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要求与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宁市环[2007]18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东侨环保分局:
根据、省《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及省环保局的要求,为把环保工作进一步拓展到基层,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绿色社区(小区)活动,现将市(县)级绿色社区(小区)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县(市、区)环保局可参考本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作为县(市、区)级绿色社区(小区)的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
二、申报市级绿色社区(小区)必须获得县(市、区)级绿色社区(小区)称号。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1.社区(小区)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市(县)级绿色社区(小区)申请表(一式3份);
(2)创建市(县)级绿色社区(小区)工作总结(在总结中应对暂未达标的项目提出改进计划和措施,并承诺整改时限);
(3)与创建市(县)级绿色社区(小区)相关的照片和音像资料。
2.申报县(市、区)级绿色社区(小区)的由县(市、区)环保局进行审批,对符合标准的授予县(市、区)级绿色社区(小区)称号,并上报市环保局备案;申报市级绿色社区(小区)的由县(市、区)环保局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提出推荐意见并上报市环保局。
3.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对符合标准的授予市级绿色社区(小区)称号。
4.为确保市级绿色社区(小区)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市环保局对授予市级绿色社区(小区)称号的社区(小区)每3年进行一次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四、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应根据各地实际,结合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和环保进社区活动,提升城市品位和社区环境管理水平,推动全市环保工作深入地开展。2007年前县城建成区内5%的社区通过绿色社区验收,社区不到1个的按1个创建,2010年底前县城建成区内30%的社区通过绿色社区验收。
附件:1.市(县)级绿色社区(小区)考评要求与评分标准(试行)
2.市(县)级绿色社区(小区)申请表
附件1
宁德市绿色社区(小区)考评要求与评分标准(试行)
| 项目 | 总分 | 序号 | 考评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标准 | 考核方式 | 得分 |
| 一、 组织机构 | 20分 | 1 | 成立绿色社区(小区)建设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 6 | 成立机构2分,建立制度2分,健全并实施制度2分 | 查阅资料,档案和领导分工情况 | |
| 2 | 社区(小区)居民中有环保监督员,促进健全的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 6 | 有环保监督员2分,有力监督2分,建立制度2分 | 查阅资料,与监督员见面,群众座谈 | |||
| 3 | 有绿色社区(小区)建设的长远目标和规划,有具体年度的建设方案 | 4 | 有目标和规划2分,有建设方案2分 | 查阅资料 | |||
| 4 | 相关人员参加环境培训和考核 | 4 | 有学习计划和会议纪录2分 | 查阅资料,座谈 | |||
| 二、 宣传活动 | 18分 | 5 | 社区内设有固定的环保宣传橱窗栏,警示牌或显示屏;悬挂有环保公约或守则 | 6 | 有设施2分,设施规范美观2分,有环保公约或守则2分 | 现场勘查 | |
| 6 | 环保节日进行较大规模的环保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宣传贯彻环保法律法规 | 4 | 符合要求4分,较符合要求2分,不符合要求0分 | 查阅图片,影像资料 | |||
| 7 | 与社区内学校合作,开展有关“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的环保教育活动 | 4 | 举办活动,开展环保教育4分,如果社区内没有学校此项不计分,总分按比例换算 | 查阅资料,学生座谈 | |||
| 8 | 设有公众环境书报架(阅览室)并及时更新环保书籍报刊 | 4 | 有设施2分,设施规范美观2分,书籍报刊种类数目2分 | 现场勘查 | |||
| 三、 行为规范 | 20分 | 9 | 无买卖、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及制品的现象;保护古树名木,不养禁养动物 | 4 | 有具体措施,有实际行动4分,有违规行为0分 | 现场勘查,问卷调查 | |
| 10 | 商业区,宣传绿色消费,销售环保标志商品 | 4 | 有具体措施、有实际行动4分 | 现场勘察,群众意见,问卷调查 | |||
| 11 | 商店、餐饮业不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快餐盒及一次性餐具;提倡社区居民买菜用菜篮子;选用无磷洗涤剂、环保建材、环保包装、无氟制品等 | 6 | 每个小项2分 | 现场勘察,群众意见,问卷调查 | |||
| 12 | 居民自觉将垃圾分类投放,无随意倾倒废物,将废电池等投放到专门的收集筒内 | 4 | 有具体措施、有实际行动4分 | 现场勘察,群众意见,问卷调查 | |||
| 13 | 有效管理宠物 | 2 | 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 | 现场勘察,群众意见 | |||
| 四、 社区环境 | 26分 | 14 | 绿化覆盖率30%以上,阳台、庭院、屋顶和围墙的立体绿化效果好 | 6 | 绿化面积4分,立体绿化2分 | 现场勘察,查阅资料 | |
| 15 | 各种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无卫生死角,垃圾定点存放、日产日清,无焚烧垃圾等现象 | 6 | 公共卫生设施2分,垃圾清运2分,无焚烧现象2分 | 现场勘查,群众意见 | |||
| 16 | 社区生活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工厂、娱乐场所的噪声、餐饮业的油烟等都得到有效治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 8 | 有效治理污染源4分,其他2分 | 现场勘查,查阅资料,群众意见 | |||
| 17 | 无违法搭盖行为,无乱停乱放车辆及乱张贴现象,无占道经营、随地摆摊现象 | 6 | 每个小项2分 | 现场勘查 | |||
| 五、 创建效果 | 8分 | 18 | 环境保护意识高 | 4 | 满意3分,较满意2分,不满意0分 | 座谈、随机测评,问卷调查相结合 | |
| 19 | 居民对社区环境满意度 | 4 | 满意3分,较满意2分,不满意0分 | 座谈、随机测评,问卷调查相结合 | |||
| 六、 附加 | 8分 | 20 | 社区或居民在环保领域做出贡献,被社会认可的 | 4 | 有贡献3分,可根据具体情况再酌情加分 | 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奖状,证书,有关资料 | |
| 21 |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形成特色,示范性强 | 4 | 很满意4分,满意3分,较满意2分,不满意0分 | 评审总体印象 | |||
| 合计 | 100分 | ||||||
2、90分以上可申报市级绿色社区(小区),由宁德市环保局命名。
附件2
市(县)级绿色社区(小区)申请表
| 社区(小区)基本情况 | 社区(小区)名称 | |||||||||||||||||||||
| 社区(小区)位置 | ||||||||||||||||||||||
| 申报单位 | ||||||||||||||||||||||
| 人口(人) | 总户数(户) | 常住户数(户) | 占地面积(m2) | |||||||||||||||||||
| 以下内容请填写数量(个) | ||||||||||||||||||||||
| 学校 | 商店 | 工业企业 | 餐饮 娱乐业 | 肉菜 市场 | 医疗 机构 | 停车场 | 垃圾 中转站 | |||||||||||||||
| 联系方式 | 社区(小区)负责人 | 职务 | 电话 | |||||||||||||||||||
| 联系人 | 职务 | 电话 | ||||||||||||||||||||
| 办公地址 | 传真 | 邮编 | ||||||||||||||||||||
| 社区 (小区) 自评情况 | A.组织机构 自评分( ) | B.宣传活动 自评分( ) | C.行为规范 自评分( ) | D.社区环境 自评分( ) | E.创建效果 自评分( ) | |||||||||||||||||
| 附加分( ) | 总分( ) | |||||||||||||||||||||
| 补充说明 | ||||||||||||||||||||||
(盖章)
| 年 月 日 |
| 市环保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