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理范围
(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规模
1、单体建筑面积在 3000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
2、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3、5000 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4、建筑面积在 30000 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或群体工程。
(二)市政工程
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桥梁、城市道路、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工程。
二、 申报条件
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已经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
(二)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应设计合理、先进,必须保证地基基础坚固、稳定,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抗震烈度设防和耐火等级;
(三)必须有工程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确保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质量,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工程资料齐全、可靠;
(四)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无质量安全隐患,满足各项使用功能。
(五)工程于2007年12月30日前竣工且入住率大于40%。
三、 威海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材料
(一)《威海市优质工程申报表》及附件1;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建筑工程开工报告;
(四)工程质量情况汇报及必要的图像资料。
附件1
威海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工程项目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威海市质监站制
市级优质工程申报表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 | |||||
| 工程地址 | 结构类型(层数) | ||||||
|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
| 监理单位 | 勘察单位 |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 桩基单位 | 商砼单位 |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 工程创优情况简介: 申报单位(章) 年 月 日 | |||||||
| 建设单位推荐意见: 建设单位(章) 年 月 日 | 设计单位推荐意见: 设计单位(章)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推荐意见: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 |||||
| 市(区)质量监督机构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章) 年 月 日 | |||||||
| 申报联系人 | 电 话 | ||||||
一、住宅工程
| 用户房号 | 用户签名 | 满意之处 | 建议 |
| 单位名称(盖章) | |
| 满意之处 | |
| 建议 | |
| 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