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被考核单位: 得分: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考核标准 | 扣分 |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6分) | 1、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 查阅相关资料 检查相关企事业单位 | 未召开扣2分。 | |
| 2、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 未参加扣2分。 | |||
| 3、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措施。 | 没有及时传达贯彻的,每次扣1分; 没有具体落实意见和措施,每次扣1分。累计可记负分 | |||
|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分) | 4、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 | 同上 | 未落实的扣6分。 | |
| 5、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岗有责,层层落实,不留死角。 | 未建立制度的扣3分;未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扣3分;一个层面未落实的扣1分。 | |||
| 三、“三项制度”建设情况 (10分) | 6、符合建立“三项制度”条件的企业单位,应该建立“三项制度”。 7、“三项制度”符合本单位实际,能够达到行业标准和要求。 8、抓好“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 同上 | 1、具备建立“三项制度”条件而未建立的,扣3分。 2、“三项制度”不符合本单位实际,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扣2分。 3、“三项制度”未按照要求进行落实的,扣1分。 4、未将“三项制度”装订成册,下发干部职工人手一册的,扣1分。 5、未开展全员“三项制度”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定期考核和考评机制,对职工进行考核和考评的,扣2分。 6、抽查职工,对“三项制度”相关内容不熟悉,不了解的,每发现一名,扣1分。 | |
|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5分) | 9、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0、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依法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1、安全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并按照规定接受培训。 | 查阅核实相关文件资料及证书 | 1、未按规定设立安全机构的,扣3分。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少配备一人,扣1 分。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未培训合格上岗的,扣1分。 | |
|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 育培 训 (10分) | 1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100%。 13、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换岗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等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并有相关档案材料。 14、告知职工作业场所危险、危害情况。 15、贴近实战,积极开展模拟教育培训 | 现场检查 查阅相关资料 |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扣1 分。 2、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或未按照培训计划实施的,扣3分。 3、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低于100%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未登记建档的,扣1分。 5、未告知或现场询问从业人员不能回答危险因素的,扣1分。 6、现场检查职工有“三违”现象的,每发现一人,扣3分。 | |
| 六、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管理 (9分) | 16、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检查。 17、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有详细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和台帐。 18、对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对需要上报的危险源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19、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危险源,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评估、报告、监控监测和治理。 | 同上 | 1、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未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每少检查一次扣1分。 2、未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扣2分。 3、无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和台帐的,扣1分。 4、一般隐患整改不到位或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每发现1处扣2分。 5、无危险源登记备案资料的,扣1分。 6、未按规定进行危险源评估、报告、监测监控和治理或未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的,扣1分。 7、未明确危险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扣1分。 | |
| 七、执行安全设施“三 同时” (4分) | 2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依法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评价。 2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率100%。 | 同上 | 1、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评价的,每一项扣2分。 2、建设项目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的,每一项扣2分。 | |
| 八、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4分) | 22、生产经营单位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 | 同上 | 1、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扣2分。 2、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扣2分。 | |
| 九、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8分) | 23、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 24、健全救援组织和队伍,配齐救援装备,定期组织演练。 | 同上 | 1、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2分。 2、应急救援预案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扣1分。 3、应急救援预案未上报备案的扣1分。 4、应建而未建立救援组织和队伍的,扣1分。 5、建立救援组织和队伍而必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不齐全或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没有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扣1分。 6、未定期组织演练的,扣1分。 7、不具备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而未执行落实的,扣1分。 | |
| 十、安全投入 (6分) | 25、积极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资金。 | 同上 | 1、作业环境差,不能够保证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扣2分。不采用先进适用技术的扣2分。 2、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和交纳风险抵押金的,扣2分。 3、安全费用未专款专用或未将安全费用投入安全生产的,扣2分。 | |
| 十一、作业场所安全管理 (10分) | 26、厂区布局合理,各类装置、设施及生产现场布置、管理规范、有序。 27、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29、各类安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和检验。 30、生产设备及其防护装置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要求。 3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区域,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2、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 同上 | 1、厂区布局不合理,生产现场布置不合理或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扣1分。 3、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扣2分。 4、安全设备不合格或存在缺陷仍使用运行的,扣2分。 5、对各类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不健全或未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和检验的,扣1分。 6、生产设备及其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要求的,扣1分。 7、未在安全区域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扣1分。 8、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扣1分。 | |
| 十二、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 (6分) | 33、作业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噪音、粉尘、有害气体浓度监测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 34、对接触尘毒、有毒有害物品人员定期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35、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相关劳动防护用品,指导、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36、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率达到100%。 | 同上 | 1、 作业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扣1分。 2、未组织接触尘毒人员定期体检或未建立健康档案的,扣1分。 3、未按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扣1.5分。 4、职工不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 5、未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扣1.5分。 | |
| 十三、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8分) | 37、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38、搞好事故抢险救援、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39、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0、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41、事故发生后,“法人代表”及单位按承诺书约定接受处罚。 | 同上 | 1、事故未及时报告的,每一起扣1分。 2、救援不及时或未保护事故现场的,有1次扣2分。 3、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拒绝、妨碍事故调查处理的扣2分。 4、未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的,扣1分。 5、事故发生后,“法人代表”及单位不按承诺书约定接受处罚的,扣2分。 | |
| 十四、保障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利 (4分) | 42、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 43、积极采纳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和要求。 44、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 | 同上 | 1、未建立有关奖励举报制度和未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信箱的,扣1.5分。 2、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的,扣2.5分。 | |
| 十五、自觉接受安监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4分) | 45、对各级及安全生产监管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进行落实。 46、对下达的整改指令及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人,整改到位。 | 同上 | 1、对部署的工作不进行落实的,每次扣2分。 2、对整改指令未落实的,每项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