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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管理实施细则
2025-10-02 14:03:16 责编:小OO
文档
连霍线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监理工程师管理实施细则

(试   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潼西改扩建项目”)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充分发挥监理队伍作用,严肃工作纪律,规范监理人员行为,严格履行监理服务合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监理服务合同》规定,按照《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工程质量控制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西潼改扩建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监理模式,总监办对中心试验室和驻地办业务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第三条  管理处成立潼西改扩建项目监理工程师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管理处    

副主任: 管理处分管领导  

成  员: 项目组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

办公室主任:管理处分管领导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质量安全科负责人 

成   员: 管理处各相关科室、各项目组、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相关人员。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领导小组职责

(一)研究制订监理工程师管理制度、办法等;

(二)定期召开监理管理工作会议;

(三)对工作出现问题的监理单位及个人做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落实领导小组的布署安排,具体负责制定有关监理工程师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日常工作中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动态管理;

(三) 认真组织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检查; 

(四)负责检查的资料整理、评比,并将评比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  总监办职责

(一)编制项目质量控制总体实施方案、阶段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报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二)执行管理处颁发的各项制度、办法,监督各监理单位的执行情况,做好监理服务工作;

(三)建立完善的监理组织体系,编制全线监理工作实施方案;

(四)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

(五)熟悉合同文件及技术标准,对施工设计图纸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进行查证,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意见;

(六)对全线监理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检查指导中心试验室、各驻地办的监理工作,组织监理培训,开展经验交流,处理监理队伍及人员中存在的问题;

(七)审核施工单位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掌握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对于严重滞后的工程要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督促驻地办监督施工单位及时调整;

(八)审核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质、仪器设备以及各种材料的进场,指令更换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材料;

(九)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对工程开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理顺关系、明确办事程序。在施工期间主持召开月度工地例会及工地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发出会议纪要;

(十)统计汇总全线各类信息数据;

(十一)对首件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合比等进行审批;

(十二)组织对全线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巡视和检查,检查监理人员的在岗、工作情况;

(十三)监督中心试验室 、驻地办按不低于技术规范规定各项抽样频率进行抽检,对用于工程项目的各种材料、配合比等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各项工程的质量和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

(十四)针对合同段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布监理工作指令,监理工作指令要求必须闭合;

(十五)审核和修正月支付报表、最终支付报表及合同支付后任何款项的支付;

(十六)按授权范围办理设计变更,协助管理处进行设计变更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上报管理处;

(十七)协调有关施工障碍、施工干扰及自然灾害问题;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延期、索赔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十八)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十九)审核施工组织中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十)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

(二十一)编制全线工程的监理月报;

(二十二)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质量检查工作;完成管理处指定或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  中心试验室职责

(一)编制项目试验检测总体实施方案、阶段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报总监办审批后执行;

(二)认真执行管理处颁发的各项制度、办法;

(三)负责制定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办法、程序;

(四)对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中未作技术要求的有关材料、工程,制定试验、检测标准;

(五)对驻地办、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业务技术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六)对驻地办和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初步验收,协助管理处、厅质监站对工地试验室的验收工作;

(七)检查施工单位对试验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对关键试验、重要原材料及各种配合比设计做平行试验并批复;

(八)补充完善各种试验表格,验证各项工程的检测标准和试验标准,按照质量巡查队要求,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

(九)协助质量科和总监办检查驻地办、施工单位试验室的建设情况, 试验仪器、设备的运转、标定情况;

(十)对进场材料、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检试验;

(十一)核查施工单位拟用于永久性工程的重要原材料的料源和材料检验报告;

(十二)监督施工单位现场取样及各项室内试验过程,按不低于技术规范规定各项抽样频率的3%进行试验检测;

(十三)完成有争议项目的试验检测,出具试验报告;主持或委托CMA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完成重大仲裁性试验;

(十四)建立完善的试验检测资料台帐,编写月试验检测报告,提供总监办和管理处要求的其它报告及资料,参与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

(十五)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质量检查;完成总监办和管理处指定或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  驻地办职责

