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制度及流程
1.
是医院感染暴发时应急处置制度。
2.目的
贯彻落实《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2009年)》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有效应急处理,降低扩散风险。
3. 程序
3.1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责任制,院长为医院第一责任
人。负责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的领导管理。
3.2 临床科室主管(科主任)是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的科室责任人,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履行本科室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职责。
3.3 各科室医护人员应当掌握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和医院感染暴发定义、报告时限、处置工作及质量管理等要求。一旦发现医院感染聚集性病例,及时向感控办及院领导报告。
3.4 感控办一旦到感染暴发的报告应及时指导科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检验和干预,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向院领导报告确定是否启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
3.4 由感控办、医务部负责医院感染暴发的报告。报告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报告的原则。医院内发现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在2小时以内向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局报告,并同时向盘龙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3.4.1 发生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3.4.2 发生特殊或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4.3 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3.5 医院内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局报告,并同时向盘龙区疾控中心报告。
3.5.1 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3.5.2 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3.6 医院发生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者医院感染暴发,相关科室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积极实施医疗救治,保障医疗安全。
3.7 各科室应当对医院感染暴发的调查处置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4. 定义
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5.相关文件
5.1《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6.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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