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舱通风筒和天窗应急关闭装置是机舱防火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设备如果存在缺陷,在机舱发生严重火灾需进行封舱灭火时,就会因为空气隔绝不完全影响灭火效果,导致船舶和船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因此,针对这些部位存在的一些常见缺陷,做好PSC检查,对船舶的火灾隐患能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1.法律依据
SOLAS74公约第Ⅱ—2章A部分第11条第四款规定:下列各项应装有控制设施:1、天窗的开启和关闭、正常供排气通风的烟囱开口的关闭及通风筒挡火板的关闭;2、释放烟气;3、动力操纵门的关闭或门的脱开机构;4、停止通风机;5、停止机械通风和抽风机,停止燃油驳运泵、燃油装置所用的泵及其他类似的燃油泵。
第16条第二款第二节规定:净横截面积超过0.075的通风导管,还应设置挡火板,挡火板应自动动作,也应能在舱壁或甲板的两侧用人工关闭。挡火板上应装有指示器,以指明其是否开启。
第16条第八款规定:客船上,凡必须穿过主竖区分隔的通风导管,应在分隔邻近装设故障安全型自动关闭挡火板,此种挡火板还应能从分隔的每一面都可用人工关闭。其操作位置应易于到达,并用红的反光颜色标志。挡火板应至少在分隔的一侧装设可见的指示器,以表明挡火板是否处于开启位置。
第16条第九款规定:一切通风系统的主要进风口应能在被通风处所的外部加以关闭。
《1966年国际载重线规则》第19条规定:在通风筒顶部设置可旋转关闭的通风帽,并且该帽在关闭时能满足一定的水密要求,否则通风筒围板的高度要满足在“位置1”(是指在露天的干舷甲板上,和后升高甲板上,以及位于从首垂线起1/4船长以前的露天上层建筑甲板上)为4.5米,在“位置2”(是指在位于从首垂线起1/4船长以后的露天上层建筑甲板上)为2.3米的高度。
2.机舱通风筒和天窗应急关闭装置结构及工作原理
机舱通风筒是空气进入机舱的主要流通口。正常情况下,通过船舶机舱通风筒鼓风机,新鲜空气能大量进入机舱,同时也避免了机舱油气的大量聚集。当船舶机舱及其他处所失火时,为避免燃烧产生的火焰、烟雾通过通风系统的主进风口和主出风口蔓延,同时防止新鲜空气进入失火场所导致燃烧更加激烈,要在通风系统(通风筒)安装挡火板,以便在着火时能从通风系统(通风筒)外部完全关闭。船上采用手操作手柄直接控制传动机构或遥控装置操纵挡火板开关。操作手柄从完全开启位置到完全关闭位置有一个行程,当操作手柄处于不同位置时,通风筒内的挡火板就处于不同的角度以控制进风量的大小。如果操作手柄处于完全关闭状态,则通风筒内挡火板处于和通风筒垂直横截面角度,完全封闭通风筒通道。
机舱天窗一般是船舶为了吊装大型机舱备件、物料、机舱内机器而预留的开口。机舱天窗应急关闭装置是用在机舱着火时,能快速操纵此装置使天窗开启让燃烧的烟雾散出或根据火情情况关闭机舱天窗,避免新鲜空气进入机舱致使火灾进一步扩大,同时关闭的天窗形成的封闭环境也为下一步施放二氧化碳等灭火措施创造条件。天窗应急关闭装置一般用液压顶杆装置连接机舱天窗来开启和关闭。当启动液压泵运转时,泵通过液压从液压油缸中吸油,由于液压油的可压缩性极小(压力增加10Mpa,体积仅相对减少1/130—1/200),随着液压泵运转,顶杆就会在增加的油压的作用下伸出,顶开机舱天窗。当按下机舱天窗应急关闭装置开关停止液压泵运转时,顶杆室中的液压油泄压,通过回流旁通阀流回液压油缸,顶杆在天窗重力产生的压力下回收,带动连接的天窗关闭。
3.通风筒和机舱天窗应急关闭装置的PSC检查
3.1对通风筒的PSC检查
3.1.1初步检查
首先PSCO要检查通风筒围板是否锈蚀;通风筒围板高度是否符合公约要求;油轮通风筒顶部的防火网有无破损;防火网与围板的边缘是否贴合紧密;通风筒挡火板操作手柄是否锈蚀严重;通风筒围板上开(O)、关(S)及箭头标志是否清晰;如初步检查满意,则可以表明通风筒处于正常状态,否则,就要进行进一步详细检查.