(一)编制所管辖标段质量控制总体实施方案、阶段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报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二)执行管理处颁发的各项制度、办法、规程、表格及各项指示,制订、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做好监理服务工作;

(三)建立完善的监理组织体系,编制驻地监理工作实施方案;

(四)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负责日常监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五)熟悉合同文件及技术标准,对施工设计图纸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进行查证,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意见;

(六)建立单项工程质量卡,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量保证自检体系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七)审查施工单位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监督并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对于严重滞后的工程要及时向总监办汇报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

(八)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质、仪器设备以及各种材料的进场,指令更换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材料;审批施工工艺、中间试验,负责分项工程的中间交验;

(九)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测和测量。对施工单位书面提出的原始测量数据进行复测验收,审核并批复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十)组织所辖合同段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对工程开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理顺关系、明确办事程序。在施工期间主持召开月度工地例会及工地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发出会议纪要;

(十一)对首件工程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合比等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十二)加强日常巡查,对不合格工程及时要求停工、返工,对重要部位返工或发生质量问题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总监办;

(十三)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及各项室内试验,组建驻地办工地试验室,按不低于技术规范规定抽样频率的20%进行抽检,并在施工单位自检记录上签署意见;

(十四)配合中心试验室完成试验检测工作,完成职责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对用于工程项目的各种材料、配合比等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质量和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

(十五)针对合同段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布监理工作指令,监理工作指令要求必须闭合;

(十六)及时签认各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测量记录、施工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试验检测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及汇总资料,整理质量检验成果及相关资料,建立单项工程质量责任卡;

(十七)审查单项工程量清单,审核计量及月支付申请报表;建立单项工程量清单台帐和工程计量支付台帐;

(十八)按授权范围办理设计变更,协助总监办进行设计变更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上报总监办;

(十九)现场记录并协调有关施工障碍、施工干扰及自然灾害问题;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延期、索赔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参与延期、索赔的处理;

(二十)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劳务队伍,监督其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劳务队伍进行有效管理;

(二十一)审查施工组织中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十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

(二十三)编制月度监理报告,审核施工单位的月度施工报告,提供总监办和管理处要求的有关资料,参与对分包工程的审查工作;

(二十四)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质量检查工作;完成总监办和管理处指定或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九条  总监办工作要求

(一)监理单位进场人员的数量、资质必须满足《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管理处实行监理人员上岗考试制度,严把监理人员进场关。监理单位要保证监理队伍的稳定,不得擅自更换,更换监理人员必须报管理处审批;

(二)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规范》和《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认真做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并对建设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进行协调;

(三)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监理单位要建立建全质量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质量责任,根据管理处的统一要求建立质量责任卡;

(四) 定期、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巡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巡视检查,发出巡查通报;

(五) 定期、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掌握工程质量状态;

(六) 组织监理培训、考核,开展监理工作经验交流;

(七) 根据需要召开各种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管理处相关人员参加。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时,会前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和建议,突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八) 根据进度记录,按月汇总、分析和整理,找出工程滞后原因,掌握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按月向管理处上报工程进度分析报告。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不能按照预定工期完工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以加快进度,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九) 及时准确填写监理工作原始记录,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做好监理日志,及时办理计量支付等各项报表,竣工后按照有关要求汇总装订资料;

(十) 坚守岗位,严格请、销假制度,杜绝擅离职守,工作期间有事必须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总监办正、副总监、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离开工地必须向管理处质量科请假。

第十条  中心试验室工作要求

(一)进场人员的数量、资质必须满足合同的要求,对资质符合合同要求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管理处和总监办对上报的人员资质,将严格进行审查,严禁“冒名顶替”或人员资质弄虚作假及擅自更改试验人员,更换试验人员必须报总监办审核后报管理处批复;

(二)进场的仪器、设备除满足《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及合同中应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外,还应配备满足所承担试验任务必需的基本仪器、设备和附件,并应按规定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校准与检定;

(三)试验检测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工作程序严瑾,并建立严密完善、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不造假数据,不出具明、不徇私舞弊。对试验室出具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试验室的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及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维修台帐,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内容清晰、完整、规范、真实、准确,检测报告应及时签认;

