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制定:请按批准的资助经费和资助年定详细、可行的研究计划。
2、填报说明:请按照计划书第2页“填报说明”的要求填写计划书,尤其注意第三条的要求。请勿自行降低研究目标和自行变更项目组成员。
3、修改意见:“同行评议专家”的评议意见和“学科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随后会反馈到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供参考。如果“学科专家评审组”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提出了问题和建议修改意见,请认真参考、修改研究方案;并在计划书中给予明确说明。
4、正文内容:(1)面上、青年、地区基金项目如果评审组专家无修改意见,仅在计划书正文内容中书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评审组专家有建议修改的意见(见纸质通知),请按其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的内容写入报告正文;小额资助项目(10万,一年)一律要压缩内容,在正文中写明修改后的研究内容和实验方案以及项目执行时间安排。(2)重点项目、科学仪器专项、重大项目在计划书正文内容中还需突出以下两点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问题,拟采用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 项目组主要成员分工,并请说明课题及合作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3)杰青和海外青年学者合作基金需要按照以下提纲撰写研究方向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面)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面)分年度进度安排研究队伍组成情况
5、经费预算:特别需要注意经费预算表的填写,每年计划书中因该方面错误返工较多。请在基金委网站查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508/28406.htm),并严格按照该办法制定经费预算。同时,按照“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经费预算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在“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页面有链接),在填写经费预算时注意以下方面: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管理费的支出预算比例。
以上科目按预定支出列报,但支出比例不得超过规定,详见下表。
各支出科目最高比例表
| 项目类型 |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 | 劳务费 | 管理费 |
|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 | ≤15% | ≤15% | 5% |
| 杰青和海外合作项目 | ≤20% | ≤10% | 5% |
| 重点项目 | ≤10% | ≤10% | 5% |
| 重大国际合作项目 | ≤40% | ≤10% | 5% |
协作费与合作费。
协作费是指第三方单位(即不是申请书列出的合作单位也不是本单位的某部门),协作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如有该需要,除在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一栏简单填写外,还请在报告正文中给出说明,如协作单位或部门名称,所完成任务以及需要经费。注意合作单位的经费不要列入此项内。
合作单位是指共同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明确列示,且分别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并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计划书》中也必须列明合作单位;在编制项目(课题)经费预算时,合作费首先由各合作单位按照用途分别列入各支出预算科目中,再由牵头单位汇总报送。
劳务费的支出范围。
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备注中直接)。不能用于加班补贴、劳务补助、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等,且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扣取。
研究经费中仪器设备费总计为5万元或5万元以上者,除在备注(计算依据与说明)一栏简单填写外,还需要在报告正文中逐项说明购买这些仪器设备的用途和必要性。具有固定资产登记的设备才在仪器设备费里面预算,低值仪器不能在此预算,低值仪器只能在实验材料费里面预算。
会议费:指国内会议的费用,国际会议的费用应在国际合作费里面预算。
科研业务费里面“其他”一栏不能预算市内交通费用、办公用品等。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