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玻璃采购合同
(甲方)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工程地点:
甲方现场验收人:签收人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人:乙方联系方式:
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项目订立本合同。
一、订单信息(货币单位:RMB元)
1. 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提供产品样品,并由乙方送业主一份封存,业主及甲乙三方共同封样,封样样品的品质及颜色甲方将作为验收标准,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和产品环境保护的质量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技术资料。
2. 乙方产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
(2)平板玻璃质量标准应符合:GB11614-2009《平板玻璃》中的相关规定;
(3)钢化玻璃质量标准符合:GB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中的相关规定;
(4)均质钢化玻璃应符合GB15763.4-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中的相关规定;
(5)夹层玻璃质量标准应符合:GB15763.3-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中相关规定;
(6)中空玻璃质量标准应符合:GB/T11944-2012《中空玻璃》中的相关规定;
(7)钢化玻璃应符合:JG/T455-2014,《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规定
(8)其他未尽质量标准均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9)技术指标及产品检验报告如需在武汉复检,则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承诺钢化玻璃无超标的爆边、结石、裂纹、缺角等现象,自爆率控制在‰以内。
4. 质量保证期年。质保期内乙方承诺所供玻璃出现因自身原因发生脱胶、变色、汽泡、色差、霉变、不平整、虹吸现象、中空层雾化现象、几何尺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等质量问题,乙方赔付相同数量的合格玻璃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及费用。若因质量问题造成意外伤害的,还应赔偿由此给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 镀膜玻璃镀膜面正反颠倒,乙方赔付相同数量的合格玻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三、包装运输要求及费用承担:
1. 玻璃必须集装架包装,保证玻璃不受损,每箱货物上订有装箱清单、标明规格、尺寸、数量等。
2. 乙方必须无偿及时提供满不少于个玻璃架供甲方工地现场周转使用,不得收取如押金等名目在内的任何费用,甲方工地现场周转使用后及时归还乙方。玻璃存放架的归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玻璃存放架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遗失,由甲方按市场成本价向乙方作出赔偿。
3. 加工及运输破损:玻璃在加工、运输及验收交货前的破损由乙方负责,破损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此合同单价中。
4. 同一张下料单上玻璃须归类码放在同一货架上,编号前缀字母相同的尽量安排在同一车辆上。
5. 每片玻璃右上角有与甲方加工图对应的尺寸加工单编号、玻璃尺寸及玻璃编号标签,并向甲方出示标签张贴面所属位置(室内或室外)的书面文件。如果没有标签或标示错误,乙方应到达现场负责标示清楚。对于已安装的玻璃,乙方还应承担返工费用及误期损失。
四、订单(下料单)条款
1.乙方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项目部专用章的下料单为加工、结算依据。
2.甲方工作日16:00前下单按当天计算供货周期,16:00后下单按次日下单计算供货周期。
3.甲方下料单需注明玻璃规格型号、色号、磨边倒棱、开孔的加工技术要求,并附图,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下料单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确认后方可下单生产。
4. 甲方向乙方提交书面订单,书面订单应明确玻璃规格、加工要求、数量、平方米和片数;需要附图说明的应另附图纸。书面订单和和图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甲方授权的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
5. 甲方订单会对所订玻璃在现场所属的区域进行明细划分,以便乙方按区域送货。甲方可以在订单下达后三日之内针对品种、规格、数量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6. 乙方在接收甲方下料单后应以书面或电话沟通等形式对订单进行确认并对订单编号归档,订单模糊不清时应与甲方沟通确认后方可下单生产。
7.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下单技术咨询。
五、材料的交付
1. 交货时间:每批次供货自接收甲方下料单之日起天开始供货,每批交货面积不少于平方,每批次订单中的分次送货必须保持不超过天周期的连续性,全部订单供货完成不超过天;零星补片玻璃供货周期为个日历天,开始时间从补片订单送交第二天开始计算。产品供货逾期按每次每天元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批次供货不齐按逾期供货处理。
2. 交货顺序:乙方每批次供货数量及规格、型号必须按照甲方下料单配套性及先后顺序供货。乙方未按甲方到货计划顺序交货,出现前序玻璃未交货而后序订单玻璃已到货时,后序玻璃不计入结算量及结算金额。未按要求多到货或者少到货、货到现场后不配套均视为未到货,均不计入结算金额,乙方不得以已交货而甲方未付款为由暂停供货,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按交货延期收取罚金,乙方对此无异议。
3. 乙方在交货前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收货人,与甲方沟通现场卸货、交通情况、场地堆放等情况,因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产生的转运、装卸等待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4. 乙方在送货到现场时不能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质量保证书、原料、原材的产地及质量证明等相关资料的,甲方可视为不合格产品拒收,甲方不对产品的保管负责,由乙方自行处理,产品不计入结算金额。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1. 甲方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名称、品牌、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破损、霉变等)进行检验。发现材料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当立即封存材料(或者对材料进行拍照、摄像)并将有关情况于发现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派员到现场处理。乙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赴现场处理或回复书面意见的,视为乙方承认材料的数量或者质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补足或者更换材料。
2. 玻璃上墙后甲方发现镀膜及釉面质量、颜色、玻璃强度、玻璃破裂状态等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经确认属玻璃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合格玻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及费用。