(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进场的原材料特别是重要原材料(钢材、水泥、混凝土外加剂、桥梁橡胶支座、钢绞线、锚具、夹片、桥梁伸缩缝 、防水板、土工布) 以及各种配合比设计做平行试验,对工程质量及进场的材料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试验及检测,依据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和批复;

(六)重视科学进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地为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施工依据,对项目工程主要部位、关键工序、工艺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测及技术指导;

(七)根据需要召开试验检测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管理处和总监办相关人员参加。召开试验检测会议时,会前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和建议,突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八)坚守岗位,严格请、销假制度,杜绝擅离职守,工作期间有事必须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心试验室正、副主任、专业工程师离开工地必须向管理处质量科请假;

第十一条  驻地办工作要求

(一)监理单位进场人员的数量、资质必须满足《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管理处实行监理人员上岗考试制度,严把监理人员进场关。监理单位要保证监理队伍的稳定,不得擅自更换,更换监理人员必须报管理处审批;

(二)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规范》和《监理服务合同》的要求,认真做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并对建设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进行协调;

(三)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建立建全质量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质量责任,根据管理处的统一要求建立质量责任卡;

(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建立满足监理日常抽检工作需要的试验室。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及合同中应配备的仪器、设备及所承担的试验任务要求;

(五)牢固树立“质量重于泰山”的观念,试验检测人员应对所出示的资料数据负责,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六)定期、不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及材料进行抽检试验,抽检频率不得低于20%,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或原材料质量有疑问时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并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抽样频率。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七)试验资料应结论明确,评定依据、使用标准、评定方法、分析统计数据准确,所有资料应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列编号及时归档,做到清楚、整齐、完备;

(八)根据需要召开各种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管理处和总监办相关人员参加。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时,会前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和建议,突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根据进度记录,按月汇总、分析和整理,找出工程滞后原因,掌握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按月向总监办上报工程进度分析报告。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不能按照预定工期完工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以加快进度,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十)及时准确填写监理工作原始记录,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做好监理日志,及时办理计量支付等各项报表,竣工后按照有关要求汇总装订监理原始资料和监理抽检资料;

(十一)坚守岗位,严格请、销假制度,杜绝擅离职守,工作期间有事必须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驻地办正、副高级驻地、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离开工地必须向管理处质量科请假。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驻地按集团公司文明工地标准建设。

第十三条  总监办应按时将监理月报报管理处。

第五章  监理单位日常检查内容

第十四条  总监办日常管理工作的内容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监理单位进行检查,总监办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分为人员及设备履约情况、日常管理、质量进度控制、内业资料、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六个方面。

(一)人员、设备履约情况

1、进场人员满足合同要求;

2、车辆配置满足合同及正常工作要求;

3、驻地建设达到文明工地。

(二)日常工作

1、能及时发现施工单位施工工艺、质量、安全存在问题;

2、按计量支付管理程序规定的时限审核、签认、上报支付报表;

3、按设计变更审批权限及时完成变更处理;

4、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5、认真履行相关安全工作制度,在工作过程及时发现存在的明显安全隐患;

6、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及时以监理指令形式责令停工、明确整改措施,或对上级检查、巡查通知、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7、能及时按期上报月监理报告。

(三)质量进度控制

按计划完成当月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计划。

(四)内业资料

1、监理指令闭合;

2、监理人员签认的资料规范、无过期签字、字迹不规整现象;

3、资料无代签字现象;

4、无具假资料、签认假资料现象。

(五)无不廉洁问题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五条  中心试验室考核项目及评分

中心试验室考核每月进行1次,分为人员及设备履约情况、试验检测、内业资料、日常工作、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六个方面。

(一)人员、设备履约情况

1、进场人员满足合同要求;

2、进场设备满足合同及正常工作要求;

3、仪器设备按期计量检定或计量检定;

4、车辆配置满足合同及正常工作要;

5、试验室建设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二)日常工作

1、仪器安放水平、牢固,不影响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2、水泥室、水泥标养箱或砼标养室等温、湿度符合要求;

