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人____于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在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____区(县)_______(详细地址)□居住/□工作。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否则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理。
承诺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根据《关于全面落实2019年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33号通知有关精神,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能提供异地长期居住材料的,可书面承诺异地居住一定期限(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的纳入备案范围。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