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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验收须知(精)
2025-10-02 14:02:50 责编:小OO
文档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验收须知

一、项目承担单位已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产能和投资规模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要求,并已进行试生产的,可着手进行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一)根据编写提纲(见附件)编写项目验收报告。

(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国家支持资金、省配套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投向进行专项审核。

(三)进行环境保护单项验收工作。根据环境保护的分级管理规定,由相应的环境保护部门出具项目环保验收意见。

(四)进行土建工程单项验收工作。由当地建设部门出具土建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如无新建基建工程,则需出具原有土建工程的验收意见。

(五)进行建筑工程消防单项验收工作。由当地消防部门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如无新建基建工程,则需出具原有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

(六)项目产能规模虽已达到批复要求,但投资规模未能达到要求的,需及时报我委申请调整,待调整批复后才能验收;若产能规模未达到批复要求,建设目标发生变化的,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

二、待项目验收报告编写完成,并且项目审计报告和环保、土建、消防等单项验收意见齐备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主管单位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验收申请。

三、项目验收报告经审核通过后,省发展改革委将安排验收时间,拟定会议议程,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验收会。

四、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拟定的会议议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根据项目验收报告的内容,制作Powerpoint演示材料,汇报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

(二)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的验收通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邀请环保、土建、消防等出具验收意见的部门届时参加验收会议。验收会上需由环保、土建、消防等出具验收意见的部门宣读单项验收结论与意见。

五、项目验收会上将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项目主管单位,专家组成员以及环保、土建、消防等部门组成的项目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将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汇报,进行现场考察和质疑提问,评判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已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达到批复的建设目标。如无不妥,验收委员会将委托专家组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六、待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后,省发展改革委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我委上报文件之日起两个星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同意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届时,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做好项目验收材料的归档工作。

七、项目后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有选择地对部分已验收项目进行后评估,评估项目的建设成效和对本地经济、本行业发展的作用。请项目承担单位届时认真做好项目后评估工作。

附件:1.项目验收报告封面格式

2.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1:项目验收报告封面格式: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       专项

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主管部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2:

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竣工报告,建筑安装质量评定;

二、项目技术总结,设计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工艺、设备、经济指标的验证考核结论;

三、项目推广示范作用;

四、产品应用报告;

五、财务决算报告;

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预测分析报告及所需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七、项目审计报告;

八、全部工程竣工图纸;

九、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包括项目建筑工程和设备的招标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等。

十、附件: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批复文件,省发展改革委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资金下达文件以及其他编写依据;

(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三)土建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四)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五)其他。如项目技术成果鉴定意见、产品检测报告和使用报告、产品销售合同以及用户使用意见等相关附件。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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