3、试件存放及养生符合要求;试件尺寸达规范要求;

4、办公室、操作间卫生良好,仪器表面、工作台面无灰尘,仪器及用品存放整齐;

5、样品间存放无杂物堆放;

6、同一种样品包装、标识统一;

7、单项试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8、对上级文件、会议等要求,按时落实;

9、试验仪器接地线、电路安装整齐、仪器操作规范等;

10、认真履行相关安全工作制度或试验过程无安全隐患;

11、发现存在较严重问题及时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监办、管理处或对上级检查、巡查通知、通报中的问题应认真整改落实;

12、及时按期上报月检测报告。

(三)试验检测

1、料源试验审批及时;

2、水泥、钢材、粗细集料、外加剂、钢铰线、锚具夹具、防排水材料等按照按规定频率抽检;

3、砼、砂浆配合比、标准击实试验报批及时;

4、砼配合比试验及时;

5、砼、砂浆抽检频率满足规范;

6、现场试验样品数量及抽取频率满足规范;

7、执行检验方法标准正确、规范。

(四)内业资料

1、原材料进场报检台帐、原材料料源检测台帐、标准试验台帐、抽检台帐登记齐全;

2、各种原材料试验原始记录、砼配合比原始记录、土工试验原始记录及标准试验原始记录齐全;

3、原始记录签字齐全,无涂改、填写不规范或数据错误现象;

4、试验记录详细、填写正确、不规范;

5、检验报告整齐、规范;

6、试验资料无代签字现象;

7、无出具假资料、签认假资料现象;

8、月试验检测项目汇总表数据统计准确。

(五)试验检测人员无不廉洁问题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六条  驻地办考核项目及评分

驻地办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分为人员及设备履约情况、日常管理、质量进度控制、内业资料、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六个方面。

(一)人员、设备履约情况

1、进场人员满足合同要求;

2、进场试验设备满足合同及正常工作要求;

3、试验仪器设备按时计量检定或计量检;

4、车辆配置满足合同及正常工作要求;

5、驻地及试验室建设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二)日常工作

1、能及时发现施工单位施工工艺、质量、安全存在问题;

2、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且并及时上报;

3、抽检频率高于20%;

4、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在岗;

5、原材料、施工工艺等环节控制到位;

6、工地试验室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7、按计量支付管理程序规定的时限审核、签认、上报支付报表;

8、按设计变更审批权限及时完成变更处理;

9、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10、认真履行相关安全工作制度;

11、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及时以监理指令形式责令停工、明确整改措施;对上级检查、巡查通知、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12、及时按期上报月监理报告;

(三)质量进度控制

按进度计划完成所辖施工单位当月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计划。

(四)内业资料

1、工地试验室原材料进场报检台帐、原材料料源检测台帐、标准试验台帐、抽检台帐登记齐全;

2、工地试验室各种原材料试验原始记录、砼配合比原始记录、土工试验原始记录及标准试验原始记录齐全;

3、抽检记录签字齐全,无涂改或数据错误现象;

4、抽检记录详细、填写准确、规范;

5、监理指令闭合;

6、监理人员签认的原始资料规范、无过期签字、字迹不规整现象。

7、抽检资料无代签字现象;

8、无出具假资料、签认假资料现象;

9、月试验、质量检测项目汇总表数据统计准确;

(五)无不廉洁问题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章  监理人员日常检查内容

第十七条  监理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监理人员每两月考核一次,分为专业素质、工作纪律、监理日志、日常监理工作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

(一)专业素质

1、着装整洁、挂牌上岗,符合规定;

2、工作用语文明规范;

3、参加管理处专业考试,得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

(二)工作纪律

1、月出勤天数符合合同规定;

2、无旷工现象;

3、按时上下班;

4、落实总监办、驻地监理办、管理处及上级部门工作指示;

5、上班时间不参加打牌等娱乐活动。

(三)监理(试验)

1、监理人员须坚持详细记录每日监理工作情况,记录详细或无漏项、缺页;

