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介服务机构分类:
1、咨询:法律法规、信息技术。
2、评估:综合分析,特定时点,测算和判定。
3、经纪:收取佣金,居间、代理。
二、处罚
1、普通违规行为:无论机构、人员,处罚一般是1-3万罚款
2、触犯刑法:
(1)证明文件失实(部分参数夸大或缩小),造成严重后果的,
倒霉的:3年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幸运的:单处罚金
(2)出具虚明的(无中生有),情节严重的,5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3)出具虚明的(无中生有),情节严重的,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还收取人家钱物的),5到10年徒刑,并处罚金。
*徒刑和拘役区别:
徒刑:剥夺自由(完全关押),强制劳动,0.5年-15年。
拘役:剥夺自由(不完全关押,一个月可以回家一二天),就近劳动(酌量报酬),1-6月(>12月)
三、收费
1、咨询:每份300-1000元,最高不得超过标的的5‰。
2、评估:
(1)都是分为7段来收费,
其中1001-2000,2001-5000分段和收费标准是一样的,分别为1.5和0.8;
最后一部分是一样的,都是超过1亿部分,比例都是0.1。
(2)土地前面分得细,共3段,分别为4、3、2
房屋后面分得细,共3段,分别是0.4、0.2、0.1(都是前面的一半)
(3)房屋前面的是5、2.5
土地后面的是0.4、0.1
3、基准地价:
(1)分4段。
(2)面积主要记住两个关键数字5、2,即5以下、5-20、20-50、50以上
(3)收费以4-8为起点,最后为其5倍。即为20-40,中间为8和12。
三、行政许可
1、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我国估价领域惟一对机构和从业人员均实行行政许可的行业。
2、行政许可具有:
(1)强制力、
(2)公定力:行政行为一经做出,除自始无效外,即获得有效性推定,在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撤销之前,要求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对其给予承认、尊重和服从并不得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其无视、否定或抵抗的效力。
(3)确定力
3、行政许可的设定权依据:《行政许可法》。
4、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层级:
(1)法律;
(2)行规,
(3)发布决定;
(4)地方性法规
(5)临时的行政许可,期限1年,满一年后提请本级及其常委会制订地方性法律
可以设定前置性行政许可的,只能是法律和行规。
四、房地产估价机构
1、资质等级分3级,设1年的暂定期。
2、专职房地产估价师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60%。
3、资质等级标准:
| 分类 | 注册资金(万) | 时间要求 | 专职估价师人数(人) | 业绩(平方米) | ||
| 公司 | 合伙 | 房产 | 土地 | |||
| 一 | 200 | 120 | 二级以后3年以上,总体6年以上 | 15 | 50 | 25 |
| 二 | 100 | 60 | 三级以后4年 | 8 | 30 | 15 |
| 三 | 50 | 30 | 3 | 8 | 3 | |
(1)一级:向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厅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原建设部),部里20日内作出决定。(受理→上报→决定)
(2)二、三级: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厅确定(期限由省厅确定)。省厅作出许可决定起10日内,将决定报部里备案。(初审→确定→备案)
5、公示
(1)初审机关在提出初审意见前,应将信息在网上公示10天,听取意见。
(2)许可机关在受理申请后,要将申请机构名单及时在网上公布,依法组织专家评审。
6、变化
(1)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0日内申请续期,有效期延续3年。
(2)工商变更30日内,办理资质变更,并申请办理注册估价师执业资格单位名称变更。
7、执业范围:依法在其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活动,不受行政、行业。
(1)一级不限
(2)二级:除企业上市、破产清算、司法鉴定外
(3)三级:除企业上市、破产清算、司法鉴定、拆迁、在建工程抵押外。
8、机构设立过程中的行政处罚:(难点)
(1)申请过程中,该行政处罚由资质许可机关执行:
①、提供虚假材料的,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②、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资质的,给予警告,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处1-3万罚款。
③、不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以下罚款。
(2)估价执业过程中,由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执行的:
(共同点: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①、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罚款1-3万
②、《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禁止行为的,罚款1-3万。
③、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罚款1-2万
④、违规承接、转让业务的,罚款0.5-2万
⑤、应回避未回避的,处1万以下罚款。
(3)资质许可机关违规的,上级部门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相关负责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估价师资格考试
1、报名条件:
(1)中专:8年工作经历,5年估价实务。
(2)大专:6年工作经历,4年估价实务。
(3)本科:4年工作经历,3年估价实务。
(4)硕士、第二学位、研究生班:2年估价实务。
(5)博士
(6)无学历,助理资格10年,6年估价实务。
2、违规处罚:(难)
(1)未注册的,罚款1-3万(执行人:县级以上房产局)
(2)估价师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的,警告,1年不再受理;
聘用单位提供虚假注册资料的,警告,罚款1-3万(执行人:省厅)
(3)以欺骗、贿赂取得注册证书的,(县级以上房产局)罚款1万,没收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超过3万)。
原建设部撤销注册,3年不准申请。
(4)有禁止行为的,(县级以上房产局)罚款1万,没收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超过3万)。
不撤销注册。
(5)未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罚款0.1-1万。
(6)未办理变更手续的,罚款5000以下。
六、房地产经纪人
1、报考条件:
具有协理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专:工作6年,专业3年(房估为4年)。
(2)本科:工作4年,专业2年(房估为3年)。
(3)双学士或研究生班,工作3年,专业1年。
(4)硕士,工作2年,专业1年。
(5)博士,专业1年。
2、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七、住房置业担保
1、实有资本:
(1)来源:预算资助、资产划拨以及房地产骨干企业认股为主。
(2)存入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独资银行或发放置业担保个人贷款的银行。
2、风险管理
(1)资金运用原则:稳健、安全。
(2)保证金制度:按照借款人借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贷款人和担保公司协商确定)
(3)风险基金制度:按比例从营业收入中提取。
(4)最大担保额度: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的30倍。
3、担保设立包含:要约 和 承诺 两个阶段。(比较抽象)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