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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2025-10-02 13:54:40 责编:小OO
文档
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实施方案(试行)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修订)

为进一步激发和鼓励青年教师投身物理基础课程教学、提升教学水平、推动教学改革、交流教学经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委员会决定从2014年起,联合举办“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简称比赛或赛事)。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赛事组织

第一条比赛主办单位为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委员会(简称三委员会)。三委员会联合成立比赛组委会,负责相关组织工作。三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比赛组委会的工作和比赛过程的程序公正性。

第二条比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预赛由各省(市、自治区)物理学会和本地区三委员会成员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组织。复赛由各地区三委员会成员会同相关省(市、自治区)的物理学会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本地区特点另行组织。预赛和复赛应成立相应的预赛、复赛组委会,负责制定竞赛规则、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地区应在决赛之前至少一个月结束复赛并向比赛组委会提出参加决赛的人选(见附件一)。

第三条决赛由比赛组委会负责组织,聘请全国知名物理教学专家担任评委,评委成员采用回避制(同一学校的参赛教师和评委不在同一组)。三级比赛的评委人数原则上均为5-9人。

第四条决赛的比赛时间原则上和同年的“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教育学术研讨会”同期进行,与会的非参赛教师可以旁听学习,但不得干扰赛事进行。

第五条参加决赛的教师每人需交纳 900 元参赛费,参加预赛和复赛的参赛费由相关组委会确定。参赛费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支付评委劳务费、购买证书等比赛相关费用。比赛若接受第三方赞助,必须遵守国家和各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二、比赛内容

第六条大学物理理论课的比赛内容涵盖2010版《理工科类大学物理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的A类要求,从2014年开始举办。大学物理实验课的比赛内容原则上符合《理工科类大学物理实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开始举办的时间将根据筹备情况另行决定。

第七条决赛由组委会委托本校无参赛教师的教学专家1-2人命题。命题数量根据参赛教师数量确定,知识点应分布合理,难度适中,适宜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展示真实水平。

第比赛的具体内容由参赛教师根据抽签决定,讲课时间为20分钟,可以使用平时讲课的各种教学手段和方法。参赛人抽签后应到指定地点备课,备课时间为1小时,其间不准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三、比赛办法

第九条评委对每位参赛教师打分,签名后将评分表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所有评委提交的结果,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再排序确定最后评比结果(包括确定晋级比赛教师名单或决赛的比赛结果)。

第十条决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数为一等奖2名(可以空缺)、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预赛和复赛奖项设置由相应组委会决定,各复赛组委会最多推荐2名教师参加决赛。

第十一条决赛获奖教师将由三委员会联名颁发奖励证书。各级比赛的奖励证书由比赛组委会统一制作。

四、参赛要求

第十二条参赛教师必须为在职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以具体通知规定的时间计算办法为准(XX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参赛人员须由所在高校和复赛组委会推荐,每校最多推荐1人参赛。

第十三条参赛教师原则上至少主讲过参赛课程3轮以上。对日常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在比赛年度应有主讲课程的教学任务。已进入上届决赛的教师不得参加本届决赛,是否可以参加预赛、复赛由相应组委会决定。

第十四条参赛教师应填写《比赛报名表》(见附件二),并需由所在高校和复赛组委会推荐和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照相关通知递交到决赛组委会,由组委会对参赛资格进行审定。

第十五条比赛须用普通话讲授。

五、其他

第十六条本方案经比赛组委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附件一:

关于预赛和复赛的指导性意见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省(市、自治区)物理学会:

为保证比赛声誉和可持续发展,三委员会对各地区的复赛和各省(市、自治区)的预赛建议如下:

1.预赛建议由各省级物理学会为主,会同本地区的三委员会成员协商组建预赛组委会,参考决赛实施方案并结合当地特点组织预赛。复赛建议由本地区三委会成员为主,会同相关省级物理学会协商组建复赛组委会,参考决赛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地区特点组织复赛。各级比赛的组委会成员可以重叠。各级比赛工作的协商结果及组委会的各项决策应以文字形式存档备查。

2.各级比赛组委会应对赛事的组织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比赛程序设计的公平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确保比赛程序的公平执行。对比赛程序设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或赛事工作中的可能失误应有充分预估,对可能的后果要有应对预案。

3.各级比赛评委应采取回避制。组委会在遴选评委时应从严要求并视需要进行培训。为使旁听教师更好受益,预赛和复赛在公平比赛的基础上可以组织赛后评议,但不建议赛程中间评议。

4.预赛和复赛的获奖人数不宜过多,务必避免滥发奖项的现象。往届获奖者以至少隔一届参赛为宜。各级比赛的奖状由比赛组委会委托第三方统一制作,加盖相应印章后由相应组委会颁发(具体细节另行安排)。预赛和复赛后各组委会向比赛组委会提交全部获奖者名单,各复赛组委会同时提交全部复赛用题。

5.财务相关事宜建议通过地方物理学会或教育主管部门解决,必须符合国家和各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操作。

6.所有预赛、复赛的讲课部分按照国家资源共享课的技术标准进行全程录像,具体事宜可由各赛事组委会和有关出版社或其他机构协商合作解决。录像资料赛后转交比赛组委会统一管理。

附件二:

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报名表

参赛学校联系人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姓名性别技术职称最高学位
学校院(系)出生年月
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参赛课程□大学物理  □大学物理实验

教龄本课授课轮数

学习和工作简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推荐意见:

        签名:                    单位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预赛组委会推荐意见:

                        预赛组委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复赛组委会推荐意见:

                        复赛组委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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