2、对报验的工程项目检查认真,数据记录详细真实;

3、对报验工程项目或巡查中的质量问题记录详细;

4、所记录的工作内容字迹清晰,无乱写乱画。

(四)监理日常工作

1、施工原始资料签认及时、规范无代签现象,检测数据正确、用语规范;

2、对报验工序检验及时;

3、对施工单位的不规范施工行为和质量缺陷及时下达监理指令纠正错误做法,整改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4、对管理处下发的巡查通知、通报,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5、重要工序全过程旁站;

6、配合上级部门检查、诚实回答问题;

7、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存在的困难、问题;

8、所监理的工程无出现质量问题。

(五)廉政自律

无廉洁问题。。

第七章  奖   惩

日常检查情况可纳入月度考评和年度考核中,在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月度考评中列入一定比例,同时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列入。

第十  总监办

总监办每月支付报表中扣除5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对监理人员服务费的5%用作劳动竞赛奖励基金,按以下原则进行奖惩:

(一)奖励

1、得分在75至80(含75)分之间,全线施工单位质量综合单点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关键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返还月质量保证金。

2、得分80至85(含80)分之间,全线施工单位质量综合单点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关键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返还月质量保证金,并奖励5000元;其中10%奖励总监。

3、得分85(含85)分以上,全线施工单位质量综合单点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关键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返还月质量保证金,并奖励8000元,其中10%奖励总监。

4、连续三次获得奖励,获得西潼改扩建项目优秀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直接推荐为年度优秀监理工程师。

(二)处罚

1、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扣除月质量保证金。

2、连续二次得分在75分以下,要求其上级单位进驻现场整改,处罚1-3万元。

3、连续三次得分在75分以下,要求其上级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现场整改,处罚2-5万元,并将情况上报交通厅质量监督站。

第十九条  中心试验室

中心试验室每月支付报表中扣除5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对监理人员服务费的5%用作劳动竞赛奖励基金,按以下原则进行奖惩:

(一)奖励

1、得分在75至80(含75)分之间,全线施工单位质量综合单点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关键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返还月质量保证金。

2、得分80至85(含80)分之间,全线施工单位质量综合单点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关键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返还月质量保证金,并奖励5000元;其中10%奖励试验室主任。

3、得分85(含85)分以上,全线施工单位质量综合单点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关键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返还月质量保证金,并奖励8000元,其中10%奖励试验室主任。

4、连续三次得分在90分以上,获得西潼改扩建项目优秀试验室称号,试验室主任直接推荐为年度优秀试验室主任。

(二)处罚

1、得分在75分以下,扣除月质量保证金。

2、连续二次得分在75分以下,要求其上级单位进驻现场整改,处罚1-3万元。 

3、连续三次得分在75分以下,要求其上级单位更换中心试验室主任,现场整改,处罚2-5万元并,将情况上报交通厅质量监督站。

第二十条  驻地办

驻地办每月支付报表中扣除5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对监理人员服务费的5%用作劳动竞赛奖励基金,按以下原则进行奖惩:

(一)奖励

1、得分在75至80(含75)分之间,所辖施工单位质量综合单点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关键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返还月质量保证金。

2、得分80至85(含80)分之间,所辖施工单位质量综合单点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关键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返还月质量保证金,并奖励5000元;其中10%奖励高级驻地。

3、得分85(含85)分以上,所辖施工单位质量综合单点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关键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返还月质量保证金,对第一名奖励10000元,其他奖励6000元,其中10%奖励高级驻地。

4、连续三次排名第一的驻地办,奖励20000元,其中10%奖励高级驻地,获得潼西改扩建项目优秀监理单位称号,其高级驻地直接推荐为年度优秀监理工程师。

(二)处罚

1、得分在75分以下,扣除月质量保证金,全线通报批评。

2、连续两次得分在75分以下,要求其上级单位进驻现场整改并处罚1-3万元。

3、连续三次得分在75分以下,要求其上级单位更换高级驻地, 现场整改,处罚2-5万元,并将情况上报交通厅质量监督站。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潼西改扩建项目。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西潼改扩建项目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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