3. 甲方对供到现场的玻璃进行随机抽查,双方共同封样送至国家权威部门进行检测,如果出现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承担全部责任。
七. 材料款结算:
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乙方与甲方办理结算业务要加盖材料结算专用章;加盖印章前应提供甲方指定人员:对合同标的物合格情况的签证确认文件。
八、货款支付方式:
1. 合同签定后,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材料价款 %(RMB)¥:;(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给乙方,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定金收据。
2. 乙方根据甲方明细材料单分批送货,每批货物到达现场甲方依据由验收人员共同签字的材料进场验收单中的数量×合同单价、天内支付此批货的 %货款。待全部供货结束,专项验收合格后付款到 %, %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甲方确认后开始计算)付到结算价款的 %, %质量保证金年,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3.合同价款支付的唯一单位(税务代开除外)只允许是合同签订的乙方主体单位。乙方主体单位应与供货单位、开具单位名称一致,对于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由乙方委托的任何款项代收业务或转付款业务一律不予办理。
4. 材料款支付方式:(支票、现金、汇票、承兑汇票)
九、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 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提出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通知自到达时生效。
(1)乙方在超过合同规定时间日或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未能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按每日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其采取特殊的供货方式,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延迟天仍然不能交货,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并有权继续追究乙方延迟交货及由此为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义务。
(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或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2. 本合同解除时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解除的影响,债务人应继续偿还未了的债务。
3.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就逾期付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供需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向甲方注册地所在区域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章生效。
2、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依照我国法律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产品代理授权书
3、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编号:_____________玻璃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购
买工程所用玻璃,并就该工程所用玻璃事宜及有关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严格履行:
二、交货期
1、合同交货期起始时间约定:
(1)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2)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订金;
(3)甲方提供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注: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或超出乙方设备加工能力,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算。
2、合同交货期约定:
(1)在合同执行达到上述第1)条1、2款约定条件;
(2)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和图纸并每页签上名字和日期,以及后续批次下单数量、下单时间(多批次下单)。
(3)乙方按甲方下单批次送货,首批玻璃产品(约m2)于日内开始交货,每批下单产品于日内交完(生产过程零星补片除外)。
(4)如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不可变更的首批尺寸及图纸或不能明确后续批次下单时间、下单数量的,则本合同每批次交货期按日期后延。
3、交货地点:工地
收货人:联系电
话:
收货人:联系电
话: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
(1)每万货到工地结货款,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零星补片除外),最后补片(平米以上厂家免费送货)
(2)乙方必须提供专用的
(3)货款支付:电汇、现金。
三、质量标准:
1、玻璃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2、玻璃尺寸误差范围按国标要求。
3、玻璃的平整度达到国标。
四、验收:
1、厂家第一批货需随附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玻璃检测报告和企业资料一式三份原件给施工方。
2、厂家每一批货到甲方工地,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玻璃规格、数量、外观。验收不合格的玻璃,经乙方核实后(甲方需提供不合格玻璃的投诉函及电子照片邮至,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玻璃随下一批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品。
五、包装
采用铁架包装,每批货物上订有箱卡,标明楼层、规格、尺寸、数量等。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千分之延误的,逾期交货超过一周,从第8天起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2、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逾期付款一周,则从第8天起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处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的%。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3、采用不粘胶标签,贴在玻璃右上角注明编号、楼层、规格、室内。
4、丁基胶平直,不可有断裂第二道封胶均匀、饱满、平整,四周的拐角处要打胶饱满,外观干净、漂亮。
5、玻璃清洗干净,四周上机精磨边,铝条采用“一次折弯”工艺各生产两片玻璃的叠差控制在最小范围。
6、甲方需用的玻璃直接下单给生产厂家,其料单文书(电子邮件、传真件、临时手写料单)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只负责核对数量和结款,材料的一切技术要求、下单、图纸、送货等一切跟施工方确认。
材料确认人:电
话:
8、所有材料价格必须甲方签字认可。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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