,经处审核通过,授予“共青团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委员会优秀部门”的称号。

第十三条  团干绩效考核

    (一)考核时间

1.团委成员考核每学期评分一次,两次考评的总分为该成员的学年总评成绩。

2.各成员必须在团委任职满一年才有资格参加团委各项评优。

    (二)考核方法

1.处成员的考核

遵照共青团暨南大学委员会“优秀团干”考核标准。

2.的考核

a.在部门考核中,学年总评分居前两名的,凡学年绩点达2.8以上者,经处审核通过,授予“共青团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委员会优秀”的称号。

b.若绩点不足2.8者,由部门考评分第三名者候补,若候补者亦不符合资格,此名额空缺。

3.部员的考核

a.部员包括各部门副以及干事。

b.副由部门主管及共同考核,秘书处监督;干事由及副共同考核,部门主管监督。

4.考核成绩将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各方面若无异议,方可作准。公示期间由秘书处负责跟进相关的投诉及分数更改。

(三)奖励办法

1.推优资格

a.评选校级“优秀团干”的名额,按部门考评分排序,优先推荐。

b.两学期考核均为优秀者,将推荐其参与院级及院级以上的各项评优。

2.考核优秀者将在“综合测评”中予以相应的加分,并授予奖金以作鼓励。

召开学院团员或团员代表大会

1、时间

学院设立学院团委或团总支,其委员由学院团员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学院团委一至两年,团总支一年。一般在每年6月进行。

2、召集

学院团员或团员代表大会由学院团委召集,应由学院团委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并报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批准。

3、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和产生

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和产生由团委员会根据各单位团员人数,按照充分体现代表性和民主的原则确定,并报上级批准。★代表应差额选举产生,党、团组织不能指定出席大会的当然代表,代表侯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毕业班团员离校前召开的应有毕业班团员代表。上届委员和本届委员候选人如经当选则为代表,如落选则不为代表。★代表应由团委会提名并表决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一般由委员会或副、团组织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4、团委(团总支)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候选人的产生应公平、公开、公正。团委(团总支)委员应选举产生,由教师担任候选人。

5、请示

拟定会议的事项后,需写《关于召开**学院第*次团员(或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将会议时间、主要议程、参加人员及其产生方式、选举办法、主要侯选人名单及其简历、团委拟设立的部门向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召开。★召开的大会因为是非常设的所以用“第几次”,而选举产生团委会因为是常设的所以用“第几届”。

6、选举办法

应为差额选举,应选名额应为单数。应规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应规定监票人名单经大会通过后确定,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7、开幕时应奏国歌,闭幕时应奏团歌

8、上报结果。选举结果和分工情况经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批准后方能公布。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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