3.1.2设备性能检查
目测检查通风筒围板上是否开有观察孔以便观察挡火板;通风筒内挡火板是否完整;检查操作手柄移动是否灵活;对自动操作的防火挡板,其控制开关一般设在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站中,与固定灭火系统释放报警联动,要检查在启动固定灭火系统释放报警是否自动动作有效。
3.1.3船员管理检查
检查通风筒围板上是否标识相对应的风机名称;船员是否熟悉风机相对应的通风筒位置;船员是否熟练操作挡火板开关。
3.2对机舱天窗应急关闭装置的PSC检查
3.2.1初步检查
首先要检查天窗开口的钢质围壁是否完整、无锈洞;机舱天窗应急关闭是否平稳,迅速;天窗关闭后是否能保持密性;如初步检查满意,可对开关天窗设备进行进一步检查。
3.2.2设备维护检查
先检查机舱天窗应急关闭装置遥控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可用状态;轮机部船员是否知道该遥控装置位置;再检查控制开启的液压泵是否运转正常,有无滴、漏油现象;液压顶杆装置和天窗联结处是否有锈蚀现象;液压顶杆装置是否有滴、漏油现象等,如这些项目检查结果满意,则可判断船上机舱天窗应急关闭装置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为了使检查项目更加清楚,现将对通风筒和机舱天窗应急关闭装置PSC检查项目分别列表如下:
通风筒PSC检查项目表
| 日期: | 检查官: |
| 检查港口: | 船籍港: |
| 船名: | 呼号: |
| 总吨: | IMO No: |
| 参加船员人数 名 | 是否发现操作性缺陷 是 否 |
| 操作性缺陷涉及人员 名 其中 管理级人员 名 操作级人员 名 | |
| 序号 | 项 目 | 是 | 否 | 备注 |
| 1 | 通风筒围板是否锈蚀 | |||
| 2 | 通风筒围板底部支撑的肘板板材和焊缝是否锈蚀 | |||
| 3 | 通风筒围板高度是否符合公约要求 | |||
| 4 | (油轮)通风筒顶部的防火网有无破损 | |||
| 5 | (油轮)防火网与围板的边缘是否贴合紧密 | |||
| 6 | 通风筒帽(如有)是否有锈蚀 | |||
| 7 | 通风筒挡火板操作手柄是否锈蚀严重 | |||
| 8 | 通风筒围板上开(O)、关(S)及箭头标志是否清晰 | |||
| 9 | 通风筒围板上是否开有观察孔以便观察挡火板 | |||
| 10 | 通风筒围板上是否标识相对应的风机名称 | |||
| 11 | 船员是否熟悉风机相对应的通风筒位置 | |||
| 12 | 船员是否熟练操作挡火板开关 | |||
| 13 | 通风筒挡火板操作手柄移动是否灵活 | |||
| 14 | 操作通风筒内挡火板是否完整 | |||
| 15 | 自动操作的防火挡板其自动动作是否有效 |
| 日期: | 检查官: |
| 检查港口: | 船籍港: |
| 船名: | 呼号: |
| 总吨: | IMO No: |
| 参加船员人数 名 | 是否发现操作性缺陷 是 否 |
| 操作性缺陷涉及人员 名 其中 管理级人员 名 操作级人员 名 | |
| 序号 | 项 目 | 是 | 否 | 备注 |
| 1 | 天窗开口的钢质围壁是否完整、无锈洞 | |||
| 2 | 天窗关闭后是否能保持密性(即天窗是否有变形) | |||
| 3 | 天窗关闭卡紧装置是否锈死或无法拧动 | |||
| 4 | 遥控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 |||
| 5 | 轮机部船员是否知道该遥控装置位置 | |||
| 6 | 机舱天窗应急关闭是否平稳,迅速 | |||
| 7 | 控制开启的液压泵是否运转正常 | |||
| 8 | 液压泵是否有滴、漏油现象 | |||
| 9 | 液压顶杆装置和天窗联结处是否有锈蚀现象 | |||
| 10 | 液压顶杆装置是否有滴、漏油现象 |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立即责成船方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开航前进行再次检查,消除存在的隐患。对于实际操作不合格的船员,各海事部门应对其复查,直至复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其继续履行证书规定的职责。下载本文